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
2019-025
2019年04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19)11007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罗跃龙、杨 旭 |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星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世纪星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世纪星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1)所述,肇庆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折合人民币435,663,755.49元,占世纪星源公司资产的比例较大。2008年世纪星源公司与广金国际控股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由于受到历史原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开发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4、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世纪星源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公司”)的环保业务收入,博世华公司的环保业务收入主要为工程施工收入,按建造合同准则进行确认,其收入确认原则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4、(3),即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 1. 评价管理层与建造合同收入、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建造合同信息表,对合同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包括与同行业比较及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的毛利率比较等,对异常情形重点关注并分析、了解其合理性,获取其异常变动的充分依据; 3. 抽取上述异常且重大及其他重大的建造合同样本 |
确定,而完工百分比涉及到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为此,我们将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以下简称“项目样本”),以检查项目样本涉及的建造合同、变更资料(若有)、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若有)等,复核项目预计总收入(或实际总收入)的组成内容及其变动金额是否准确、完整; 4. 检查项目样本的预计总成本资料,了解预计总成本的编制流程及方法,评估其预计的合理性,并将原预计总成本与变更后的预计总成本(若有)或实际总成本(若已完工)进行比较、分析,以评估其变动的合理性; 5. 获取项目样本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明细并进行分析,检查项目样本实际发生的重要合同成本所涉及的资料,包括与重要分包供应商的合同、结算、验收等资料,与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合同、验收等资料,检查期后开票、付款情况等,并选择重要供应商就上述事项进行函证; 6. 检查项目样本完工百分比确定的适当性、准确性,包括重新计算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并与经业主(客户)或监理确认的项目完工进度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相符,通过选择在财务报表截止日前后对项目样本进行实地查看和现场访谈业主(客户)以进一步判断其完工百分比的适当性、准确性; 7. 选取项目样本涉及的业主(客户)就开票、结算、回款、形象进度、应收款项余额等情况进询证或现场访谈; 8.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项目样本涉及的业主(客户)及重要供应商的工商登记资料等,判断其是否与世纪星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9. 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二)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会计处理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2)所述,2018年,世纪星源公司将“深圳车港”处置形成的部分权益以500,000,000.00元的对价转让给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导致世纪星源公司2018年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所得税前)258,223,965.43元,该处置收益对世纪星源公司2018年净利润影响非常重大。为此,我们将该重大资产处置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 评价管理层与重大资产处置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并查看该资产权益转让涉及的相关协议,检查其中的关键条款并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对; 3. 获取并查看与该资产权益转让相关的双方有权机构做出的决议; 4. 检查转让对价的支付情况并与合同条款进行核 |
对,同时亲往银行打印转让对价支付的银行单据及银行流水; 5. 检查该资产权益的移交手续完成情况; 6.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交易对方恒裕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背景资料等,判断其是否与世纪星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 就本次交易的重要条款及内容向交易对方恒裕集团管理层进行访谈; 8. 分析、判断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9. 检查并判断世纪星源公司就该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 检查在财务报表中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5、其他信息
世纪星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世纪星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世纪星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世纪星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世纪星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世纪星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7、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世纪星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世纪星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六)就世纪星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跃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旭
中国 武汉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715,990.09 | 87,071,402.5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03,089,997.62 | 193,899,709.65 |
其中:应收票据 | 3,229,635.00 | 830,700.00 |
应收账款 | 299,860,362.62 | 193,069,009.65 |
预付款项 | 28,014,957.29 | 26,693,916.5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89,241,575.70 | 447,998,647.46 |
其中:应收利息 | 40,879.17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78,980,648.90 | 416,132,162.9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3,246,839.96 | 8,989,489.00 |
其他流动资产 | 4,709,542.89 | 2,308,806.01 |
流动资产合计 | 1,754,999,552.45 | 1,183,094,134.2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1,596,320.00 | 16,284,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72,168,926.85 | 922,295,472.43 |
长期股权投资 | 88,827,645.32 | 146,956,409.64 |
投资性房地产 | 27,081,894.69 | 28,728,210.15 |
固定资产 | 28,128,321.35 | 32,886,986.27 |
在建工程 | 3,199,311.16 | 225,150,171.4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68,928,581.59 | 33,242,749.7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22,436,019.95 | 222,436,019.95 |
长期待摊费用 | 15,536,293.82 | 9,161,064.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856,191.83 | 32,200,446.2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664,319.80 | 59,664,319.8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66,423,826.36 | 1,729,005,850.02 |
资产总计 | 3,121,423,378.81 | 2,912,099,984.28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472,000,000.00 | 481,88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33,030,214.82 | 298,784,723.11 |
预收款项 | 218,388,004.58 | 280,898,242.9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25,515.20 | 9,531,447.14 |
应交税费 | 145,648,117.68 | 101,074,814.55 |
其他应付款 | 183,274,386.70 | 161,184,457.18 |
其中:应付利息 | 4,867,055.73 | 4,846,087.68 |
应付股利 | 6.59 | 6.59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836,601.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519,940.81 | 41,302,515.94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2,922,781.73 | 1,374,656,200.8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6,778,198.53 | 15,318,027.6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1,327.28 | 50,347.43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65,500.00 | 2,707,5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85,025.81 | 133,075,875.08 |
负债合计 | 1,542,107,807.54 | 1,507,732,075.9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58,536,842.00 | 1,058,536,84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88,300,485.68 | 688,364,783.8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0,099,413.51 | -128,103,277.5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9,519,070.67 | 149,519,070.6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96,997,158.17 | -445,806,251.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89,259,826.67 | 1,322,511,167.10 |
少数股东权益 | 90,055,744.60 | 81,856,741.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79,315,571.27 | 1,404,367,908.3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121,423,378.81 | 2,912,099,984.28 |
法定代表人:丁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列列 会计机构负责人:雍正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563,363.05 | 20,603,349.3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66,116.20 | 990,920.32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66,116.20 | 990,920.32 |
预付款项 | 54,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970,981,802.30 | 642,296,945.1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401,817.25 | 18,401,817.2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5,830.2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1,067,098.80 | 682,498,862.31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1,596,320.00 | 16,284,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89,462,603.81 | 820,223,476.67 |
投资性房地产 | 5,892,879.88 | 6,324,564.22 |
固定资产 | 13,716,599.25 | 14,361,922.6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97,404.79 | 4,037,108.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664,319.80 | 59,664,319.8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15,130,127.53 | 920,895,391.50 |
资产总计 | 2,226,197,226.33 | 1,603,394,253.8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7,000,000.00 | 289,88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913,782.65 | 1,627,134.65 |
预收款项 | 200,356,170.00 | 250,356,17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910,066.32 | 853,895.60 |
应交税费 | 50,100,723.51 | 10,882,123.27 |
其他应付款 | 329,161,397.63 | 171,006,801.85 |
其中:应付利息 | 4,566,203.80 | 4,530,918.25 |
应付股利 | 6.59 | 6.59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86,442,140.11 | 724,606,125.3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986,442,140.11 | 839,606,125.3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58,536,842.00 | 1,058,536,84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7,141,728.21 | 627,141,621.5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9,519,070.67 | 149,519,070.67 |
未分配利润 | -595,442,554.66 | -1,071,409,405.7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39,755,086.22 | 763,788,128.4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26,197,226.33 | 1,603,394,253.8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86,180,975.75 | 530,922,230.53 |
其中:营业收入 | 486,180,975.75 | 530,922,230.5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17,971,767.44 | 549,294,656.81 |
其中:营业成本 | 341,745,308.59 | 346,440,220.6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104,829.81 | 6,494,567.29 |
销售费用 | 13,758,723.56 | 16,377,964.71 |
管理费用 | 84,363,922.04 | 90,282,986.12 |
研发费用 | 16,128,027.52 | 15,058,328.93 |
财务费用 | 34,389,895.36 | 45,026,482.62 |
其中:利息费用 | 52,840,782.40 | 47,039,082.08 |
利息收入 | -20,018,668.15 | 2,594,383.27 |
资产减值损失 | 21,481,060.56 | 29,614,106.51 |
加:其他收益 | 2,398,834.99 | 1,823,975.8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1,438,845.01 | 72,301,188.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0,128,764.63 | -7,607,625.5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 263,575,191.74 | 17,943.64 |
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2,744,390.03 | 55,770,681.54 |
加:营业外收入 | 195,412.46 | 4,920,031.14 |
减:营业外支出 | 516,676.48 | 2,732,105.2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2,423,126.01 | 57,958,607.40 |
减:所得税费用 | 15,674,499.93 | 35,022,615.4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6,748,626.08 | 22,935,991.9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6,748,626.08 | 15,308,435.8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8,809,093.72 | 15,308,435.84 |
少数股东损益 | 7,939,532.36 | 7,627,556.1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971,620.90 | -25,578,099.6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003,863.99 | -25,630,430.3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003,863.99 | -25,630,430.3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003,863.99 | -25,630,430.39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243.09 | 52,330.72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4,720,246.98 | -2,642,107.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6,812,957.71 | -10,321,994.5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907,289.27 | 7,679,886.8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406 | 0.014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406 | 0.014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丁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列列 会计机构负责人:雍正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4,047,453.15 | 21,349,694.08 |
减:营业成本 | 431,684.34 | 287,789.56 |
税金及附加 | 4,372,427.93 | 1,164,985.22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0,531,138.92 | 33,765,165.68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9,566,666.63 | 32,735,980.71 |
其中:利息费用 | 39,636,960.43 | 32,572,122.96 |
利息收入 | 92,933.34 | 76,324.09 |
资产减值损失 | -149,584,000.61 | 23,602,587.06 |
加:其他收益 | 14,809.6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2,871,007.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1,620,191.85 | 44,597.9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83,235,544.74 | -70,162,216.17 |
加:营业外收入 | 5,062.03 | 4,445,970.06 |
减:营业外支出 | 78,822.84 | 157,166.5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3,161,783.93 | -65,873,412.68 |
减:所得税费用 | 7,194,932.8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5,966,851.09 | -65,873,412.6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5,966,851.09 | -65,873,412.68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5,966,851.09 | -65,873,412.6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496 | -0.062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496 | -0.0622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4,253,096.01 | 341,273,712.0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477,677.87 | 89,582,081.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2,730,773.88 | 430,855,793.9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7,446,820.44 | 278,545,524.1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0,557,375.50 | 73,955,526.8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187,357.51 | 32,675,023.2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334,035.16 | 288,983,193.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7,525,588.61 | 674,159,267.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794,814.73 | -243,303,474.0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2,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2,643.93 | 50,557,943.6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76,382,649.78 |
