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02年10月17日和2002年12月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与攀枝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公司)于10月1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事宜。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财政部同意(财企[2002]560号),有关股权过户手续现已办理完毕。
本次转让完成后,长城公司仍持有本公司5047.82万股,占总股本的32.36%,股份性质为国家股;攀钢公司持有3900万股,占总股本的25%,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二、主要股东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主要股东变动情况
转让前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所持股份类别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89478240 57.36 国家股
转让后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所持股份类别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50478200 32.36 国家股
(2)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39000000 25.00 国有法人股
2、本次转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
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89478240 -39000000 5047824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9000000 39000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二)上市流通股份
a)人民币普通股份合计 66528000 66528000
b)境内上市的外资历股
c)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d)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股份合计 66528000 66528000
(三)股份总数 156006240 156006240
三、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本公司董事王成建先生在2002年9月27日至2002年10月24日期间有买卖本公司流通股份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本次转让协议签署前六个月无买卖本公司流通股份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协议;
2、财政部批文;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