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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8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7.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450,09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24,572,385.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5,517,615.00元,由齐鲁证券于2011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9,358,418.52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159,196.48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1]B126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号)文核准,本公司本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709,412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15.83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311,999,991.96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5]B181号验资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本公司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缴纳的出资款扣除其证券承销费等费用10,000,000.00元后,余额301,999,991.96元于2015年1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开立的10641601040018830银行账户。

扣除与本次股份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11,117,820.76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882,171.20元。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公司于2012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41.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000万元。

2、本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 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本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500 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同意本公司调整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投资金额由12,858.71万元调减至7,534.60 万元,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5,324.1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同意本公司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暂缓实施,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资 3,683.40 万元,并于2013年12月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确保募投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同意暂缓实施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并将根据市场状况决定何时重新启动相关项目的投资。

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三项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本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在江苏东海县设立控股子公司东海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5、本公司于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收购资产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变更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将其中 3,308.44 万元向江阴市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鑫重工”)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纳鑫重工 60%的股权,同时将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剩余资金 100.99 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本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972.92 万元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44,411,525.33
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8,980,212.84
3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66,969,516.21
4废旧金属再生处理大型装备产业化项目87,238,176.22
5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378,912.50
6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13,883,825.01
7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18,000,000.00
8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控股子公司33,084,443.25
9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全资子公司股权300,000,000.00
合计722,946,611.36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22,946,611.36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银行手续费和服务费后的余额11,280,663.51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1,280,663.51 元。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及利息1,025.49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款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于2012年1月1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全部用于承诺投资项目或法定程序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2018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银行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64160104001188410,232,121.61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106416010400188301,048,541.90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32001616138059002645废旧金属再生处理大型装备产业化项目
合 计11,280,663.51

2012年2月,本公司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齐鲁

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零。

本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各银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异常情况。

四、是否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15 年 1 月 8 日、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资产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变更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将其中 3,308.44 万元向纳鑫重工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纳鑫重工 60%的股权,同时将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剩余资金 100.99 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本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2,972.92 万元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1,704.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0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294.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733.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1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份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投资项目
1、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12,858.707,534.60503.657,293.01100.00%(注1)2018年12月31日169.86
2、废旧金属再生处理大型装备产业化项目10,704.9010,704.90397.6811,614.62100.00%(注2)2018年10月31日737.74
3、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3,683.40273.97273.97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4、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096.002,096.002,106.61100.00%(注3)2012年12月31日-不单独产生
5、纳鑫重工项目-3,308.443,308.4410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6、补充流动资金-5,425.095,425.09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9,343.0029,343.00901.3330,021.74--907.6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设立控股子公司-1,800.00-1,800.0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份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10,472.92-10,472.92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0.0012,272.92-12,272.92100.00%----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
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股权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2015年11月8,238.96
募集配套资金小计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8,238.96--
合计59,343.0071,615.92901.3372,294.66--9,146.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因受宏观经济影响,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的市场增长远低于预期。201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暂缓实施一年来,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的市场持续低迷,为了确保募投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的有效性,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13年8月18日,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调减该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投资金额由12,858.71万元调减至7,534.60 万元;项目达产后,公司新增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年生产能力由6,000台调减为3,000台。 2015年1月29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资产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变更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将其中3,308.44万元向江阴市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鑫重工”)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纳鑫重工 60%的股权,同时将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剩余资金100.99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2年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41.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2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使用情况2012 年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公司于2012年6月14 日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000 万元;201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5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9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东海县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在江苏东海县设立控股子公司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 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2,972.92 万元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及利息1,025.49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注1: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在报告期内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废旧金属再生处理大型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投入该项目建设之中。 注3: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投入该项目建设之中。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纳鑫重工项目非金属打包、 压缩设备技术 改造项目3,308.44-3,308.44100%2015年12月31日
合计3,308.44-3,308.4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因受宏观经济影响,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的市场增长远低于预期。2013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暂缓实施一年来,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的市场持续低迷,为了确保募投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的有效性,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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