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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

产生影响,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基本情况简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主要变更内容

1、金融资产的分类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从而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二)实施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应对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适当分类并确定其会计计量方法,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主要变更内容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 ”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项目中列示;

(2)“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 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实施日期公司按《修订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修订通知》要求,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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