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相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晨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49,905,880.51 | 1,580,599,501.69 | -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8,367,725.11 | 310,663,574.03 | -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8,845,252.56 | 308,231,862.41 | -9.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6,645,258.36 | -154,350,991.65 | 337.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5 | -4.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25 | -4.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5% | 4.26% | -0.5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818,640,991.12 | 8,557,219,469.36 | 3.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796,588,181.26 | 7,561,126,276.50 | 3.1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2,531.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60,327.7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137,776.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722.3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4,686.6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66,957.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177.63 | |
合计 | 9,522,472.5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4,47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73% | 286,276,398 | 0 | 质押 | 65,000,000 |
吴相君 | 境内自然人 | 20.59% | 248,377,228 | 186,282,921 | 质押 | 82,900,000 |
以岭医药-中信证券-16以岭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6% | 90,000,000 | 0 | ||
田书彦 | 境内自然人 | 5.72% | 68,966,194 | 0 | ||
吴瑞 | 境内自然人 | 2.31% | 27,925,720 | 20,944,290 | 质押 | 6,499,999 |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2% | 17,105,263 | |||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2% | 13,514,159 | |||
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11,441,647 | 质押 | 11,439,400 | |
吴以红 | 境内自然人 | 0.71% | 8,620,000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云南国际信托-云信智兴2017-225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0.64% | 7,662,074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86,276,398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276,398 | |||
以岭医药-中信证券-16以岭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9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0 |
田书彦 | 68,966,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68,966,194 |
吴相君 | 62,094,307 | 人民币普通股 | 62,094,307 |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7,105,2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05,263 |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13,514,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14,159 |
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441,6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41,647 |
吴以红 | 8,6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20,000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云南国际信托-云信智兴2017-225号单一资金信托 | 7,662,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7,662,074 |
林清 | 7,214,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214,27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76,276,398股(其中90,000,000股登记在“以岭医药-中信证券-16以岭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2、上述自然人股东中,吴以红为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吴以岭之弟,吴相君为吴以岭之子,吴瑞为吴以岭之女,吴以岭、吴以红、吴相君、吴瑞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报告期末 | 报告期初 | 指标变动 | 变动原因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633.18 | 35,176.38 | 100.80% | 主要是报告期末购买的理财产品较期初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9,245.26 | 38,634.91 | -50.1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重新购买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预收款项 | 3,377.29 | 19,190.61 | -82.40% | 主要是报告期内预先收取客户的货款同比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6,364.00 | 9,494.02 | 72.36% |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计提增值税增加所致。 |
库存股 | 9,892.19 | 4,657.94 | 112.37% | 主要是报告期末回购股票较期初增加所致。 |
报表项目 | 本报告期 | 同期 | 指标变动 | 变动原因 |
研发费用 | 6,549.18 | 4,416.26 | 48.3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研发投入较同期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34.99 | -245.37 | 155.01% | 主要是报告期承兑贴现较同期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428.37 | 103.14 | 315.34% | 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
投资收益 | 251.51 | 842.55 | -91.08% | 主要是报告期内符合重分类要求的理财产品收益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56.80 | 0.00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内符合重分类要求的理财产品收益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2.66 | 144.37 | -84.3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其他利得较同期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6.54 | 174.56 | -90.5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捐赠同比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64.53 | -15,435.10 | 337.54% | 主要是一方面销售商品回款增幅远大于同期另一方面经营性现金流出金额小于同期水平共同作用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80.54 | 4,177.29 | -690.83% | 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变动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2.58 | 1,108.91 | -550.22% | 主要是报告期回购股票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公司股份,回购后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
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18年10月19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2018年11月7日披露的《以岭药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以岭药业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1)。
经公司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调整为不少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此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经公司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的8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的20%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股份数以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基准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8,54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3.8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0.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8,921,930.2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4,2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3.8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0.5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2,342,565.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350,000,000.00 | 2,905,493.16 | 0.00 | 220,000,000.00 | 70,000,000.00 | 1,362,039.18 | 504,669,301.37 | 募集资金 |
其他 | 0.00 | 1,662,465.75 | 0.00 | 200,000,000.00 | 0.00 | 0.00 | 201,662,465.75 | 自有资金 |
合计 | 350,000,000.00 | 4,567,958.91 | 0.00 | 420,000,000.00 | 70,000,000.00 | 1,362,039.18 | 706,331,767.12 | --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相君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