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9-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牛东继 | 董事 | 出差 | 魏福新 |
公司负责人杨世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敬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连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8,403,319.51 | 151,829,114.46 | -2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405,530.21 | -5,578,311.14 | 555.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26,243.09 | 2,237,343.50 | -177.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798,502.59 | 56,903,119.37 | -44.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68 | -0.0300 | 556.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68 | -0.0300 | 556.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5% | -0.76% | 4.5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88,092,488.85 | 1,377,441,972.12 | 0.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91,030,939.90 | 665,625,409.69 | 3.8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6,922.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100,040.9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3.2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025,110.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732.64 | |
合计 | 27,131,773.3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09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50% | 39,931,229 | |||
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90% | 12,822,658 | |||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 | 国有法人 | 3.76% | 6,978,947 | |||
周宇光 | 境内自然人 | 2.08% | 3,861,700 | |||
宁琛 | 境内自然人 | 1.98% | 3,680,000 | |||
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3% | 3,398,588 | |||
张奕 | 境内自然人 | 1.55% | 2,887,519 | |||
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1% | 2,810,000 | |||
邹红梅 | 境内自然人 | 1.32% | 2,448,572 | |||
深圳顺合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9% | 1,468,01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 39,931,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31,229 | |||
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 | 12,822,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22,658 | |||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 | 6,978,947 | 人民币普通股 | 6,978,947 | |||
周宇光 | 3,86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1,700 |
宁琛 | 3,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0,000 |
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98,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8,588 |
张奕 | 2,887,519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887,519 |
深圳德福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8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0,000 |
邹红梅 | 2,448,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8,572 |
深圳顺合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1,468,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8,01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深圳顺合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购回了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 16,502,658股公司股票,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月1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此后,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2,82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2月1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10)。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主要为酒泉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转入存单。2、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下降,主要为上年末确认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本期随股票市值上升而转回。
3、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主要为本期末预收啤酒销售款减少。
4、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主要为本报告期为啤酒销售淡季,计缴的相关税金减少。5、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主要为本期末计提的市场费、年内大修费等费用。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本期收回黄河工业园项目履约保证金。
7、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本期证券投资处置损失增加。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为本期随股市回暖,证券投资市值上升。9、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主要为本期证券投资市值上升转回递延所得税费用。10、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为啤酒销售淡季,计缴的相关税金减少。1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主要为本年度项目计划使用较大资金,故将上年计入投资支付的现金的银行大额存单分类为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发生的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事项仍主要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与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和公司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之间的相关诉讼事项。
公司已对上述相关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和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大事项”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份的内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有关上述诉讼事项的相关临时公告的披露索引详见下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一、湖南昱成作为原告,以公司控股股东新盛投资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决议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合国公司法》及新盛投资《章程》,以及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先生无权代表新盛投资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新盛投资和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新盛投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 2017年06月21日 | 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 2017年6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16)。 |
2018年01月17日 | 详细情况见 2018年1月 1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3)。 | |
2018年06月15日 | 详细情况见 2018年6月 15日刊登于指 |
撤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有关条款的法律效力进行重新确认。2018年6月4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18)甘0103民初21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中止诉讼。 | 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22)。 | |
二、湖南昱成作为原告,以对公司控股股东新盛投资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就《同意兰州黄河<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兰州黄河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事项的表决存在异议且认为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世江先生滥用董事长职权,无权行使特别处置权为由,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新盛投资和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新盛投资和公司上述相关会议议案未获通过及撤销会议决议等。 | 2017年10月21日 | 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 2017年10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29)。 |
三、湖南昱成作为原告,以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为被告,以新盛投资另一股东新盛工贸为第三人,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新盛投资。之后,新盛投资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甘01 民初 9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新盛投资所涉之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止诉讼。 | 2017年11月21日 | 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 2017年11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30)。 |
2017年12月19日 | 详细情况见 2017年12月1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相关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47)。 | |
四、湖南昱成作为原告,以公司间新接控股股东新盛工贸为被告,以新盛工贸其余六名自然人股东为第三人,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新盛工贸。之后,新盛工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甘01 民初 9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新盛工贸所涉之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止诉讼。 | 2017年12月08日 | 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 2017年12月8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32)。 |
2017年12月19日 | 详细情况见 2017年12月1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相关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47)。 | |
五、湖南昱成作为原告,以公司直新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和公司为被告,以新盛投资参会人员无权在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新盛投资董事长杨世江代表新盛投资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行为无效为由,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 | 2018年02月06日 | 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 2018年2月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7)。 |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新盛投资无权在上述会议上投票和公司上述会议议案未获通过及撤销会议决议等。 | ||
六、湖南昱成作为原告,以公司和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先生为被告,以公司控股股东新盛投资为第三人,以新盛投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先生无权代表新盛投资在兰州黄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杨世江代表新盛投资在兰州黄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行为无效,判令兰州黄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未获通过及撤销该次会议决议等。 | 2018年07月21日 | 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 2018年7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24)。 |
七、公司关联企业黄河集团作为原告,以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及其子公司湖南鑫远为被告,以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和间接控股股东新盛工贸为第三人,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回购由被告持有的特别债权及新盛投资和新盛工贸的股权。本案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请求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此,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7)甘民初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湖南昱成对本案管辖提出的异议。本案被告因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甘民初181号民事裁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2018)最高法民辖终256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8年12月2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黄河集团已收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7)甘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2017年12月24日 | 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 2017年12月2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关于相关股东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42)。 |
2018年07月26日 | 详细情况见 2018年7月26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25)。 | |
2018年08月10日 | 详细情况见 2018年8月10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29)。 | |
2018年12月25日 | 详细情况见 2018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31)。 | |
2019年01月22日 | 详细情况见 2019年1月2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0153 | 建发股份 | 188,078,229.41 | 公允价值计量 | 107,737,528.95 | 33,400,009.24 | 17,486,315.44 | 27,143,867.84 | 23,172,698.39 | 122,689,190.3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600256 | 广汇能源 | 47,217,194.72 | 公允价值计量 | 40,395,984.88 | 7,621,302.44 | 133,529,506.43 | 135,657,192.23 | 5,787,109.40 | 42,667,671.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300077 | 国民技术 | 11,226,630.64 | 公允价值计量 | 7,261,414.00 | 2,122,416.00 | 2,122,416.00 | 9,383,83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002772 | 众兴菌业 | 9,356,368.95 | 公允价值计量 | 4,939,282.11 | 1,122,217.11 | 1,122,217.11 | 6,061,499.2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600023 | 浙能电力 | 7,933,549.98 | 公允价值计量 | 5,676,000.00 | 168,000.00 | 168,000.00 | 5,844,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000552 | 靖远煤电 | 7,877,953.96 | 公允价值计量 | 5,120,000.00 | 1,140,000.00 | 1,140,000.00 | 6,26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300262 | 巴安水务 | 6,997,489.85 | 公允价值计量 | 3,753,600.00 | 1,794,000.00 | 1,794,000.00 | 5,547,6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境内外股票 | 300415 | 伊之密 | 5,316,858.05 | 公允价值计量 | 3,878,400.00 | 793,600.00 | 793,600.00 | 4,672,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 |||
合计 | 284,004,275.56 | -- | 178,762,209.94 | 48,161,544.79 | 0.00 | 151,015,821.87 | 162,801,060.07 | 36,100,040.90 | 203,125,790.6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7年12月11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7年12月29日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