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385,293.71 | 162,757,943.6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790,946.40 | 19,295,228.4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312,320.00 | 4,246,153.85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029,290.41 | 125,781,992.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132,556.81 | 149,323,374.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252,736.90 | 13,434,569.1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415.92 | 1,406,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415.92 | 1,406,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5,352,875.00 | 683,228,235.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88,939.86 | 799,086.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769,230.78 | 685,433,321.3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57,706,227.25 | 383,466,156.2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473,976.78 | 37,407,235.6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8,196.41 | 22,255,485.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3,368,400.44 | 443,128,877.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99,169.66 | 242,304,444.1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2,887.33 | -50,619.5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204,134.82 | 12,384,919.6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405,704.97 | 37,020,785.2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01,570.15 | 49,405,704.9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76,732.00 | 594,183.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672,610.27 | 77,021,898.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3,049,342.27 | 77,616,081.1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1,460.82 | 4,364,982.6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365,305.64 | 13,797,445.2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66,309.97 | 1,078,616.9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669,096.57 | 232,533,320.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522,173.00 | 251,774,365.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527,169.27 | -174,158,284.1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0,000.00 | 50,055,997.9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0 | 50,055,997.9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7,122.87 | 9,015,974.5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312,32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70,000,000.00 | 1.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781,992.2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439,442.87 | 134,797,967.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439,442.87 | -84,741,969.7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7,000,000.00 | 404,88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88,939.86 | 719,086.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9,188,939.86 | 405,599,086.3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9,880,000.00 | 10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436,765.36 | 24,470,140.0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196.41 | 17,294,177.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1,379,961.77 | 146,764,317.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91,021.91 | 258,834,769.1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2.82 | -164.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3,182.69 | -65,648.9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7,550.79 | 433,199.6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368.10 | 367,550.7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58,536,842.00 | 688,364,783.82 | -128,103,277.50 | 149,519,070.67 | -445,806,251.89 | 81,856,741.27 | 1,404,367,908.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58,536,842.00 | 688,364,783.82 | -128,103,277.50 | 149,519,070.67 | -445,806,251.89 | 81,856,741.27 | 1,404,367,908.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4,298.14 | 18,003,863.99 | 148,809,093.72 | 8,199,003.33 | 174,947,662.9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003,863.99 | 166,812,957.71 | 7,907,289.27 | 192,724,110.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7,415.92 | 227,415.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7,415.92 | 227,415.9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4,298.14 | -18,003,863.99 | 64,298.14 | -18,003,863.9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58,536,84 | 688,300,485.68 | -110,099,413.5 | 149,519,070.67 | -296,997,158.1 | 90,055,744.60 | 1,579,315,571. |
2.00 | 1 | 7 | 2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58,536,842.00 | 638,052,390.90 | -102,472,847.11 | 149,519,070.67 | -461,114,687.73 | 72,814,132.30 | 1,355,334,901.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58,536,842.00 | 638,052,390.90 | -102,472,847.11 | 149,519,070.67 | -461,114,687.73 | 72,814,132.30 | 1,355,334,901.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312,392.92 | -25,630,430.39 | 15,308,435.84 | 9,042,608.97 | 49,033,007.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630,430.39 | 15,308,435.84 | 7,679,886.82 | -2,642,107.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06,000.00 | 1,406,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06,000.00 | 1,406,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0,312,392.92 | -43,277.85 | 50,269,115.0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58,536,842.00 | 688,364,783.82 | -128,103,277.50 | 149,519,070.67 | -445,806,251.89 | 81,856,741.27 | 1,404,367,908.3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58,536,842.00 | 627,141,621.52 | 149,519,070.67 | -1,071,409,405.75 | 763,788,128.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58,536,842.00 | 627,141,621.52 | 149,519,070.67 | -1,071,409,405.75 | 763,788,128.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6.69 | 475,966,851.09 | 475,966,957.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5,966,851.09 | 475,966,851.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6.69 | 106.6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58,536,842.00 | 627,141,728.21 | 149,519,070.67 | -595,442,554.66 | 1,239,755,086.2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58,536,842.00 | 626,303,980.07 | 149,519,070.67 | -1,005,535,993.07 | 828,823,899.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58,536,842.00 | 626,303,980.07 | 149,519,070.67 | -1,005,535,993.07 | 828,823,899.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7,641.45 | -65,873,412.68 | -65,035,771.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873,412.68 | -65,035,771.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37,641.4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58,536,842.00 | 627,141,621.52 | 149,519,070.67 | -1,071,409,405.75 | 763,788,128.4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7]第607号文批准,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号为91440300618847094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88年12月22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88]第874号文批准,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由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转变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深圳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550.00万元。
1990年2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深圳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野公司”)。
1990年2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发字[1990]第031号文批准,原野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0元,并于1990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机构柜台交易。
1990年12月10日,原野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至此,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000.00万元。1992年4月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原野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投资等问题进行调查,原野公司股票于1992年7月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交易。鉴于原野公司存在的问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12月25日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原野公司进行重整。
1993年3月10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1993]117号文《关于重整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决定》批准,开始对原野公司进行重整。
1993年8月19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1993]355号文《关于重整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决定》批准,原野公司实施了重整方案。重整后原野公司更名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4年1月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挂牌交易。
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15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1994年9月实施了分红及配售新股方案。经分红及配售新股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1,000万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分别于1995年7月、1996年8月、1997年8月、1998年8月及2000年8月实施了1994年度、1995年度、1996年度、1997年度和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送红股及转增股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69,819,250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7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2日至2001年1月5日期间实施了配售新股方案。经配股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51,679,745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于2001年7月实施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送红股及转增股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708,661,316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商务部商资批[2006]46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2006年7月28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得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5股及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1股作为对价;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自一定期限后的所持股份上市流通权;本公司需以资本公积金向2006年7月28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205,672,291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14,333,607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6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向陈栩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80.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本次发行股份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058,536,842元。2016年4月12日,该部分股份已办理工商变更。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8,536,842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58,536,842元,实收资本(股东)情况详见附注(七)31。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三楼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三楼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综合类行业。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生产经营各种喷胶布、针刺布、缝编尼纺布、粘合布、纤维裥棉色织、印花布以及服装、服装面料、辅料、配料、纺织制衣设备、仪器仪表、轻纺原材料。本集团的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为:不动产商品房开发、物业管理服务、酒店、会所服务、停车场管理与私家车出行服务、不动产项目权益的投资管理业务、环保交通及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经营等。本集团于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后,新增了环保工程业务,以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业务为主。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4,240,445股,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17.41%;且实际100%控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中,其中丁芃担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郑列列担任本公司董事和总裁。因此,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投资和运营均由其董事局决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Arran Profits Ltd.,而丁芃、郑列列两名自然人为Arran Profits Ltd.的最终控制人。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19年4月23日经公司董事局批准报出。
截至报告年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25家,详见本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集团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集团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年初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年初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
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3。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或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C、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集团在年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集团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年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
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集团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确认标准为单笔金额占总额5%以上(含5%)、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确认标准为单笔金额占总额5%以上(含5%)的。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5.00% | 5.00% |
2-3年 | 5.00% | 5.00% |
3年以上 | 5.00% | 5.00% |
3-4年 | 5.00% | 5.00% |
4-5年 | 5.00% | 5.00% |
5年以上 | 5.00% | 5.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本集团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等。
(2)存货的确认:本集团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①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工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与间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计入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待工程完工结转开发产品,其中:
A、开发用土地核算方法: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开发成本项目。
B、公共配套设施核算方法: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分摊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
②工程施工项目: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要求,会计核算中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③其他各类存货:取得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4)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中期末及年末,对工程施工按单项工程已发生的未结算成本大于预计可结算收入的差额,计提工程预计损失准备;对其余存货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
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5)存货的盘存制度:本集团采用永续盘存制。
13、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集团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持有待售类别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或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
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从职工福利中所产生的资产不适用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而是根据相关准则或本集团制定的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计量。处置组包含适用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的非流动资产的,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适用于整个处置组。处置组中负债的计量适用相关会计准则。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 初始计量
本集团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集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集团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3)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4)后续计量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本集团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集团年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00% | 19-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3 | 5.00% | 19-7.31 |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31.67-19 |
