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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0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上述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一、公司2018年度委托理财概述

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理财事项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购买理财日最高余额没有超过授权额度,已到期理财投资均按期收回本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54,000万元。

二、公司2019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方案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授权投资理财产品金额及产品期限: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授权权限及投资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

述额度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理财产品投资投向: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应为高信用

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回购以及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商业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有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支持的各种金融产品及其他合法的金融资产信托计划等。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较为安全,风险可控;该等保本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在于银行破产倒闭等带来的清算风险。防范措施为:

(一)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

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二)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

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严格执行新钢股份投资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日常管理及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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