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民生控股: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2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
年4月23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4月22日15:00至2019年4月23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
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4、会议主持人:余政董事长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28,420,06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4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1,634,958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22.86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6,785,10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27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8,385,762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57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00,655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3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6,785,10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275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2
98.1585%;反对2,346,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72%;弃权18,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反对2,346,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822%;弃权
18,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181%。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1585%;反对2,347,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80%;弃权17,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反对2,347,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941%;弃权
17,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061%。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1585%;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26%;弃权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333%;弃权
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1585%;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26%;弃权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333%;弃权
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4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435,7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4548%;反对1,844,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63%;弃权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01,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3372%;
反对1,844,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959%;弃权
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1585%;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26%;弃权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333%;弃权
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1585%;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26%;弃权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333%;弃权
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283,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3361%;反对1,96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02%;弃权171,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
                                 6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48,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5186%;
反对1,965,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4328%;弃权
171,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2.0486%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吴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钱爱
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钱爱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1585%;反对2,347,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80%;弃权17,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反对2,347,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9941%;弃权
17,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061%。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钱爱民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7
    吴革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9-09)。
    (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1585%;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26%;弃权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333%;弃权
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6,055,2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1585%;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26%;弃权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20,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997%;
                                 8
反对2,225,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333%;弃权
139,7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9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