本集团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
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集团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2)本集团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摊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 使用年限(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软件使用费 | 3-10 |
专利使用权 | 10 |
商标权 | 10 |
BOT经营权 | 合同规定运营年限 |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0、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集团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集团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集团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本集团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集团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工程项目根据公司在设计及建筑工程主体完工、设备及安装验收、调试验收和试运行验收等几个节点取得业主或监理的验收确认时,以相应时点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合同完工进度。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BT项目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对以BT(建造-移交)方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在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集团在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项目完工后,按照建造合同价款可收回金额,确认长期应收款。可回收金额与可确认建设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差额,计入各期损益。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集团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5、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
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BOT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以BOT(建造-运营-移交)方式建造并运营公共基础设施的业务进行核算,对于各个阶段的具体处理如下:
(1)在建造期间,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但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的,本集团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对于提供建造服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2)对于项目验收移交并正式开始运营时,根据合同的规定分别处理,合同规定本集团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在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如收费金额确定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如收费金额不确定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预计的经营期限进行摊销。
(3)在后续运营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经营服务收入。
按照合同规定,本集团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某些情况下,本集团为了服务协议目的建造或从第三方购买的基础设施,或合同授予方基于服务协议目的提供给本集团经营的现有基础设施,也比照BOT业务的处理原则。
本集团对于相关服务协议规定的,属于提供日常维护管理费的,直接计入提供服务期间的损益。如果确定可收到或收到政府对相关维护管理费补偿时,在提供服务时计入营业收入,与相关的费用配比。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
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①财务报表格式变更: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 本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 | 本集团于2018年开始执行前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
②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018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本公司此项变更对可比期间列报项目没有影响。 | 本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 | 本集团于2018年开始执行前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
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 | 3%、5%、6%、10%、11%、1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付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付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付流转税额 | 2% |
2、税收优惠
本集团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 2018年11月30日重新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上城区国税局2018年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登记备案,博世华2018年度实际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博世华子公司浙江贝格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故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按照10%计算。
根据财税[2009]16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排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海水淡化等,自企业在取得生产经营营业收入的第一年起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博世华子公司贵州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景宁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河道湖泊工程等环境保护项目,且本年为取得生产经营营业收入的第一年,符合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33,989.72 | 1,927,070.08 |
银行存款 | 36,862,218.29 | 47,478,634.89 |
其他货币资金 | 29,919,782.08 | 37,665,697.62 |
合计 | 67,715,990.09 | 87,071,402.5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29,589.16 | 593,088.01 |
其他说明
注:货币资金年末受限金额32,514,419.94元,包括本集团为平湖街道平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启动注入的监管资金20,292,245.77元,由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监管;借款及承兑保证金9,627,536.31元;因诉讼案件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2,594,637.86元。该部分受限货币资金未认定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存放在境外的款项资金汇回未受限制。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229,635.00 | 830,700.00 |
应收账款 | 299,860,362.62 | 193,069,009.65 |
合计 | 303,089,997.62 | 193,899,709.65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29,635.00 | 830,700.00 |
合计 | 3,229,635.00 | 830,7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合计 | 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301,148.24 | |
合计 | 9,301,148.24 |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5,642,486.98 | 99.26% | 15,782,124.36 | 5.00% | 299,860,362.62 | 203,230,536.49 | 98.87% | 10,161,526.84 | 5.00% | 193,069,009.6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55,106.89 | 0.74% | 2,355,106.89 | 100.00% | 2,315,990.54 | 1.13% | 2,315,990.54 | 100.00% | ||
合计 | 317,997,593.87 | 100.00% | 18,137,231.25 | 5.70% | 299,860,362.62 | 205,546,527.03 | 100.00% | 12,477,517.38 | 6.07% | 193,069,009.65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3,640,080.60 | 10,682,004.04 | 5.00% |
1至2年 | 68,966,060.46 | 3,448,303.02 | 5.00% |
2至3年 | 24,265,144.89 | 1,213,257.25 | 5.00% |
3年以上 | 8,771,201.03 | 438,560.05 | 5.00% |
3至4年 | 2,455,936.28 | 122,796.81 | 5.00% |
4至5年 | 4,911,872.57 | 245,593.63 | 5.00% |
5年以上 | 1,403,392.18 | 70,169.61 | 5.00% |
合计 | 315,642,486.98 | 15,782,124.36 | 5.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659,713.8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比例(%) | 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四川华洁嘉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4,110,562.70 | 17.02 | 2,705,528.14 |
阿拉善右旗清源给排水有限公司 | 48,300,000.00 | 15.19 | 2,415,000.00 |
江西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47,571,459.88 | 14.96 | 2,378,572.99 |
德兴市益丰再生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26,250,828.00 | 8.26 | 1,312,541.40 |
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079,383.81 | 5.69 | 903,969.19 |
合 计 | 194,312,234.39 | 61.12 | 9,715,611.72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本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459,053.91 | 33.76% | 19,003,975.64 | 71.19% |
1至2年 | 11,000,302.36 | 39.27% | 7,654,690.61 | 28.68% |
2至3年 | 7,522,350.69 | 26.85% | 13,544.09 | 0.05% |
3年以上 | 33,250.33 | 0.12% | 21,706.24 | 0.08% |
合计 | 28,014,957.29 | -- | 26,693,916.58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账龄超过1年的余额 | 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
深圳市星源立升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8,064,938.85 | 未到结算期 |
深圳圳通工程有限公司 | 5,950,847.50 | 未到结算期 |
合 计 | 14,015,786.35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至年末按供应商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25,164,397.86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9.82 %。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的比例(%) |
深圳市星源立升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8,449,938.85 | 30.16 |
深圳圳通工程有限公司 | 5,950,847.50 | 21.24 |
清华海峡研究院 | 6,285,896.51 | 22.44 |
福建省弘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8.92 |
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977,715.00 | 7.06 |
合 计 | 25,164,397.86 | 89.82 |
4、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0,879.17 | |
其他应收款 | 789,241,575.70 | 447,957,768.29 |
合计 | 789,241,575.70 | 447,998,647.46 |
(1)应收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40,879.17 | |
合计 | 40,879.17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9,020,479.75 | 10.98% | 109,020,479.75 | 100.00% | 109,020,479.75 | 16.93% | 109,020,479.75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30,780,606.00 | 83.67% | 41,539,030.30 | 5.00% | 789,241,575.70 | 471,534,492.94 | 73.23% | 23,576,724.65 | 5.00% | 447,957,768.2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3,108,959.60 | 5.35% | 53,108,959.60 | 100.00% | 63,319,612.24 | 9.84% | 63,319,612.24 | 100.00% | ||
合计 | 992,910,045.35 | 100.00% | 203,668,469.65 | 20.51% | 789,241,575.70 | 643,874,584.93 | 100.00% | 195,916,816.64 | 30.43% | 447,957,768.2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9,020,479.75 | 109,020,479.75 | 100.00% | |
合计 | 109,020,479.75 | 109,020,479.75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07,162,120.69 | 25,358,106.03 | 5.00% |
1至2年 | 168,886,647.58 | 8,444,332.38 | 5.00% |
2至3年 | 39,613,934.14 | 1,980,696.71 | 5.00% |
3年以上 | 115,117,903.59 | 5,755,895.18 | 5.00% |
3至4年 | 34,535,371.08 | 1,726,768.55 | 5.00% |
4至5年 | 57,558,951.80 | 2,877,947.59 | 5.00% |
5年以上 | 23,023,580.71 | 1,151,179.04 | 5.00% |
合计 | 830,780,606.00 | 41,539,030.30 | 5.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751,653.0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91,702,905.04 | 62,819,543.71 |
往来款 | 455,518,262.20 | 225,443,863.09 |
其他 | 445,688,878.11 | 355,611,178.13 |
合计 | 992,910,045.35 | 643,874,584.93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合作对价款 | 279,291,166.48 | 1年以内。 | 28.13% | 13,964,558.32 |
深圳市星源立升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有条件借款 | 130,658,500.46 | 1年以内103,564,410.17元;1-2年20,642,120.73元;2-3年6,002,224.08元;3年以上449,745.48元。 | 13.16% | 6,532,925.02 |
星源志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有条件借款 | 141,027,525.67 | 1年以内57,681,683.86元;1-2年40,864,447.97元;2-3年15,693,722.12元;3年以上26,787,671.72元。 | 14.20% | 7,051,376.28 |
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9,020,479.75 | 3年以上。 | 10.98% | 109,020,479.75 |
深圳文殊圣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有条件借款 | 72,429,013.70 | 1年以内7,695,000.00元; 1-2年64,334,013.70元;3年以上400,000.00元。 | 7.29% | 3,621,450.69 |
合计 | -- | 732,426,686.06 | -- | 73.76% | 140,190,790.06 |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7)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本报告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其他说明:
应收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涛公司)109,020,479.75元,账龄为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款项系本集团重整之前遗留问题,本集团重整前的原控股股东润涛公司在1993年的重整过程中已就政府重整行为在香港高院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在本集团重整过程中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所获得的股权。润涛公司曾相继获得原诉庭、上诉庭的胜诉。根据原诉与上诉两庭的判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本集团股份将转给润涛公司,同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须赔偿润涛公司的损失。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1993]355号文《关于重整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决定》,有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入本集团的债权在润涛公司清偿本集团债务之前,不能予以回收。因此,本集团基于润涛公司追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诉讼胜诉的背景下,考虑到因润涛公司的财产追索可能使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债权转变为润涛公司拥有,而本集团可以以润涛公司对本集团的债权直接冲抵本集团对润涛公司的应收款项,故该应收款项在2005年以前未计提坏账。
2006年1月,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就润涛公司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作出了润涛公司败诉的终审判决,撤消了原诉与上诉两庭的判决,结果是润涛公司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追索任何债权的可能性为零。其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又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庭申请润涛公司清盘。本集团董事局认为,上述事件使润涛公司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变得很小,故对其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则同意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对本集团1.05亿元港币等值的债务进行豁免。
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18,532.64 | 2,918,532.64 | 1,897,665.63 | 1,897,665.63 | ||
在产品 | 8,780,989.95 | 8,780,989.95 | 11,673,811.78 | 11,673,811.78 | ||
库存商品 | 2,784,602.02 | 345,571.21 | 2,439,030.81 | 3,922,986.13 | 248,000.00 | 3,674,986.13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465,832,928.94 | 21,294,325.57 | 444,538,603.37 | 391,854,085.52 | 13,308,953.48 | 378,545,132.04 |
低值易耗品 | 236,894.40 | 236,894.40 | 273,969.66 | 273,969.66 | ||
房地产开发成本 | 20,066,597.73 | 20,066,597.73 | 20,066,597.73 | 20,066,597.73 | ||
合计 | 500,620,545.68 | 21,639,896.78 | 478,980,648.90 | 429,689,116.45 | 13,556,953.48 | 416,132,162.97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248,000.00 | 97,571.21 | 345,571.21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3,308,953.48 | 7,985,372.09 | 21,294,325.57 |
合计 | 13,556,953.48 | 8,082,943.30 | 21,639,896.78 |
注:本集团存在已完工长期未结算项目,根据其可能存在的风险测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82,943.30元。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合计数为0.00元。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988,679,926.49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536,236,201.23 |
减:预计损失 | 21,294,325.57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1,059,083,198.78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444,538,603.37 |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东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BT工程项目 | 8,989,489.00 | |
江西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建设BT项目 | 40,486,348.84 | |
宜宾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工程(一期)BT项目 | 42,760,491.12 | |
合计 | 83,246,839.96 | 8,989,489.00 |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流转税金 | 6,911.49 | 4,870.75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696,077.71 | 2,129,917.24 |
已预缴所得税 | 6,553.69 | |
其他 | 174,018.02 | |
合计 | 4,709,542.89 | 2,308,806.01 |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41,596,320.00 | 41,596,320.00 | 16,284,000.00 | 16,284,000.00 | ||
按成本计量的 | 41,596,320.00 | 41,596,320.00 | 16,284,000.00 | 16,284,000.00 | ||
合计 | 41,596,320.00 | 41,596,320.00 | 16,284,000.00 | 16,284,000.00 |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中国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16,284,000.00 | 16,284,000.00 | 15.00% | 0.00 | ||||||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312,320.00 | 25,312,320.00 | 3.40% | 0.00 | ||||||
