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编号:2019-015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1、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龙”)
2、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影视”)
3、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科技”)
4、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野科技”)(原江苏鹿港毛纺织染有限公司)5、张家港保税区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国际”)
6、江苏鹿港朗帕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帕服饰”)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为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占股4%的新余上善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为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4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4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张家港保税区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江苏朗帕服饰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没有反担保安排。●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止 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778.48万元人民币,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没有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在为世纪长龙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天意影视不超过2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鹿港科技不超过4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乐野科技不超过4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鹿港国际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为朗帕服饰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担保等)。
公司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配。
截止 2019年3月31日止,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2,778.48万元人民币,没有逾期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 | 100% | 129,987.55 | 180,663.35 | 3,012.38 |
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 | 100% | 61,060.35 | 94,786.98 | 2,148.40 |
张家港保税区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15,500.98 | 64,002.74 | 359.16 |
江苏鹿港朗帕服饰有限公司 | 4000 | 51% | 15,516.72 | 19,109.66 | 870.02 |
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 25000 | 100% | 90,833.33 | 34,241.38 | -9,299.20 |
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 | 1772.51 | 96% | 178,652.78 | 88,382.07 | 9,909.02 |
三、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3,000万元提拱担保,公司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担保事项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系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各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 2018年度尚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2、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下属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加公司盈利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鉴于提供担保的对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其债务提供责任保证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2,778.4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8.48%,没有逾期担保情况。除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