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通宇通讯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2.94元。截至2016年3月23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041,8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158,18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23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7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为:
项 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61,115.8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128.87 |
其中:以前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765.96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362.91 |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0,154.26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3,984.61 |
项 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其中: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3,984.61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减: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6,976.17 |
其中:以前期间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5,087.12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889.06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21,129.65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中山市通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账户余额 |
中国工行银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2011022929200131296 | 协定存款 | 633,170.14 |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高科技支行 | 44050178050409168168 | 七天通知 | 24,713,123.53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8110901012000195615 | 协定存款 | 326.69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8110901012500286230 | 协定存款 | 1,265.22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396000100100666018 | 协定存款 | 110,104,272.72 |
渤海银行中山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 2002958652000176 | 协定存款 | 75,844,344.00 |
合计 | 211,296,502.30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情况
于2016年6月20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通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技术”)。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主体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其实施地点在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通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上。由于通宇技术已进行了相关建设工程投资及设备采购,为保持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拟将通宇技术增加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安排为:公司(母公司)负责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测试技术的研究工作;全资子公司通宇技术负责相关建设工程投资及设备采购等投资,其前期已发生投入由募集资金置换,相关资产入账通宇技术,由公司使用。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于2016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0,154.26万元,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6年7月19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154.26万元。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第48370018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项目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2018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记录明细、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决议、付款凭证、账务处理凭证等资料,并通过询问公司相关高管人员等方式,对通宇通讯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通宇通讯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宇通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通宇通讯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通宇通讯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明 牟悦佳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115.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9.0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 10,154.2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115.0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置换)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1、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 | 否 | 20,253.34 | 20,253.34 | 1,230.37 | 9,870.68 | 48.74 | 2019年9月 | - | 不适用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980.00 | 4,980.00 | 214.85 | 5,021.46 | 100.83 | 2018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205.63 | 541.25 | 18.04 | 2019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 | 否 | 8,897.87 | 8,897.87 | 238.21 | 1,697.04 | 19.07 | 2019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3,984.61 | 23,984.61 | 23,984.6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1,115.82 | 61,115.82 | 1,889.06 | 41,115.05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61,115.82 | 61,115.82 | 1,889.06 | 41,115.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受行业技术变革影响,特别是5G技术发展,不断对生产布局提出新的要求,公司从审慎出发,务实推动项目建设。目前实际使 |
用募集资金比例较小,只是对前期部分相对落后的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未实现规模效应。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6年6月20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通过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增加为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山通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技术”)。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主体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其实施地点在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通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上。由于通宇技术已进行了相关建设工程投资及设备采购,为保持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拟将通宇技术增加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安排为:本公司(母公司)负责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测试技术的研究工作;全资子公司通宇技术负责相关建设工程投资及设备采购等投资,其前期已发生投入由募集资金置换,相关资产入账通宇技术,由本公司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于2016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0,154.26万元,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16年7月19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154.26万元。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第48370018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出现结余,目前账上尚余633,170.14元,系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目前账上尚余1,591.91元,系募集资金项目本金产生的利息。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