合计 | 16,284,000.00 | 25,312,320.00 | 41,596,320.00 | -- |
9、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肇庆项目*1 | 440,590,502.92 | 4,926,747.43 | 435,663,755.49 | 420,330,982.98 | 4,700,202.51 | 415,630,780.47 |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 | 290,520,000.00 | 290,520,000.00 | 290,520,000.00 | 290,520,000.00 |
BT项目建设款 | 42,539,442.45 | 42,539,442.45 | 216,144,691.96 | 216,144,691.96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3,445,728.91 | 3,445,728.91 | |||||
合计 | 777,095,674.28 | 4,926,747.43 | 772,168,926.85 | 926,995,674.94 | 4,700,202.51 | 922,295,472.43 | --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肇庆项目详见附注(十四)、3(1)。*2、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集团通过股权和股东借款(本科目反映的为股东借款)而持有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星苑”)相应权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中环星苑的股权和股东借款为36%。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 | 1,679,017.92 | 1,679,017.92 | |||||||||
Head Crown Business Park Development Limited | 6.53 | 0.31 | 6.84 |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5,277,385.19 | -59,505,946.29 | 85,771,438.90 | ||||||||
上海环鼎影视科技 | 2,000,000.00 | -622,818.34 | 1,377,181.66 |
有限公司 | |||||||||||
小计 | 146,956,409.64 | 2,000,000.00 | -60,128,764.63 | 0.31 | 88,827,645.32 | ||||||
合计 | 146,956,409.64 | 2,000,000.00 | -60,128,764.63 | 0.31 | 88,827,645.32 |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7,437,817.77 | 97,437,817.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7,437,817.77 | 97,437,817.7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614,531.36 | 44,614,531.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6,315.46 | 1,646,315.46 | ||
(1)计提或摊销 | 1,646,315.46 | 1,646,315.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6,260,846.82 | 46,260,846.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4,095,076.26 | 24,095,076.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4,095,076.26 | 24,095,076.2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081,894.69 | 27,081,894.6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728,210.15 | 28,728,210.15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光纤小区 | 1,362,764.00 | 未初始登记 |
12、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8,128,321.35 | 32,886,986.27 |
合计 | 28,128,321.35 | 32,886,986.2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213,849.15 | 18,800,635.85 | 17,341,220.52 | 4,892,577.75 | 61,248,283.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1,174.52 | 484,239.99 | 1,035,414.51 |
(1)购置 | 551,174.52 | 461,577.40 | 1,012,751.9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2,662.59 | 22,662.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97,139.12 | 6,270.00 | 2,203,409.12 | ||
(1)处置或报废 | 81,705.00 | 6,270.00 | 87,975.00 | ||
其他减少 | 2,115,434.12 | 2,115,434.12 | |||
4.期末余额 | 20,213,849.15 | 17,154,671.25 | 17,341,220.52 | 5,370,547.74 | 60,080,288.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663,476.93 | 11,107,245.83 | 8,671,076.75 | 2,742,027.02 | 28,183,826.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1,053.19 | 1,736,514.81 | 1,482,369.67 | 258,121.31 | 4,128,058.98 |
(1)计提 | 651,053.19 | 1,736,514.81 | 1,482,369.67 | 258,121.31 | 4,128,058.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1,432.17 | 5,956.50 | 537,388.67 | ||
(1)处置或报废 | 78,391.54 | 5,956.50 | 84,348.04 | ||
其他减少 | 453,040.63 | 453,040.63 | |||
4.期末余额 | 6,314,530.12 | 12,312,328.47 | 10,153,446.42 | 2,994,191.83 | 31,774,496.8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7,470.47 | 177,470.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77,470.47 | 177,470.4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721,848.56 | 4,842,342.78 | 7,187,774.10 | 2,376,355.91 | 28,128,321.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372,901.75 | 7,693,390.02 | 8,670,143.77 | 2,150,550.73 | 32,886,986.27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光纤小区 | 282,369.68 | 历史遗留原因 |
13、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99,311.16 | 225,150,171.48 |
合计 | 3,199,311.16 | 225,150,171.48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车港工程 | 314,514,774.47 | 91,415,883.10 | 223,098,891.37 | |||
思南县城双塘片区污水处理厂 | 403,853.00 | 403,853.00 | ||||
景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工程 | 94,240.00 | 94,240.00 | ||||
博世华环保产业园项目 | 1,658,688.05 | 1,658,688.05 | 1,553,187.11 | 1,553,187.11 | ||
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636,670.53 | 636,670.53 | ||||
热脱附设其他项目 | 903,952.58 | 903,952.58 | ||||
合计 | 3,199,311.16 | 3,199,311.16 | 316,566,054.58 | 91,415,883.10 | 225,150,171.4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额 | 比例 | 金额 | ||||||||||
车港工程 | 314,514,774.47 | 47,281.30 | 314,562,055.77 | 募股资金 | ||||||||
思南县城双塘片区污水处理厂 | 403,853.00 | 403,853.00 | 其他 | |||||||||
景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工程 | 94,240.00 | 9,132,309.10 | 9,226,549.10 | 其他 | ||||||||
博世华环保产业园项目 | 1,553,187.11 | 105,500.94 | 1,658,688.05 | 其他 | ||||||||
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636,670.53 | 636,670.53 | 其他 | |||||||||
热脱附设其他项目 | 903,952.58 | 903,952.58 | 其他 | |||||||||
合计 | 316,566,054.58 | 10,825,714.45 | 324,192,457.87 | 3,199,311.16 | -- | -- | -- |
其他说明
车港工程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四)3、(2)。
14、无形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 | 14,101,333.79 | 51,995,000.00 | 5,800,000.00 | 784,710.80 | 561,903.85 | 73,242,948.44 |
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1,700.00 | 39,435,765.72 | 28,450.00 | 39,655,915.72 | |||
(1)购置 | 191,700.00 | 39,435,765.72 | 28,450.00 | 39,655,915.7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9,630,402.10 | 9,630,402.1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000.00 | 100,000.00 | |||||
(1)处置 | 100,000.00 | 100,000.00 | |||||
4.期末余额 | 14,293,033.79 | 51,895,000.00 | 5,800,000.00 | 40,220,476.52 | 590,353.85 | 112,798,864.1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793,749.98 | 1,208,333.25 | 533,031.57 | 235,083.92 | 27,770,198.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930.34 | 1,797,500.04 | 579,999.96 | 1,350,226.00 | 54,427.40 | 3,925,083.74 | |
(1)计提 | 142,930.34 | 1,797,500.04 | 579,999.96 | 1,350,226.00 | 54,427.40 | 3,925,083.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999.89 | 54,999.89 | |||||
(1)处置 | 54,999.89 | 54,999.89 | |||||
4.期末余额 | 142,930.34 | 27,536,250.13 | 1,788,333.21 | 1,883,257.57 | 289,511.32 | 31,640,282.5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2,230,000.00 | 12,230,0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230,000.00 | 12,230,0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150,103.45 | 12,128,749.87 | 4,011,666.79 | 38,337,218.95 | 300,842.53 | 68,928,581.5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101,333.79 | 13,971,250.02 | 4,591,666.75 | 251,679.23 | 326,819.93 | 33,242,749.7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2,436,019.95 | 222,436,019.95 | ||||
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 7,103,737.59 | 7,103,737.59 | ||||
合计 | 229,539,757.54 | 229,539,757.54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清研紫光科 | 7,103,737.59 | 7,103,737.59 |
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7,103,737.59 | 7,103,737.59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①本集团于2015年11月以合并对价448,832,000.00元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80.51%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26,395,980.05元的差额222,436,019.95元,确认为博世华的商誉。对博世华并购时,博世华仅包括环保业务资产组,环保业务资产组包括与环保设计、施工、运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②本集团于2015年2月以合并对价10,000,000.00元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紫光”)50%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896,262.41元的差额7,103,737.59元,确认为清研紫光的商誉。对清研紫光并购时,清研紫光仅包括环境、水质、空气检验检测业务资产组,环境、水质、空气检验检测业务资产组包括与检验检测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①为商誉减值测试的目的,本集团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超”)对与博世华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在可收回金额估值确定后,本集团自购买日起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然后将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合(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如下:
项 目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资产组的范围 | 包括与环保业务相关的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
资产组账面价值 | 42,209,847.68 |
商誉的账面价值 | 222,436,019.95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53,847,696.30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318,493,563.93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432,308,400.00 |
是否计提减值 | 否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42,209,847.68元,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计318,493,563.93元,用于测试商誉减值的商誉成本(含归属少数股东)276,283,716.25元,其中,本集团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商誉的成本222,436,019.95元,归属少数股东商誉的成本53,847,696.30元。
计算上述资产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方法、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如下:
A、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北京亚超在博世华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将未来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期间确认为2019年至2023年,自2024年起,后续期间为稳定期,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关键假设 名称 | 关键假设值 | 确定关键假设的基础 |
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 | 预测期内,2019年至2023年的平均增长为1.26%,自 2024年起保持2023年的收入水平,进入稳定期。 | 经管理层对2019年至2023年市场供需情况和国内市场上的占有率综合判断预测收入,自2024年起保持2023年的收入水平,进入稳定期,管理层认为预测期间的收入是可实现的。 |
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 | 33.93% | 对环保业务2019年至2023年期间市场供需情况和国内市场上的占有率综合判断后进行预测。 |
税前折现率 | 12.31%(2019至2021年);14.88%(2022年及以后) | 能够反映该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经测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32,308,400.00元。
B、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七条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由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32,308,400.00元大于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计318,493,563.93元,故未再对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测算。
C、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432,308,400.00元作为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高于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故商誉年末无需计提减值。
②本集团于2017年根据清研紫光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预计未来短期内盈利的可能性较小,因而,本集团从谨慎角度,于2017年度已将清研紫光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及改造费 | 8,036,834.16 | 1,538,624.62 | 1,348,795.41 | 479,705.00 | 7,746,958.37 |
租金 | 1,104,166.67 | 250,000.00 | 854,166.67 | ||
开办费 | 6,935,168.78 | 6,935,168.78 | |||
其他 | 20,063.46 | 20,063.46 | |||
合计 | 9,161,064.29 | 8,473,793.40 | 1,618,858.87 | 479,705.00 | 15,536,293.82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0,262,858.67 | 7,539,428.80 | 37,916,015.87 | 5,722,403.2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9,175.67 | 4,376.35 | 104,501.13 | 15,675.17 |
可抵扣亏损 | 1,488,469.36 | 148,846.94 | 371,819.57 | 92,954.89 |
暂估成本 | 196,233,667.77 | 29,435,050.17 | 164,272,822.73 | 24,640,923.41 |
应付职工薪酬 | 4,953,263.77 | 742,989.57 | 4,953,263.77 | 742,989.57 |
无形资产摊销 | 6,570,000.00 | 985,500.00 | 6,570,000.00 | 985,500.00 |
合计 | 259,537,435.24 | 38,856,191.83 | 214,188,423.07 | 32,200,446.2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770,000.00 | 2,365,500.00 | 18,050,000.00 | 2,707,500.00 |
合计 | 15,770,000.00 | 2,365,500.00 | 18,050,000.00 | 2,707,500.0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856,191.83 | 32,200,446.2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65,500.00 | 2,707,500.0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00,198,483.92 | 283,603,290.40 |
可抵扣亏损 | 159,281,534.80 | 270,043,403.89 |
合计 | 359,480,018.72 | 553,646,694.2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对应年初2018) | 5,109,568.23 | 34,279,867.64 | |
2020(对应年初2019) | 11,049,888.68 | 44,614,562.99 | |
2021(对应年初2020) | 26,162,891.42 | 47,438,978.09 | |
2022(对应年初2021) | 35,640,392.28 | 57,528,558.20 | |
2023(对应年初2022) | 81,318,794.19 | 86,181,436.97 | |
合计 | 159,281,534.80 | 270,043,403.89 | --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福华厂区地块(T102-0041宗地) | 59,664,319.80 | 59,664,319.80 |
合计 | 59,664,319.80 | 59,664,319.80 |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47,000,000.00 | 247,000,000.00 |
保证借款 | 70,000,000.00 | 164,880,000.00 |
信用借款 | 255,000,000.00 | 70,000,000.00 |
合计 | 472,000,000.00 | 481,88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
20、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20,329,546.47 | 19,237,492.10 |
应付账款 | 312,700,668.35 | 279,547,231.01 |
合计 | 333,030,214.82 | 298,784,723.11 |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9,237,492.10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329,546.47 | |
合计 | 20,329,546.47 | 19,237,492.1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0,024,135.70 | 184,920,202.97 |
1-2年(含2年) | 16,890,752.56 | 66,933,026.69 |
2-3年(含3年) | 11,035,116.13 | 4,054,096.00 |
3年以上 | 24,750,663.96 | 23,639,905.35 |
合计 | 312,700,668.35 | 279,547,231.01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699,810.04 | 关联方,欠付款 |
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7,260,164.24 | 工程尚未结算 |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827,865.75 | 工程尚未结算 |
海泰建设有限公司 | 5,312,824.59 | 工程尚未结算 |
天镇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071,100.74 | 工程尚未结算 |
合计 | 42,171,765.36 | -- |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471,618.30 | 64,247,784.82 |
1-2年(含2年) | 896,135.80 | 5,695,521.99 |
2-3年(含3年) | 2,542,475.09 | 1,336,572.47 |
3年以上 | 207,477,775.39 | 209,618,363.63 |
合计 | 218,388,004.58 | 280,898,242.9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优瑞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合作开发福华厂区,项目尚未实施 |
合计 | 200,000,000.00 | --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506,311.13 | 75,801,604.85 | 75,120,456.83 | 10,187,459.1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136.01 | 5,438,036.80 | 5,425,116.76 | 38,056.05 |
三、辞退福利 | 94,216.33 | 94,216.33 | ||
