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3月22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陈启祥、田克宁、魏佑山、罗登武、翁宇庆、王爱国、迟京东、王继超、闫福恒。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启祥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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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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