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银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对久远银海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
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实际控制人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
中物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相关情况属于军工保密事项,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
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的相关规定,并经国
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科工财审[2012]1662号)文批准,对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相
关情况豁免披露。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 年公司实际向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签订合同销售商品 502.68 万元,提
供劳务 888.38 万元,房屋租赁 45.85 万元。预计公司 2019 年度与中物院及其下
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2019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2018年合同签订金额
销售商品/
7,900.00 1,391.06
提供劳务
房屋租赁 100.00 45.85
采购商品 1,000.00 0
合计 9,000.00 1,436.91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止本意见出具日,2019 年公司与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签订销售商品及提
供劳务合同金额为 788.90 万元。
二、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独立主体、
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为独立企事业单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
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
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已就本次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有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
关关联交易事项及资料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因公司
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
核查,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
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3、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龚晓锋 马东林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