合计 | 9,531,447.14 | 81,333,857.98 | 80,639,789.92 | 10,225,515.2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418,113.25 | 64,474,978.59 | 63,908,218.79 | 9,984,873.05 |
2、职工福利费 | 4,581,527.01 | 4,569,297.81 | 12,229.20 | |
3、社会保险费 | 16,419.72 | 3,212,998.35 | 3,197,398.49 | 32,019.5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844.00 | 2,776,669.29 | 2,760,955.46 | 27,557.83 |
工伤保险费 | 3,127.71 | 119,885.31 | 121,700.74 | 1,312.28 |
生育保险费 | 1,448.01 | 316,443.75 | 314,742.29 | 3,149.47 |
4、住房公积金 | 2,840,079.91 | 2,840,079.91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1,778.16 | 686,814.58 | 600,255.42 | 158,337.32 |
8、其他 | 5,206.41 | 5,206.41 | ||
合计 | 9,506,311.13 | 75,801,604.85 | 75,120,456.83 | 10,187,459.1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688.00 | 5,240,058.19 | 5,227,002.42 | 36,743.77 |
2、失业保险费 | 1,448.01 | 197,978.61 | 198,114.34 | 1,312.28 |
合计 | 25,136.01 | 5,438,036.80 | 5,425,116.76 | 38,056.05 |
23、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268,932.55 | 2,467,046.76 |
企业所得税 | 83,827,130.82 | 72,302,547.70 |
个人所得税 | 490,929.12 | 408,514.7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13,176.56 | 780,627.38 |
营业税 | 21,438,744.40 | 21,408,258.33 |
教育费附加 | 2,397,523.88 | 936,088.39 |
房产税 | 260,674.89 | 463,101.37 |
土地增值税 | 1,999,493.16 | 1,999,493.16 |
其他 | 151,512.30 | 309,136.76 |
合计 | 145,648,117.68 | 101,074,814.55 |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867,055.73 | 4,846,087.68 |
应付股利 | 6.59 | 6.59 |
其他应付款 | 178,407,324.38 | 156,338,362.91 |
合计 | 183,274,386.70 | 161,184,457.18 |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0,684.92 | 40,684.93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4,826,370.81 | 4,805,402.75 |
合计 | 4,867,055.73 | 4,846,087.68 |
(2)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6.59 | 6.59 |
合计 | 6.59 | 6.59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9,166,087.26 | 19,163,783.61 |
往来款 | 129,494,092.68 | 118,912,169.17 |
其他借款及利息 | 15,249,356.36 | 4,895,506.98 |
其他 | 14,497,788.08 | 13,366,903.15 |
合计 | 178,407,324.38 | 156,338,362.9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065,249.14 | 关联公司、暂未支付 |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893,283.31 | 关联公司、暂未支付 |
深圳市国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577,357.51 | 暂未支付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895,537.03 | 联营公司、暂未支付 |
深圳尚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3,764,636.61 | 暂未支付 |
合计 | 62,196,063.60 | -- |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5,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836,601.94 | |
合计 | 120,836,601.94 |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9,519,940.81 | 41,302,515.94 |
合计 | 49,519,940.81 | 41,302,515.94 |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15,000,000.00 | |
合计 | 115,000,000.00 |
28、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6,778,198.53 | 15,318,027.65 |
合计 | 6,778,198.53 | 15,318,027.65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 | 6,778,198.53 | 15,318,027.65 |
29、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41,327.28 | 43,030.43 | |
租赁赔偿金 | 7,317.00 | ||
合计 | 41,327.28 | 50,347.4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质量保证金是按子公司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预收星苑时光卡会员预付金5%计提。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58,536,842.00 | 1,058,536,842.00 |
31、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78,990,575.25 | 478,990,575.2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09,374,208.57 | 64,298.14 | 209,309,910.43 | |
合计 | 688,364,783.82 | 64,298.14 | 688,300,485.68 |
3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103,277.50 | 17,971,620.90 | 18,003,863.99 | -32,243.09 | -110,099,413.51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8,103,277.50 | 17,971,620.90 | 18,003,863.99 | -32,243.09 | -110,099,413.5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8,103,277.50 | 17,971,620.90 | 18,003,863.99 | -32,243.09 | -110,099,413.51 |
33、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9,954,378.55 | 89,954,378.55 | ||
任意盈余公积 | 59,564,692.12 | 59,564,692.12 | ||
合计 | 149,519,070.67 | 149,519,070.67 |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5,806,251.89 | -461,114,687.7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45,806,251.89 | -461,114,687.7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8,809,093.72 | 15,308,435.8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6,997,158.17 | -445,806,251.8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9,737,792.40 | 341,262,642.61 | 508,064,207.01 | 345,795,398.47 |
其他业务 | 16,443,183.35 | 482,665.98 | 22,858,023.52 | 644,822.16 |
合计 | 486,180,975.75 | 341,745,308.59 | 530,922,230.53 | 346,440,220.63 |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70,922.01 | 643,846.68 |
教育费附加 | 1,712,841.79 | 480,618.65 |
资源税 | 2.76 | |
房产税 | 787,366.06 | 4,649,153.09 |
土地使用税 | 278,472.35 | 388,191.66 |
车船使用税 | 14,640.00 | 15,240.00 |
印花税 | 109,568.05 | 130,792.57 |
残保金 | 255,055.45 | 179,475.88 |
水利建设基金 | 1,866.50 | 598.94 |
其他 | 374,097.60 | 6,647.06 |
合计 | 6,104,829.81 | 6,494,567.29 |
37、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佣金 | 592,184.80 | 857,243.30 |
职工薪酬 | 1,943,375.50 | 3,524,652.25 |
办公费用 | 63,261.52 | 472,240.77 |
广告费 | 13,583.11 | 143,479.48 |
交际应酬费 | 1,220,187.14 | 1,435,337.54 |
交通费 | 5,960,080.57 | 6,464,638.50 |
业务宣传费 | 1,119,594.46 | 107,278.29 |
折旧费 | 18,109.59 | 45,343.66 |
通讯网络费 | 178,105.19 | 198,857.49 |
维修保养费 | 57,941.00 | 5,900.00 |
其他 | 221,058.66 | 702,006.48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5,478.00 | 9,150.77 |
装卸费 | 2,365,764.02 | 2,401,636.18 |
租赁费 | 10,200.00 | |
合计 | 13,758,723.56 | 16,377,964.71 |
38、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262,391.48 | 42,354,227.83 |
折旧费 | 3,123,065.62 | 4,100,613.61 |
办公费 | 5,572,650.68 | 6,671,520.93 |
咨询服务 | 6,110,615.02 | 10,457,687.13 |
物业管理费 | 2,120,046.96 | 2,693,991.17 |
保养及维修检测费 | 423,878.98 | 1,622,212.11 |
财产保险费 | 384,426.02 | 126,057.58 |
差旅费 | 2,656,697.17 | 3,252,916.60 |
车辆费用 | 132,751.91 | 984,127.24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62,716.25 | 170,656.99 |
环境清理保护费 | 82,588.52 | 46,539.00 |
交际应酬费 | 4,232,367.53 | 3,265,287.11 |
交通费 | 2,557,444.86 | 1,865,697.70 |
能源费 | 673,251.29 | 1,335,829.11 |
通讯网络 | 526,825.48 | 612,948.79 |
业务宣传费支出 | 95,710.00 | |
制服洗涤 | 14,801.93 | 18,645.10 |
租赁费 | 3,642,509.35 | 2,491,926.13 |
其他 | 3,696,739.71 | 3,107,695.41 |
无形资产摊销 | 2,824,857.74 | 2,441,690.32 |
长期待摊摊销 | 1,163,295.54 | 2,567,006.26 |
合计 | 84,363,922.04 | 90,282,986.12 |
39、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8,842,815.29 | 8,421,862.39 |
直接投入 | 6,160,320.69 | 5,916,514.54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389,451.53 | 289,898.88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427,983.60 | |
其他费用 | 307,456.41 | 430,053.12 |
合计 | 16,128,027.52 | 15,058,328.93 |
40、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2,840,782.40 | 47,039,082.08 |
减:利息收入 | -20,018,668.15 | 2,594,383.27 |
汇兑损益 | -412,050.82 | -125,298.35 |
其他手续费 | 1,979,831.93 | 707,082.16 |
合计 | 34,389,895.36 | 45,026,482.62 |
4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3,398,117.26 | 17,186,787.53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8,082,943.30 | 5,323,581.39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7,103,737.59 | |
合计 | 21,481,060.56 | 29,614,106.51 |
42、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398,834.99 | 1,823,975.84 |
43、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128,764.63 | -7,607,625.5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10,080.38 | 79,908,813.86 |
合计 | -61,438,845.01 | 72,301,188.34 |
44、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263,575,191.74 | 17,943.64 |
45、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违约金及赔偿金 | 27,041.47 | 4,332,841.90 | 27,041.47 |
其他 | 168,358.09 | 507,029.24 | 168,358.09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80,160.00 | ||
盘盈利得 | 12.90 | 12.90 | |
合计 | 195,412.46 | 4,920,031.14 | 195,412.46 |
46、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0,000.00 | 4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978.34 | 467,727.12 | 4,978.34 |
其他 | 471,698.14 | 2,264,378.16 | 471,698.14 |
合计 | 516,676.48 | 2,732,105.28 | 516,676.48 |
4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672,245.47 | 42,552,382.3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997,745.54 | -7,529,766.87 |
合计 | 15,674,499.93 | 35,022,615.4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2,423,126.0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3,105,781.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867,366.6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1,064.9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24,118.1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4,001.5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232,740.0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384,452.27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1,704,445.55 |
所得税费用 | 15,674,499.93 |
48、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3。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65,499,435.70 | 80,532,680.02 |
营业外收入及政府补助 | 2,574,528.16 | 6,455,762.78 |
利息收入 | 403,714.01 | 2,593,639.05 |
合计 | 168,477,677.87 | 89,582,081.85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212,517,750.12 | 238,440,152.82 |
扣除工资薪酬外的付现费用 | 44,324,717.95 | 48,024,659.46 |
营业外支出 | 511,698.14 | 2,085,246.26 |
银行手续费 | 1,979,868.95 | 433,135.28 |
合计 | 259,334,035.16 | 288,983,193.82 |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金融机构占用资金 | 48,000,000.00 | 125,781,992.27 |
其他 | 29,290.41 |
合计 | 48,029,290.41 | 125,781,992.27 |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向非金融机构融资 | 2,188,939.86 | 80,000.00 |
质押保证金 | 719,086.35 | |
合计 | 2,188,939.86 | 799,086.35 |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非金融机构融资款 | 17,294,177.13 | |
融资租赁支付的保证金及手续费等 | 1,125,000.00 | 4,961,308.17 |
支付的为借款而质押的存款 | 63,196.41 | |
合计 | 1,188,196.41 | 22,255,485.30 |
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56,748,626.08 | 22,935,991.9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481,060.56 | 29,614,106.5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774,374.44 | 6,820,612.06 |
无形资产摊销 | 3,925,083.74 | 4,165,018.3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18,858.87 | 3,780,042.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3,575,191.74 | 17,943.6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78.34 | 467,727.1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3,599,385.88 | 46,913,783.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438,845.01 | -72,301,188.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55,745.54 | -7,187,766.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2,000.00 | -342,00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842,603.28 | -3,475,853.9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206,962.71 | -290,623,432.4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7,236,475.62 | 15,911,541.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794,814.73 | -243,303,474.0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5,201,570.15 | 49,405,704.9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9,405,704.97 | 37,020,785.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204,134.82 | 12,384,919.69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5,201,570.15 | 49,405,704.97 |
其中:库存现金 | 933,989.72 | 1,927,070.0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4,267,580.43 | 47,478,634.8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01,570.15 | 49,405,704.97 |
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2,514,419.94 | 见(七)1注 |
固定资产 | 9,411,068.50 | 已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4,689,834.28 | 已抵押 |
合计 | 56,615,322.72 | -- |
其他说明:
(1)本集团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借款18,000,000.00元,以本集团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的19套房地产提供抵押。
(2)本集团子公司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30,000,000.00元,以本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的15套房产提供抵押。
(3)本集团于2018年1月4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147,000,000.00元,以本集团拥有完全所有权的15套房地产、本集团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的6套房地产、本集团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
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的1套房地产提供抵押。
5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729,589.16 |
其中:美元 | 758.49 | 6.8632 | 5,205.67 |
欧元 | 28,001.22 | 7.8473 | 219,733.97 |
港币 | 1,411,300.92 | 0.8762 | 1,236,581.87 |
印尼卢比 | 567,612,993.59 | 0.000472272 | 268,067.65 |
应收账款 | -- | -- | 3,649,520.90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465,067.08 | 7.8473 | 3,649,520.90 |
港币 | |||
印尼卢比 | |||
其他应收款 | 6,652,263.06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808,293.94 | 7.8473 | 6,342,925.03 |
港元 | |||
印尼卢比 | 655,000,000.00 | 0.000472272 | 309,338.03 |
长期应收款 | 435,663,755.49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元 | 497,219,533.77 | 0.8762 | 435,663,755.49 |
印尼卢比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4,023.28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1,787.02 | 7.8473 | 14,023.28 |
港元 | |||
印尼卢比 | |||
预收账款 | 2,674.20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340.78 | 7.8473 | 2,674.20 |
港元 | |||
印尼卢比 | |||
其他应付款 | 10,063,161.57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元 | 9,739,091.80 | 0.8762 | 8,533,392.24 |
印尼卢比 | 3,239,171,440.00 | 0.000472272 | 1,529,769.33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BESTWA ENVITECH GERMANY GMBH(博世华环保科技德国有限公司) | 德国汉堡 | 欧元 | 因其经营活动以欧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欧元 |
首冠国际有限公司转让后仍归属于本集团的资产、负债项目 | 中国香港 | 港元 | 因其经营活动以港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港元 |
FOUNTAIN BALI HYDRO SYSTEMS COMPANY LIMITED(世纪星源巴厘水资源系统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元 | 因其经营活动以港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港元 |
RICHLAND POWER INVESTMENT HONGKONG LIMITED(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元 | 因其经营活动以港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港元 |
