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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倪健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审议各类重大事项,独立发表专项意见,完成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2018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6次。

2、股东大会:2018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2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于控股股东修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对2017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听取了有关公司2017年度经营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总结汇报,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关于终止实施“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生产苯并二醇项目”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兴建 CMO 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2018年08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

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就·2018年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8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3)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5)《关于购买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受让医药 CMO 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8年9月28日就全资下属公司受让医药 CMO 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继续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CMO 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18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在参加公司会议和工作期间,通过现场考察募投项目建设、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及时熟悉掌握公司各时期经营发展状况。本人着重从生命科学和医学的专业角度,对公司战略发展和决策、项目可行性和药品研发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项目建设和科研工作规范运行,规避潜在风险。本人认为:2018年公司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研发程序,掌握前沿性的医药发展趋势,及时跟进市场,促进公司科研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8年,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严谨地行使独立

董事职责。本人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或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定期报告等事项,就关注的相关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工作建议。凡是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听取了公司人员详细介绍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2、本人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上市公司案例分析,不断深化对相关法规政策尤其是公司治理、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所在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坚持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倪健

2019年4月23日

独立董事涂勇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审议各类重大事项,独立发表专项意见,完成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2018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6次。

2、股东大会:2018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于控股股东修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 对2017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听取了有关公司2017年度经营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总结汇报,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关于终止实施“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生产苯并二醇项目”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兴建 CMO 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2018年08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

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就·2018年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8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3)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5)《关于购买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受让医药 CMO 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8年9月28日就全资下属公司受让医药 CMO 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继续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CMO 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18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在参加公司会议和工作期间,通过现场考察募投项目建设、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及时熟悉掌握公司各时期经营发展状况。本人着重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安排、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规避潜在风险。本人认为:2018年公司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不断完善各管理制度,适时按交易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修订公司的相关制度。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8年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严谨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

照要求认真组织或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定期报告等事项,就关注的相关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工作建议。凡是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听取了公司人员详细介绍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2、本人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上市公司案例分析,不断深化对相关法规政策尤其是公司治理、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坚持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涂勇2018年4月23日

独立董事赵琰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审议各类重大事项,独立发表专项意见,完成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2018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6次。

2、股东大会:2018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0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于控股股东修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 对2017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听取了有关公司2017年度经营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总结汇报,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关于终止实施“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生产苯并二醇项目”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兴建 CMO 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2017年08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

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就·2018年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18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3)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5)《关于购买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受让医药 CMO 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8年9月28日就全资下属公司受让医药 CMO 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继续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CMO 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18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在参加公司会议和工作期间,通过现场考察募投项目建设、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及时熟悉掌握公司各时期经营发展状况。本人着重从会计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制度建设、高管人员结构设置、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规避潜在风险。本人认为:

2018年公司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8年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严谨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会委员,期间按照要

求认真组织或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定期报告等事项,就关注的相关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工作建议。凡是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听取了公司人员详细介绍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2、本人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上市公司案例分析,不断深化对相关法规政策尤其是公司治理、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所在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坚持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赵琰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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