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1、2018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提名梁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2018年2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选举梁珉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3、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4、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
5、2018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各种制度的完善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财务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较好执行。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基本按照计划进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与公司高管人员的当面会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七、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