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立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开立医疗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50]号)核准,开立医疗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3元。截至2017年3月30日,公司应募集资金总额209,252,3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657,302.50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594,997.50元,已于2017年3月30日存入公司指定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7] 3-25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首次募集资金净额 | 164,594,997.50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92,370,944.65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72,199,045.79 |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净额 | 341,597.26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3,301,232.13 |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2,667,836.45 |
公司2018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6,969,611.92元,2018年1-12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921.22元,2018年1-12月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550,813.36元;截止2018年12月底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4,569,990.44元,截止2018年12月底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1,597.26元,截止2018年12月底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3,301,232.13元。
根据《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219.91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19.9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42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由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 | 755918527210886 | 活期存款 | 1,055,472.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4000023129200690877 | 活期存款 | 425,712.6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0880009113500220 | 活期存款 | 1,186,651.72 |
合计 | 2,667,836.45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理财户余额为1,000,000.00元,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购买理财产品名称 | 理财产品金额 | 产品成立日 | 产品到期日 |
薪加薪16号XJXCKJ2559 | 1,000,000.00 | 2018/11/16 | 2019/02/14 |
小 计 | 1,000,000.00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459.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96.9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457.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5,459.5 | 5,459.5 | 5,161.72 | 5,603.15 | 100.00% | 2019-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995.04 | 4,872.61 | 97.45% | 2019-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 否 | 5,000 | 5,000 | 905.58 | 5,037.19 | 100.00% | 2019-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000 | 1,000 | 634.62 | 944.05 | 94.41% | 2019-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459.50 | 16,459.50 | 7,696.96 | 16,457.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16,459.50 | 16,459.50 | 7,696.96 | 16,457.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2017 年8 月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219.91 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219.9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42 号)。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理财收益)总额为366.78万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部分募投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原因系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部分理财和利息收入;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期末募集投资进度已达100%,但公司自有资金仍在继续投入,因此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开立医疗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开立医疗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开立医疗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小元 郑 侠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