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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独立董事王玉春2018年度的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春2018年度的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18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2018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独立意见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表决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王玉春71600
姓名应列席次数亲自列席次数未列席次数
王玉春110
2018.2.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和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皆投赞成票,无异议
2018.4.1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环保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2018.4.2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2018.8.9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拟收购北京中物博汽车解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8.8.2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10.2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8.12.2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文件,及时了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事务所审计后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8年8月27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年10月22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8年12月28日,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独立董事的津贴形成意见。

2018年8月20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年度,本人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认真的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的披露信息。

2、2018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18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规章制度,了解最新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能力保护,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独立董事:王玉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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