PT RICH LAND POWER INVESTMENT INDONESIA(富岛电力投资(印尼)有限公司) | 印尼 | 印尼卢比 | 因其经营活动以印尼卢比进行计价和结算并且其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的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也为印尼卢比 |
5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72,935.12 | 与收益相关 | 72,935.12 |
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免税额 | 19,718.56 | 与收益相关 | 19,718.56 |
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人员名单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0 |
上城科技局专利补助款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00,000.00 |
环保建设 | 1,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300,000.00 |
大学生补贴 | 118,935.72 | 与收益相关 | 118,935.72 |
专利资助款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 |
财政补助(院士工作站)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00,000.00 |
失业金补助 | 67,245.59 | 与收益相关 | 67,245.59 |
2018年上城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第一批)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 |
2018年上城区第三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 | 5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5,000.00 |
财政补助(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得或损失 | 方法及主要假设 | 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
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00 | 75.00% | 出售 | 2018年01月19日 | 工商变更日 | 15,293.12 | 25.00% | 0.00 | 0.00 | 0.00 | 为空壳公司,按0确认 | 0.00 |
昆山清研紫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03月21日 | 工商变更日 | -1,325,373.50 | 2.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其他说明:
注:公司处置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后,公司持有的剩余股权为名义持股,不承担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亏损,不享有分红。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新设主体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年末净资产 | 合并日至年末净利润 |
浙江博世华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 2018年 | -562.18 | -562.18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房地产 | 75.00% | 25.00% | 设立 |
1-1、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汽车租赁、充电站服务 | 100.00% | 收购 | |
1-2、深圳市博经闻资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资讯服务 | 100.00% | 收购 | |
2、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商务咨询 | 75.00% | 25.00% | 设立 |
3、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物业管理 | 75.00% | 25.00% | 设立 |
3-1、深圳小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餐饮管理 | 100.00% | 设立 | |
3-1-1、深圳市纽翰司餐饮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餐饮管理 | 90.00% | 收购 | |
4-1、上海大名星苑酒店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酒店服务 | 100.00% | 设立 | |
5、深圳市清研紫光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6、深圳市创意星源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投资 | 90.00% | 收购 | |
7、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环保工程 | 82.53% | 收购 | |
7-1、浙江贝格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制造业 | 100% | 收购 | |
7-2、浙江博格沃膜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制造业 | 100% | 收购 | |
7-3、BESTWA ENVITECH GERMANY GMBH (博世华环保科技德国有限公司) | 德国汉堡 | 德国汉堡 | 贸易业 | 100% | 收购 | |
7-4、贵州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铜仁市 | 贵州铜仁市 | 环保工程 | 100% | 设立 | |
7-5、景宁博世华 | 丽水市 | 丽水市 | 环保工程 | 100% | 设立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7-6、赣州环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 | 环保工程 | 100% | 设立 | |
7-7、云南誉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 | 云南 | 环保服务及运营 | 90% | 设立 | |
7-8、浙江博世华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 | 100% | 设立 | |
8、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拓展高新技术业务 | 50.00% | 收购 | |
8-1、深圳清研紫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检测及技术开发 | 99.19% | 设立 | |
8-2、深圳市创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环境产业技术开发 | 60.00% | 设立 | |
9、FOUNTAIN BALI HYDRO SYSTEMS COMPANY LIMITED(世纪星源巴厘水资源系统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水资源开发投资 | 90.00% | 设立 | |
10、RICHLAND POWER INVESTMENT HONGKONG LIMITED(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水电投资开发 | 90.00% | 收购 | |
10-1、PT RICH LAND POWER INVESTMENT INDONESIA(富岛电力投资(印尼)有限公司) | 印尼 | 印尼 | 水电投资开发 | 93.00% | 收购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注:本公司持有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紫光”)50% 的股权,对清研紫光的表决权比例亦为50%。虽然本集团持有清研紫光的表决权比例未达到半数以上,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清研紫光,理由如下:清研紫光董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5人为本公司派出,本公司有权主导清研紫光的经营活动并享有可变回报。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47% | 9,976,476.66 | 95,359,012.44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21,019,982.27 | 160,170,625.48 | 1,081,190,607.75 | 525,228,118.09 | 9,143,698.53 | 534,371,816.62 | 695,364,853.21 | 287,863,836.63 | 983,228,689.84 | 475,481,081.93 | 18,025,527.65 | 493,506,609.58 |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18,155,500.69 | 57,080,744.21 | 57,096,710.87 | 7,853,543.79 | 454,294,764.02 | 72,910,112.76 | 73,209,658.97 | -12,724,018.84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1.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 | 36.00% | 权益法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869,730,993.85 | 939,500,360.23 |
非流动资产 | 129,760,084.42 | 355,242,222.45 |
资产合计 | 5,999,491,078.27 | 1,294,742,582.68 |
流动负债 | 4,290,630,825.52 | 22,591,843.18 |
非流动负债 | 1,496,811,778.43 | 874,344,659.11 |
负债合计 | 5,787,442,603.95 | 896,936,502.2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12,048,474.32 | 397,806,080.3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6,337,450.76 | 143,210,188.94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76,291,438.90 | 435,797,385.19 |
净利润 | -165,294,295.26 | -16,538,316.35 |
综合收益总额 | -165,294,295.26 | -16,538,316.35 |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被投资单位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一、联营企业 |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投资经营 | 20.00 | 20.00 | |
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房地产 | 25.00 | 25.00 |
上海环鼎影视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20.00 | 20.00 | |
Head Crown Business Park Development Limited | 香港 | BVI | 投资 | 49.00 | 49.00 |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因未按时提交2013年年度报告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本年度该公司未提供相关财务信息。HeadCrown Business Park Development Limited是一家注册在BVI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美元,本集团主要通过其持有肇庆项目的权益,其本身无实质性的经营活动,而肇庆项目的权益在本集团反映为长期应收款,详见附注(十四)3、(1)。
(4)与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权益相关的风险信息
A、对转移资金能力的重大限制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向本集团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B、超额亏损本年,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无发生超额亏损。C、与对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本年度,本集团无对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的情况。D、或有负债本年度,本集团无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3、重要的共同经营
本集团本年度无重要的共同经营。
4、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本集团无结构化主体。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流动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主要面临赊销及工程结算款未及时支付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监控,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1)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集团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集团主要债务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短期借款 | 472,000,000.00 | 472,000,000.0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33,030,214.82 | 333,030,214.82 | |
其他应付款 | 183,274,386.70 | 183,274,386.7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836,601.94 | 120,836,601.94 | |
长期应付款 | 6,778,198.53 | 6,778,198.53 |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 | 投资 | HKD10,000 | 17.41% | 17.4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集团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1991年10月31日在香港成立,法定股本为10,000股,主要从事股权等战略性投资。1993年,通过资产重组成为本集团控股股东,拥有4,588.2万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38.24%,通过历年股份变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持有本集团流通A股184,240,445股,占总股份的17.41%。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丁芃、郑列列两名自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 | 本集团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亚洲度假酒店论坛有限公司(中证期) |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大影响公司 |
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控制的子公司 |
深圳金海滩旅游度假俱乐部有限公司 | 重大影响公司 |
陈昆柏、许培雅 | 博世华原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收入 | 2,743,073.08 | 735,849.06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深圳市喀斯特中环星苑置业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租赁 | 212,264.1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产租赁 | 5,565,027.00 | 5,473,437.00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04月12日 | 2018年04月12日 | 否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10月11日 | 2018年10月11日 | 否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04月10日 | 2018年04月10日 | 否 |
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18年04月11日 | 2018年04月1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陈昆柏 | 20,000,000.00 | 2018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 | 否 |
陈昆柏、许培雅 | 30,000,000.00 | 2018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10日 | |
陈昆柏、许培雅、陈栩 | 50,000,000.00 | 2018年04月10日 | 2019年04月09日 | 否 |
陈昆柏、许培雅、浙江贝格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06月01日 | 2019年05月31日 | 否 |
丁芃、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德利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8年03月29日 | 2019年03月01日 | 否 |
丁芃 | 60,000,000.00 | 2018年01月23日 | 2021年01月03日 | 否 |
丁芃、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7,000,000.00 | 2018年01月04日 | 2019年01月04日 | 否 |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丁芃 | 100,000,000.00 | 2017年02月10日 | 2020年02月09日 | 否 |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丁芃;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11月02日 | 2020年11月01日 | 否 |
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丁芃、孙东京 | 18,000,000.00 | 2018年04月11日 | 2019年04月10日 | 否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43,322.74 | 4,595,805.09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8,285.30 | 2,414.27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金海滩旅游度假俱乐部有限公司 | 40,591,272.52 | 2,029,563.63 | 40,541,575.05 | 2,027,078.75 |
其他应收款 | 亚洲度假酒店论坛有限公司(中证期) | 10,094,114.64 | 10,094,114.64 | ||
长期应收款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0,520,000.00 | 290,520,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699,810.04 | 20,134,783.04 |
应付账款 | 深圳金海滩旅游度假俱乐部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1,0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东海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893,283.31 | 5,683,576.77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357,169.92 | 1,357,769.92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 | 3,327,945.38 | 3,327,945.38 |
其他应付款 | 亚洲度假酒店论坛有限公司(中证期) | 10,092,805.50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895,537.03 | 6,106,161.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065,249.14 | 5,049,977.14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
①2016年7月8日,申请人陈建惠(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集团、本集团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处置首冠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及股东借款而间接处置该项目公司权益)、
丁芃(四位被申请人)与其于2014年12月29日签订的编号为德恒2014(民事)第836号《委托代理合同》、2016年6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华南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本案案号为SHEN DX20160268)。
2018年10月,华南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华南国仲深裁(2018)D402号《裁决书》,裁决结果为:(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15日向申请人支付风险代理费人民币2,045,337.00元;(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58,008.00元,应当由申请人承担85%,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被申请人承担15%;(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诉求。
针对上述华南国仲深裁(2018)D402号《裁决书》,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法院予以立案受理,案号为(2018)粤03民特910号。目前案件开庭审理,但尚未作出裁决。
陈建惠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案号为(2018)粤 03执2518号】,因为上述(2018)粤03民特910号尚未审结而中止执行。
②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8日立案受理本公司提起的诉讼,本公司提出如下诉求:A、判令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解除平湖旧村合作改造的《通知》无效,不发生解除的效力;B、由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2016年8月4日,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提起反诉:A、请求依法判令解除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签订的《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2014年3月28日签订的《加快平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补充协议书》及其他所有与“平湖旧改”有关的所有协议;B、请求依法判令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C、由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本公司自2010年签署《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以来,为促进平湖旧村改造项目的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平湖大围旧村历史风貌保护专项规划、更新单元专项规划方案等进行专项规划设计等工作,先后聘请了福州市规划设计院深圳分院、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香港中文大学对平湖旧改项目进行专家调研和专业设计,上述单位均对此出具相关说明,并确认了相关的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经过本公司的不断努力,平湖旧村改造项目于2018年8月15日取得深规土[2018]604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目前该份专项规划批复已经作为证明《平湖旧村合作改造合同书》仍在继续履行的本案的核心证据提交给龙岗区人民法院。
目前本案一审经过多次开庭审理,一审审判程序正在进行中。
(2)担保事项
A、本集团为关联方担保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一)5(3)。
B、本公司以持有的“南山福华厂房”的土地(宗地号T102-0041)地块所附属相关物权的全部权益,作为本公司向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车港项目权益置换”的政府及本公司履约义务的担保抵押物。担保的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债务重组
本报告期无债务重组事项。
3、其他
(1)肇庆项目①肇庆项目的历史沿革A、肇庆项目起始涉及的各方主体:
甲方:肇庆市北岭发展公司(现改名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公司”)乙方:香港春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公司”)丙方: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以下合称“5 家香港子公司”)
港澳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澳控股公司”)持有Beehive Assets Limited、Chancery Profit Limited、Edwina AssetsLimited、Festoon assets Limited、Launton Profit Limited (以下合称“五家BVI 子公司”)100%的股权,而五家BVI 子公司分别持有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以下合称“5 家香港子公司”)100%的股权。
