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在提名委员会职责权限中增加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并将提名委员会更名为提名与法治委员会,并据此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的“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 2019 年4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