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9]第095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
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专项意见:
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作为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有义务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数据并配合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因股东矛盾对2018年度的持续影响,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北京科兴审计时,只获取了北京科兴财务报表、查阅会计账簿。后续获取了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出具的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因未被允许全面充分接触财务资料,会计师事务所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造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充分理解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同意董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保留意见涉及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