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成”或“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盛毅 李世亮 蒋南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