B、合作合同签订情况
1992 年9 月15 日,由肇庆市政府直属的两家公司—七星公司、春风公司与5 家香港子公司等合作三方签订了中外合作经营肇庆市“百灵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1992年11 月13 日合作项目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外经贸肇合作证字[1992]248号批准成立,合作企业名称登记为肇庆百灵建设有限公司。1995年4月7日合作三方签订修改合作协议,合作公司名称改为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
合作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合同约定:七星公司负责提供3,538亩项目用地及五通一平工作;春风公司负责支付3,538亩土地的征地、补偿、拆迁、五通一平费用和相关税费,负责1,000万平方英尺上盖的发展工作;5家香港子公司负责向春风公司支付土地开发费用港币4.9亿元,负责1,000万平方英尺上盖的全部费用(按HKD180元/平方英尺计港币18亿元),共同开发经营房地产。
合作公司所获得的净利润七星公司享有30%,5家香港子公司享有70%,春风公司向5家香港子公司收取港币2,555万元销售代理费、不享有合作公司的净利润。此外合作合同还约定春风公司如未能完成任何一项,则应向5家香港子公司赔偿损失或5 家香港子公司无条件的取得3,538亩的土地使用权,七星公司对此提供担保。
C、合作合同实际执行情况
a、5家香港子公司于1992年9月27日以股票加港币现金的方式向春风公司支付了土地开发费用计港币4.9亿元(其中:根据春风公司的委托,将4,400万元人民币支付至七星公司);此外于1992年10月21日至1996年1月8日期间,5家香港子公司累计支付了美元1,100万元给七星公司、春风公司和肇庆百灵公司(其中美元420万元系支付的肇庆百灵公司注册资本金)。5家香港子公司已按合作合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合计向肇庆项目投入资金计港币610,523,481元,而5家香港子公司投入肇庆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港澳控股公司提供的港币610,523,481元。
b、春风公司在收到5家香港子公司有关肇庆项目资金后,仅支付了3,538亩中1,717亩的全部征地补偿费,其余1,821亩仅支付了10%至75%不等的征地补偿款。春风公司未按合作合同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c、1992年9月18日,肇庆百灵公司取得了肇庆市国土局颁发的肇府国用(证)字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详情如下:
土地使用者: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占地面积:2,358,678平方米(折合3,538亩);
使用年限:自1992年9月19日起70年;
备注:自1992年9月19日至1997年9月19日为基建期,基建项目竣工后,须核准土地使用面积,重新发证。
d、基于春风公司未将代收的有关肇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注册资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特别是春风公司和七星公司并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肇庆百灵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登记手续,造成肇庆百灵公司注册资金一直为零,致使肇庆百灵公司于2003年6月19日被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办理清算。
②本集团取得肇庆项目权益的过程
根据本集团1997年与港澳控股公司达成的相关协议,本集团与港澳控股公司实施了非货币交易,双方换入换出资产作价的基准日为1997年10月31日。具体的交易情况包括:
原本集团之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以通过Chang Jiang Resources Co.,limited 拥有的深圳龙岗第二通道60%的权益换入肇庆项目70%权益。
深圳龙岗第二通道公路项目60%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4亿元人民币,评估价港币687,000,000 元;受让对价是港澳控股国际
有限公司持有的五家BVI 公司(Beehive Assets Limited、Chancery Profits Limited、Edwina Assets Limited、Festoon Assets Limited及Launton Profits Limited)全部股权、港澳控股公司应收肇庆项目的债权和港币4000万元现金,五家BVI公司通过前述的5家香港子公司拥有肇庆项目70%权益,账面价值港币610,523,481.60元。
肇庆项目为中外合作项目。③本集团取得肇庆项目权益后的项目进展情况A、2003年10月10日肇庆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意向:原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已不适应肇庆市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为使该区的规划建设与重新修编后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意将该项目用地按中巴软件园生产、生活配套园区建设需要来修改规划;原来合作三方不可能继续,改为市政府指定一公司和本集团两方合作;规划修改后,可通过土地置换办法在七星岩旅游度假区内或以外其他区域补偿一定面积给本集团,保证置换后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538亩。
B、2004年6月8日肇庆城乡规划局依据上述会议纪要,颁发了编号(2004)肇规许字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150696平方米(约合226亩),建设项目会所。
C、与广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合作
广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Wide GoldInternationHaol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广金国际公司”),一家在BVI 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30 de Castro street,Wickhams Cay 1,P.O .Box 4519,RoadTown,Tortola,BritishVirgin Islands,是佛山市南海广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广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法定代表人为何超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何超盈、林惠红,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工业园、矿产业及其他投资。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有:广州沙面新城(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广东三水休闲之城(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广东三水时代廊桥(合作项目,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广东里水第一城(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等,投资的工业园项目有广东台山广海大沙环保皮革生产工业园、广东高明不锈钢生产基地等。该公司与本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首冠商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Bussines Park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首冠商用公司”),一家于2008年6月10日在BVI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首冠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冠国际公司”)与广金国际公司为本次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交易而设立的合营企业,交易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为首冠国际公司持有49%股权、广金国际公司持有51%股权。
2008年9月28日,原本集团控股子公司首冠国际公司与广金国际公司签订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框架协议约定:先由首冠国际公司在BVI设立合营企业首冠商用公司,并由首冠国际公司将持有肇庆项目的5家BVI子公司已发行全部股份及账面价值总额为港币610,523,481.60元的权益资产作价人民币7.8亿元注入首冠商用公司。因此,首冠国际公司对于首冠商用公司形成初始股东贷款人民币7.8亿元。
本次交易内容及条款主要有:
a、协议生效后,广金国际公司将向首冠国际公司分期支付3.9亿元人民币购买50%首冠商用公司的初始股东贷款,支付条件如下:首期付款人民币1.34亿元,于本集团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交易后的下一工作日内支付;余额按照预定的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进度分期支付;若项目开发过程中须要追加资本金,则双方按持股比例以新增股东贷款的形式追加投资。
b、预定的合作开发将分期进行。第一期约定在已完成征地手续的1717亩地块中90米等高线以下的1216亩进行,初始股东贷款的余款(2.56亿元)将根据剩余地块的开发进度进行支付。双方约定合作开发需在十八个月内全部启动,每期的开发自启动之时起合作公司将按25%年利率开始计算相应部分的初始股东贷款的复合回报并给予首冠国际公司优先收回投资的权利。
c、双方还约定,对标高90米以上地块(不超过一千亩)存在本集团单独开发的可能性,双方须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确定是否由本集团单独开发,如果决定由本集团单独开发则双方需按比例核减初始股东贷款的总额。
d、广金国际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合作的“肇庆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并按照建筑成本的2%收取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费,对超出项目预算额的支出承担责任。合作公司在“肇庆项目”的最终收益分配方案是在扣除了给予初始股东贷款和新增股东贷款的优先回报后在广金国际公司和首冠国际公司间按7:3的比例进行分配。但广金国际公司保证首冠国际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有优先退出项目的权利。
e、有关合作开发肇庆项目的框架协议已于2008年9月28日在香港签署,本次交易已经本集团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f、双方约定,在框架协议生效一年或本集团认可前提下的18个月内,买方未收购原约定的第二期股东贷款,对于已开发土地由买卖双方按51: 49比例享有其开发权益继续开发,除此之外肇庆项目其他地块的开发权益全部归本集团所有。
g、与广金国际公司合作的进展
2009年2月28日,双方以签订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对于已完成征地手续的1717亩地块中90米等高以上的501亩项目用地作为第二期被注入资产由首冠商用公司以股东贷款的形式购入,并约定第二期交割条件为取得书面收地通知或政府规划文件下达为准。
2009年3月10日,本集团向肇庆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研究解决启动肇庆市北岭项目建设的函》,并与广金公司以肇庆项目权益的实际受益人联合向肇庆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肇庆市北岭项目建设的具体方案”。
2012年2月26日,本集团再次向肇庆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的请求》,截至本报告年末,该事项无重大进展。
2012年8月2日,本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V20120493 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通知本集团参股公司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就其与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春风有限公司关于1992年9月15日签订的《中外合作经营肇庆市“百灵有限公司”合同》所引起的争议所提起的仲裁申请已正式受理。
2016年1月1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作出《V20120493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同意并决定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4月15日。
2016年10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作出《V20120493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同意并决定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延长至2017年1月15日。
2018年6月22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本集团参股公司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提出的《仲裁请求变更申请书》作出《V20120493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案变更请求受理通知》,决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变更仲裁请求,并将按照申请人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事项及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事项继续审理本案。
截至本报告年末,本集团尚未收到上述仲裁的裁定结果。
④肇庆项目现状
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億盟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东权益转让协议》,双方就原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HEAD CROWN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股权转让达成了一致协议,协议约定转让对价为10,000.00港币。协议同时特别约定:标的公司(即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在首冠商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Bussines Park Development Limited)的48%股权和由郑列列名下拥有的1%股权,总共49%股权,是由甲方(即本集团)实质拥有的,标的公司没有任何权益;标的公司在下列五间公司Farcor Limited、Faryick Limited、Finewood Limited、Full Bloom Limited、Jackford Limited的50%股权,实则是甲方全部拥有的,标的公司没有任何权益;标的公司已签署有关信托书确认标的公司只是该部分股份的信托人,而非实际受益人。首冠国际有限公司股权已于2015年1月变更至億盟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上述权益在首冠国际公司账上主要反映为长期应收款-肇庆项目497,219,533.77港币。该部分权益仍归属于本集团,2018年仍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本报告年末,肇庆项目仍处于项目前期筹备阶段,尚未正式开工。本集团与广金国际公司就肇庆项目制订了《肇庆北岭原生态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总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本集团就项目总体规划、征地补偿、置换土地等事宜与肇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尚处于协商中。本集团与广金国际公司正积极推进仲裁事项,等仲裁结果出来再据此与肇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⑤项目风险分析
虽然本集团已按原合作合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并有七星公司提供担保,但由于春风公司违约,没有付清相关土地费用,预计开发该项目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可能需要补地价交征地补偿费和拆迁费,将增加开发成本;百灵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此外,城市规划调整、置换地块位置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和未来收益产生影响。
肇庆市百灵建设有限公司1992年9月18日获取的肇府国用(证)字0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自1992年9月19日至1997年9月19日为基建期,基建项目竣工后,须核准土地使用面积,重新发证),以及(2004)肇规许字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都因项目实际情况和实施时间发生重大变化,其效力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而在与广金国际公司合作开发肇庆项目过程中,也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并未完全按照双方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执行,未来双方合作开发肇庆项目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⑥最新进展情况
2017年3月,本集团与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达成肇庆、平湖项目土地开发权益合作意向,将分别通过双方自身或其关联方,寻求针对本集团的“土地权益与房产开发”存量资源,即“肇庆市端州北岭项目”(下称“肇庆项目”)以及“深圳市平湖
街道旧改项目”(下称“平湖项目”)两项目的一揽子合作。经双方初步协商,本集团(作为甲方)与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就肇庆、平湖两项目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达成《合作意向协议》。
截至本报告日,甲乙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2)“BOT项目-车港工程”权益处置
2017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落实“深圳车港”在建工程拆迁补偿权益合作事宜框架协议》,拟将深圳市人民政府拟同意的“深圳车港”拆迁补偿权益与恒裕集团进行合作,根据该协议第二条第4项所述:按照委托代建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应支付人民币5亿元对价给甲方(指世纪星源),以取得甲方“深圳车港在建工程”项下权益,即:(1)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政府实际拆除“深圳车港”之日期间的全部经营净现金流【“深圳车港停车场的日后经营收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认该净现金收益权益总值的作价按照 2017 年全年现金收益的五倍计价。(2)自项目公司向甲方支付 5 亿元对价之日起政府向甲方支付的拆除深圳车港建筑物的现金补偿【“政府在该拆除项目上的现金补偿”】。(3)作为承接文体中心暨停车场项目的报建和建设的实施主体,获得“文体中心暨停车场”项目的建成面积中,除“公众停车场车库”功能以外的全部建筑面积的承包经营权 【“南山文体中心暨停车场”项目中(除“公众停车场”)配套建筑面积的承包经营权】。
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深圳车港”处置有关问题的协议》,同意本公司与恒裕集团签订《合作经营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落实“深圳车港”在建工程拆迁补偿权益合作事宜框架协议》。
2018年1月18日,本公司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深圳车港”处置有关问题的协议》。
2018年6月29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经营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落实“深圳车港”在建工程拆迁补偿权益合作事宜框架协议》的议案。
2018年11月,本公司与项目公司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地铁荔香站B出口通道的相邻地下空间(即“深圳车港”置换权益面积)代建协议》、《抵押合同》。
2018年11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局决议通过:同意世纪星源与项目公司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地铁荔香站B出口通道的相邻地下空间(即“深圳车港”置换权益面积)代建协议》,同意以公司持有的“南山福华厂房”的土地(宗地号T102-0041)地块所附属相关物权的全部权益,作为世纪星源向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车港项目权益置换”的政府履约义务的担保抵押物。
2018年12月17日,本公司201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世纪星源持有的“南山福华厂房”的土地(宗地号T102-0041)地块所附属相关物权的全部权益,作为世纪星源向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车港项目权益置换”的政府履约义务的担保抵押物。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BOT项目-车港工程”移交给恒裕集团和项目公司。
2018年度,本公司因 “BOT项目-车港工程”权益处置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所得税前)258,223,965.43元。
(3)南油福华项目
①基本情况A、2012年3月27日,本集团与深圳市优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瑞公司”)签订《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就合作开发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向南路交接处编号为T102-0041的宗地上的“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单元的有关事项做了概括性预约约定。双方同意按照细则关于“拆除重建类”的相关规定设立市场主体进行开发:即本集团作为项目拆除重建区域内的权利主体,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将本集团房地产权益转移至双方共同持股的单一权利主体(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来实施该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B、2013年3月25日,本集团与优瑞公司签订《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原合作开发协议第二条第4款“甲方配合乙方根据细则,取得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向项目公司核发的实施主体确认文件,但取得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修订为“甲方配合乙方根据细则,取得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向项目公司核发的实施主体确认文件,但取得实施主体确认文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即2014年3月27日。
C、2013年5月31日,本集团(甲方)与优瑞公司(乙方)及优瑞公司股东—深圳市瑞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思投资”)、高雷、郭建文(丙方)签订《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备忘录》。《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为便于将乙方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按照税法和政策规定计入项目成本的税务安排,甲、乙双方同意在不改变主协议及补充协议条款的原则且在乙方全体股东即丙方完成承接乙方在主协议及补充协议下义务的前提下,以乙方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即项目公司)向政府城市更新职能部门申报。
第三条:为落实主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负责项目后续的各项开发工作”的约定,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完善相关手续,实际落实“以乙方作为项目公司”替代“以新设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的先决条件,包括:1、履行乙方全体股东即丙方完成承接乙方在主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安排;2、依据主协议第二条第2、3款的约定,履行使甲方持有项目公司(届时为乙方)25%优先股的安排;3、在《福华厂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获得批准后,履行由甲方与项目公司(届时为乙方)按主体协议约定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安排。
第四条:在上述安排未完成之前,乙方仍应当履行主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第五条:本备忘录的用语涵义除特别说明外,与主协议的用语涵义相同。
②本集团合作权益
A、搬迁货币补偿:优瑞公司向本集团支付现金人民币贰亿元整,其中人民币壹亿元整作为定金(此定金在本项目实施主体确认至项目公司名下后自动转为本集团拆迁货币补偿款)。
B、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负责项目后续的各项开发工作,优瑞公司负责出资,本集团根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25%项目公司优先股取得搬迁安置物业的方式进行合作。双方约定此搬迁安置物业对应的25%优先股的对价为人民币4亿元及以4
亿元作为计价基数按以下计算时间得到的复合回报(下称“优先股对价”)。复合回报指当年偿还部分按年回报20%计算,当年未偿还的部分按年复利累计(所有以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计算时间自项目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至本项目取得搬迁安置物业的竣工验收备案为止,但是,由于本集团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时间不计算复合回报。
