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2019-017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为了规范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决策制度,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一人。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一人。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履职能力。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监事会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具体召集程序为: (一)监事会主席提议或依据监事提 |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发出通知;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在不少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通知方式为书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议决定召开会议。 (二)确定会议主题或内容,指定一名监事准备会议材料,安排会务。 (三)指定监事将议题、材料交监事会主席审定。 (四)指定监事按监事会主席确定的会议时间、地点进行会务筹备。 (五)发会议通知至各位监事,监事应在通知回执上签字(临时会议除外),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 邮件、电话或者专人送出。具体召集程序为: (一)监事会主席提议或依据监事提议决定召开会议。 (二)确定会议主题或内容,指定一名监事准备会议材料,安排会务。 (三)指定监事将议题、材料交监事会主席审定。 (四)指定监事按监事会主席确定的会议时间、地点进行会务筹备。 (五)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
第十一条 会议材料应在会议正式召开三天前送达各位监事,监事须在会前完成材料的阅读及发言准备。 | 第十一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的会议材料应在会议正式召开三天前送达各位监事,监事须在会前完成材料的阅读及发言准备。 |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举手或投票表决方式,每一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举手、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方式,每一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指定一名监事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会议结束后,与会监事现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议纪要、决议必须在会议后两天内打印签字完毕。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 |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指定一名监事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会议结束后,与会监事现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5年。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5年。 |
除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