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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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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1-2
附件: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9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电话:(86-10)68360123传真:(86-10)68360123-3000邮编:100044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19】0375号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企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770,35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和尚未支付的保荐费19,268,862.41元(不含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21,147,706.74元于2018年7月5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应扣除的发行费用8,501,495.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4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年7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2,646,211.31元分别转入4个募集资金分项目专户。实际转入312,646,200.00元,少转入11.31元,2018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募集资金金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127908300010602189,84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4205011271440000058047,504,1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320200702920033595537,688,900.00
320200702920033583137,611,200.00
合计-312,646,2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312,646,20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1,064,935.45
减:银行手续费1,18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14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收益1,482,575.34
募集资金余额175,192,530.7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三方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此议案于2018年9月12日在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9月1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资金余额(元)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12790830001060251,615,878.55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4205011271440000058047,745,555.77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320200702920033595537,872,624.85活期
320200702920033583137,958,471.62活期
合计-175,192,530.79-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4,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19年1月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041.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18,984.2018,984.200002020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2.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4,750.414,750.410002020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68.893,768.890002019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761.123,761.120002021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1,264.6231,264.62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基于多个募投项目统一管理的考虑,计划将原募投项目“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统一变更至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上,由于建设地址的变更影响事项较多,变更方案正在规划过程中,募投项目尚未动工,且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因此,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进度慢于招股说明书已披露情况,目前,公司正在抓紧制定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方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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