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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2020 年>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标的资产2017年度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3、2018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4、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8、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18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4、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等有关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核,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无出售资产、无内幕交易等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监事会对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2019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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