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
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规定, 2018年度财务报表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原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 | 新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应收票据 | 79,900,145.18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42,814,592.83 |
应收账款 | 162,914,447.65 | ||
应收利息 | 877,863.01 | 其他应收款 | 1,170,600.73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92,737.72 | ||
应付票据 | 28,800,000.0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87,772,830.66 |
应付账款 | 158,972,830.66 | ||
应付利息 | 122,228.34 | 其他应付款 | 1,126,587.20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04,358.86 | ||
管理费用 | 34,209,308.64 | 管理费用 | 19,401,391.40 |
研发费用 | 14,807,917.24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