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9-020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8,665,718.89 | 294,753,563.22 | 1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020,811.26 | 12,677,607.50 | 18.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697,248.71 | 10,579,363.96 | 20.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8,506,274.89 | -11,720,654.90 | 599.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12 | 0.0347 | 18.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12 | 0.0347 | 18.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6% | 0.84% | 0.1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53,103,237.83 | 1,987,214,378.48 | -1.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67,788,968.88 | 1,552,768,157.62 | 0.9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67,730.6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635.0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1,624.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2,178.43 | |
合计 | 2,323,562.5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8,7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1.52% | 188,003,552 | 0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4% | 8,915,600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0% | 4,396,900 | 0 | ||
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1% | 2,966,045 | 0 | ||
任平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051,200 | 0 | ||
何波 | 境内自然人 | 0.25% | 922,401 | 0 | ||
杨杨 | 境内自然人 | 0.20% | 717,700 | 0 | ||
陈平 | 境内自然人 | 0.20% | 715,419 | 0 | ||
#殷克扬 | 境内自然人 | 0.19% | 697,342 | 0 | ||
#黄智 | 境内自然人 | 0.19% | 693,1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188,003,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3,552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91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15,6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39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6,900 | |||
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966,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6,045 | |||
任平 | 1,05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1,200 | |||
何波 | 922,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922,401 | |||
杨杨 | 71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7,700 | |||
陈平 | 715,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715,419 | |||
#殷克扬 | 697,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697,342 |
#黄智 | 69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3,1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殷克扬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86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678742.00股,黄智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6931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1、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金额减少33.94%,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公司亏损所致;2、预收账款较期初金额增加35.61%,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3、应交税费较期初金额减少55.59%,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较期初金额减少所致;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金额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重分类到此科目所致;5、长期应付款较期初金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末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所致;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09.37%,主要系报告期内按照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9.61%,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及递延转入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0.03%,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123.14%,主要系报告期应付账款核销增加所致;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0.24%,主要系报告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99.17%,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9.7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理财产品金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综合授信合同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编号为农银综授字第81920180000000069号《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公司提供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4月19日,担保条件为信用担保。
(2)2018年11月19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编号为7318CD8938号《银行承兑总协议》,约定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公司开立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承兑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效期限一年。
(3)2019年2月25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签署了编号为ZH38981902024号《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为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综合贷款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19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但每年需通过针对该额度的审核流程。担保条件为信用担保。
2、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a、2018年3月28日,京信通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A201800290的《担保协议
书》,约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编号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17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2018年3月28日,京信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编号为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17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京信通向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上浮178基点。2018年4月13日,京信通公司已取得该笔贷款,该笔贷款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京信通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b、2018年4月28日,京信通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A201800216的《担保协议书》,约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编号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3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2018年4月28日,京信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编号为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3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京信通向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上浮221.5基点。2018年5月17日,京信通公司已取得该笔贷款,该笔贷款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京信通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c、2018年5月28日,京信通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A201800217的《担保协议书》,约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为编号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35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2018年5月28日,京信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编号为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35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京信通向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上浮221.5基点。2018年6月4日,京信通公司已取得该笔贷款,该笔贷款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京信通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d、2018年11月7日,京信通公司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深担(2018)年委保字(2600)号的《委托保证合同》,约定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编号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1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2018年11月7日,京信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编号为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1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京信通向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上浮221.5基点。2018年11月14日,京信通公司已取得该笔贷款,该笔贷款由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京信通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
a、2018年6月13日,丽琦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A201801114号的《担保协议书》,约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编号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4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2018年6月13日,丽琦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编号为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4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丽琦向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上浮221.5基点。2018年6月25日,丽琦公司已取得该笔贷款。该笔贷款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唐林提供担保及丽琦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b、2018年6月15日,丽琦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A201801115号的《担保协议书》,约定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编号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4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2018年6月15日,丽琦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编号为2018圳中银永小借字第00004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丽琦向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人民币3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上浮86基点。2018年9月25日,丽琦公司已取得该笔贷款。该笔贷款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唐林提供担保及丽琦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3、并购重组
(1)2018年12月7日,公司与力合科创全体股东签订《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框架协议》,公司拟以6.93元/股的发行价格向清研投控、嘉实元泰、红豆骏达、鼎晟合泰、永卓恒基、百富祥投资、慈辉清科汇、谨诚企管、清控创投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力合科创100%股权,标的资产预估值55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关于重组事项的正式协议。本公司将在相关的工作全部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该重大事项截至目前的相关公告、披露文件索引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划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公司股票申请停牌 | 2018年11月26日 |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公司发布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的持股信息》 | 2018年11月28日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的持股信息》(公告编号:2018-035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 2018年12月1日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10日开市起复牌 | 2018年12月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号)、《关于交易对方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18-038号)、《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39号)、《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40号)、《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公告编号:2018-041号)、《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号)、《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
2018-045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
2018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因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核查梳理,公司无法在2018年12月21日前按要求完成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 | 2018年12月22日 |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 | 2018年12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2019年1月4日,公司回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作了相应修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 2019年01月05日 |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 2019年01月07日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 2019年02月02日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 2019年03月04日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 2019年04月03日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号)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9.12% | 至 | 53.44% |
201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200 | 至 | 4,500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932.6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继续加强国内外市场拓展,保持主营业务客户订单的稳增长; 2、继续控制内部各项成本费用,提高公司运行效率,保持销售毛利率企稳。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寿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