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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9-020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淮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金龙”)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龙”)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前已审批的金额)的担保。

上述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审批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龙机电(淮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0日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经济开发区新蔡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芮泽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微电机和微电机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子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淮北金龙总资产为39,302.29万元,净资产为10,580.1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9,817.59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918.78万元。

2、名称: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9日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

法定代表人:刘家荣

注册资本:41,910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零配件、电器零配件、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科电子(合并报表)总资产为64,139.15万元,净资产为44,578.7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9,651.5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0,378.88万元。

3、名称: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1日

住所:东莞市寮步镇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黄安钿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微电机和微电机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金龙总资产为38,555.87万元,净资产为-25,625.0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829.9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8,303.3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子公司淮北金龙、兴科电子、广东金龙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

和日常经营的需要,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各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是保障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能有效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经审批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经审批的子公司、曾孙公司累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1.71%。经审批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52%。经审批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担保已审批总额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不超过70.46%。2、2018年9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66,336,000元被冻结。本次公司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被冻结系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典当”)诉天津乐宝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乐宝乐尔”)、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金绍平、徐微微、金美欧典当纠纷一案,原告物产元通典当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此案中,公司原董事长金绍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为天津乐宝乐尔最高额为3.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案涉及的天津乐宝乐尔在该保证合同下的借款发生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18年9月6日及2019年1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此案尚在审理中。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0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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