以上“优先股”是指优先股股东仅以优先股对价的形式获取项目公司留存的安置物业的对应面积的回报,本集团25%的优先股是为了优瑞公司在开发期经营利润结转完毕后退出项目公司,而本集团最终以持有项目公司优先股的形式,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取得整个带留存的安置物业的项目公司的保障。优瑞公司有权对其合作开发权益进行转让,在不影响本集团合作权益的前提下,本集团全力配合优瑞公司合作转让手续的办理。本集团不承担项目公司开发期内的办公、销售、税费以及项目融资、建设等所有费用形成的债务,不享有项目公司在开发期限内的所有商业开发利益和分享利润的权利。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本集团同意优瑞公司可选择随时以现金方式向本集团支付“优先股对价”中的部分或全部,优瑞公司同时给予本集团按对等价值回购该部分或全部“优先股”的权利,该回购权利的最后行使期限仅保留至留存的安置物业竣工验收备案之后的一个月,如超过此期限本集团未对承诺的回购作出支付,则视为本集团放弃了回购的权利。当优瑞公司支付了部分或全部优先股对价,则本集团应当在优瑞公司支付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的优先股股权过户至优瑞公司名下。
当项目进入预售时,优瑞公司须通知本集团行使优先股回购权,本集团应当在接到优瑞公司通知后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之后的一个月内行使优先股回购权,逾期视为放弃。本集团行使优先股回购权的,本集团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约2500平方米的除外)选择留存的安置物业面积。如本集团最终放弃行使优先股回购权,则视为优瑞公司履行完毕所有补偿安置义务。
项目进入预售时,本集团可以选择以接收优瑞公司交付使用的科技产业用房面积中的限制销售的房产(以实际批准为准),本集团应获优先以该限售工业面积计价作为的搬迁安置物业,其对应优先股对价计算的面积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为准,如约定的科技产业用房面积不足以冲抵或者双方协商价格不一致,本集团还可以优先按照市场价选择其他房产留存作为搬迁安置物业。
待项目公司其余可销售面积销售结算完毕,以及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税费等事项协商并处理完毕后,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将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本集团,即优瑞公司可以向本集团转让该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留存剩余的不可售科技产业用房面积及其它配套房产,本集团自行选择时机办理搬迁安置物业及其它的房地产产权证书。
③搬迁补偿款支付约定及项目移交
当优瑞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定金及代项目公司支付本公司的搬迁补偿款预付款付至本集团指定的帐户后,本集团应确保在收到优瑞公司所交款项的当日,将该款项归还本集团所欠第三方应付债务,以上转款行为本集团须确保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集团应当在收到优瑞公司支付的首期定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优瑞公司提供本协议所有产权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及图纸,以及全部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负责本项目用地和地上建筑物的产权核查各项补充手续,并承担以上费用。
自优瑞公司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两个工作日内,本集团应将本项目所涉全部租赁合同原件及押金交付给优瑞公司,本项
目涉及的租赁收益均转由优瑞公司享有,税费由优瑞公司承担。
自本项目移交完毕之日起因租赁合同解除所发生的应付给承租人的任何赔偿或补偿(包括货币和实物补偿),均应由优瑞公司承担,与本集团无关。在项目专项规划获得审批后,本集团应配合优瑞公司进行厂房清理,优瑞公司自行安排拆除及产权注销等工作。
④其他约定
A、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则视为本集团根本违约,优瑞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本集团应在收到优瑞公司终止本协议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优瑞公司实际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款项及违约金,违约金按定金总额的一倍计算:
a、由于本集团原因,项目公司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被确定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体;
b、本集团在与优瑞公司签订本协议后另行与优瑞公司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就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签署与本协议类似的协议的,或擅自终止本协议的。
B、非因双方原因,项目公司在经过多种方式努力后,仍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被确定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体的,优瑞公司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本集团应在收到优瑞公司终止本协议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优瑞公司实际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款项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优瑞公司已经实际投入本项目的全部款项的20%年利率的标准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⑤本项目执行情况
A、截至2012年12月31日,优瑞公司累计支付本集团2亿元,本集团计入预收账款,截至截至本报告期末,优瑞公司已付本司款项金额没有变化。
B、本集团已于2012年5月将福华厂区相关资料及经营管理权移交给优瑞公司。截至本报告日,福华厂区地面建筑物已经拆除,地块由围栏围起进行三通一平施工,上述工作由优瑞公司实施。
C、2013年12月26日,本集团收到深规土【2013】759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油工业区福华产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是:《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油工业区福华产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2年第7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原则同意《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油工业区福华产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及改造目标。通过改造,完善城市道路系统,提高公共配套和商业服务水平,打造集商业、办公、商务公寓及教育设施等多元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原则同意建设的主要经济指标:拆除用地面积42,651.95平方米,其中开发用建设用地面积24,762.93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0,250.00平方米,其中商业10,000.00平方米,办公137,890.00平方米,商务公寓100,0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2,360.00平方米(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8,000.00平方米,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2,500.00平方米,6个班幼儿园1,600.00平方米),体育文化设施用地10,000.00平方米。另外,允许在地下开发12,50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01-01地块配建不少于860个停车位。
D、2014年1月27日,深圳市优瑞商贸有限公司就上述合同争议向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案件编号为SHEN DX 2014016】。2014年4月10日,本集团向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并提出反请求。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3月19日就上述仲裁事项下发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4)深中法涉外仲字第40号】,查封申请人深圳市瑞思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以北的世纪假日广场A座301-313、1701-1716、1801-1816、2401-2409共54套房产。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14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4日止。查封被申请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向南路交界处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号:T102-0041,土地面积38,500.75平方米)。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14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4日止。
E、2014年4月10日,本集团董事局召开临时会议,就有关“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纠纷引发的仲裁事项通过如下决议:①不同意优瑞公司变更《合作开发协议》关于设立合作项目公司有关约定的要求,不同意由其自身取代双方合作项目公司与本司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②授权公司管理层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与优瑞公司办理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聘请代理人就优瑞公司的行为提出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包括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要求赔偿损失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维护本司的利益。③鉴于2014年3月26日到期后已有多家有实力市场主体向本司发出以不低于原《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合作条件与本司合作开发本项目的要约,授权管理层立即以不低于原《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合作条件公开邀请具有履约能力、开发经验和管理经验的市场主体洽谈合作开发事宜加快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F、2014年12月18日,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作出本案裁决。在该裁决中【仲裁裁决第102-103页】,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就《备忘录》第三条规定的第1和第2项先决条件而言,优瑞公司是成就该先决条件的主要责任人,在第1、第2项先决条件成就之前,优瑞公司不具有与本集团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资格。对于优瑞公司多次要求直接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请求,本集团完全有权以《备忘录》约定的先决条件未成就为由予以拒绝。仲裁庭裁决《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及《备忘录》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驳回各方的其他仲裁请求及反请求。仲裁庭建议当事人双方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60日内按照 《备忘录》的约定完成第一申请人作为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确认工作。而在此60日期间,双方应按照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提供必要的相互配合工作。任何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不提供必要的配合,甚至阻碍确认工作的完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可再寻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G、2015年4月21日,因优瑞公司未按2014年12月18日华南国际经济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要求履行成就《备忘录》先决条件的主要义务,本集团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并追讨违约损失。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将仲裁请求变更为:裁决确认《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已解除。2016年11月30日,本集团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仲深裁【 2016】D391号)裁决书,该仲裁裁决中,仲裁庭认为在2014年12月28日之后,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任何新协议,因此不存在被申请人优瑞公司等构成违约的问题,如果这一阶段当事人之间就贯彻《合作开发协议》到《备忘录》进行磋商而没有达成新的协议,那么无论谁的行为都不能构成违约,裁决驳回以上仲裁请求。同时,在该仲裁裁决中,仲裁庭提出,仲裁庭在审理此案、充分接触双方当事人之后,相信客观情况的确已经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
2016年12月7日,本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终止履行《合作开发协议》、
《补充协议》、《备忘录》。2016年12月23日,本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通知,通知已受理本集团提出的前述仲裁申请,案号为SZDP20160103。2017年1月13日,本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的仲裁程序中止函,由于优瑞方提交的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函的意见提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不是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本案不享有管辖权,根据《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案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将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进行确定。2017年4月20日,本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6)粤03民初2934号。2017年6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不是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确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2017年7月14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决定撤销SZDP20160103案,仲裁程序终止。
H、2015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华南国仲深裁【2014】D267 号仲裁裁决,裁定解除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向南路交界处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号:T102-0041,土地面积 38500.75 平方米)的查封。
⑥项目风险分析
截至本报告日,南油福华项目已重新启动,并与各方协商合作相关事宜。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1,066,116.20 | 990,920.32 |
合计 | 1,066,116.20 | 990,920.32 |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22,227.58 | 100.00% | 56,111.38 | 5.00% | 1,066,116.20 | 1,043,074.02 | 100.00% | 52,153.70 | 5.00% | 990,920.32 |
合计 | 1,122,22 | 100.00% | 56,111.3 | 5.00% | 1,066,116 | 1,043,0 | 100.00% | 52,153.70 | 5.00% | 990,920.32 |
7.58 | 8 | .20 | 74.0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9,153.56 | 3,957.68 | 5.00% |
1至2年 | 1,043,074.02 | 52,153.70 | 5.00% |
合计 | 1,122,227.58 | 56,111.38 | 5.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957.6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比例(%) | 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深圳市光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22,227.58 | 100.00 | 56,111.38 |
合 计 | 1,122,227.58 | 100.00 | 56,111.38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70,981,802.30 | 642,296,945.18 |
合计 | 970,981,802.30 | 642,296,945.18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04,572,686.18 | 47.69% | 242,659,396.29 | 40.14% | 361,913,289.89 | 777,146,307.08 | 71.33% | 410,581,040.90 | 52.83% | 366,565,266.18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41,124,749.91 | 50.57% | 32,056,237.50 | 5.00% | 609,068,512.41 | 290,243,872.63 | 26.64% | 14,512,193.63 | 5.00% | 275,731,679.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2,100,115.41 | 1.74% | 22,100,115.41 | 100.00% | 22,148,115.41 | 2.03% | 22,148,115.41 | 100.00% | ||
合计 | 1,267,797,551.50 | 100.00% | 296,815,749.20 | 23.41% | 970,981,802.30 | 1,089,538,295.12 | 100.00% | 447,241,349.94 | 40.05% | 642,296,945.1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9,020,479.75 | 109,020,479.75 | 100.00% | 见附注(七)6 |
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 146,707,167.85 | 133,638,916.54 | 91.09% | 超额亏损计提 |
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278,862,921.83 | 合并范围内 | ||
其他合并范围内主体往来 | 69,982,116.75 | 合并范围内 | ||
合计 | 604,572,686.18 | 242,659,396.29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92,529,836.23 | 19,626,491.81 | 5.00% |
1至2年 | 188,072,214.20 | 9,403,610.71 | 5.00% |
2至3年 | 17,750,291.36 | 887,514.57 | 5.00% |
3年以上 | 42,772,408.12 | 2,138,620.41 | 5.00% |
3至4年 | 6,415,861.22 | 320,793.06 | 5.00% |
4至5年 | 23,524,824.47 | 1,176,241.23 | 5.00% |
5年以上 | 12,831,722.43 | 641,586.12 | 5.00% |
合计 | 641,124,749.91 | 32,056,237.50 | 5.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0,425,600.7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5,062,150.28 | 4,816,686.43 |
往来款 | 829,365,909.33 | 812,642,558.95 |
其他 | 433,369,491.89 | 272,079,049.74 |
合计 | 1,267,797,551.50 | 1,089,538,295.1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合作对价款 | 300,000,000.00 | 1年以内 | 23.66% | 15,000,000.00 |
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8,862,921.83 | 1年以内135,234,871.15元;1-2年10,153,612.24元;2-3年952,452.79元;3年以上132,521,985.65元。 | 22.00% | |
深圳市星源立升水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有条件借款 | 152,800,269.53 | 1年以内90,560,569.53元;1-2年62,239,700.00元。 | 12.05% | 7,640,013.48 |
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46,707,167.85 | 1年以内104,843,918.66元;1-2年125,000.00元;2-3年848,157.95元;3年以上40,890,091.24元 | 11.57% | 133,638,916.54 |
星源志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有条件借款 | 140,242,071.85 | 1年以内58,614,776.47元;1-2年41,888,344.83元;2-3年17,004,613.55元;3年以上22,734,337.00元。 | 11.06% | 7,012,103.59 |
合计 | -- | 1,018,612,431.06 | -- | 80.34% | 163,291,033.61 |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7)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本报告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28,621,228.34 | 40,837,642.45 | 1,087,783,585.89 | 858,544,458.75 | 40,000,000.00 | 818,544,458.7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679,017.92 | 1,679,017.92 | 1,679,017.92 | 1,679,017.92 | ||
合计 | 1,130,300,246.26 | 40,837,642.45 | 1,089,462,603.81 | 860,223,476.67 | 40,000,000.00 | 820,223,476.6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3,874,816.30 | 123,874,816.30 | ||||
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深圳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深圳市清研紫光投资有限公司 | 837,642.45 | 837,642.45 | 837,642.45 | 837,642.45 |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13,832,000.00 | 513,832,000.00 | ||||
深圳市创意星源 | 270,000,106.69 | 270,000,106.69 |
城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富岛电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76,662.90 | 76,662.90 | ||||
合计 | 858,544,458.75 | 270,076,769.59 | 1,128,621,228.34 | 837,642.45 | 40,837,642.4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光骅实业有限公司 | 1,679,017.92 | 1,679,017.92 | |||||||||
小计 | 1,679,017.92 | 1,679,017.92 | |||||||||
合计 | 1,679,017.92 | 1,679,017.92 |
(3)其他说明
注:本年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无增减变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14,047,453.15 | 431,684.34 | 21,349,694.08 | 287,789.56 |
合计 | 14,047,453.15 | 431,684.34 | 21,349,694.08 | 287,789.56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2,265,111.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98,834.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2,630,916.6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1,264.0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651,002.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67,037.47 | |
合计 | 268,555,558.6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58% | 0.1406 | 0.14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52% | -0.11 | -0.1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