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的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在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扎实严谨。与此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