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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承销,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01,826,48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38元/股。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募集资金1,759,999,99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8,00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99,999.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7]00076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9,999,999.92
减:发行费用(含税)28,0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1,731,999,999.92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779,439,281.80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156,290,636.60
减:手续费支出2,456.38
加:利息收入(含短期理财收益)20,543,698.57
募集资金余额816,811,323.71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注)816,811,323.7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新钢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50520212900001870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工行新钢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形式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余额(元)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钢支行1505202129000018709816,811,323.71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

2018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59,610,340.69元和偿还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759,610,340.69元,公司已在2017年内完成此次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2月9日,新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2018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产品类型起始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实际收益(万元)
1新钢 股份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理财共赢3号理财产品保本型(定向江西)2018年25期5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8/3/82018/6/64.50%554.79
2浦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理财18JG968期10,000保证收益型2018/6/82018/9/74.75%118.75
3平安银行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3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8/6/82018/9/74.90%366.49
4兴业银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1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8/6/82018/9/84.80%120.98
5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18JG1753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000保证收益型2018/9/132018/12/134.20%315.00
6兴业银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2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18/9/142018/12/284.25%244.5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到期的产品均按期赎回。报告期,公司收到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为1,720.53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4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第3台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及外配套项目的募投资金60,000.00万元,调整转为投入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2831号鉴证报告,认为:错误!未找到

引用源。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新钢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新钢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999.9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29.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572.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4.09%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适用(部分变更)125,999.9965,999.9965,999.9915,629.0643,572.99-22,427.0066.0244,368.03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不适用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不适用60,000.00----2020年不适用
合计175,999.99175,999.99115,999.9915,629.0693,572.99-22,427.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属于发电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支出包括设备采购支出与工程施工支出。 项目相关设备采购支出付款期较长,而工程施工相关费用按照施工进度进行分步支付,全部费用需要在工程竣工决算后,最终确定并予以支付。 新钢股份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与募集资金支付进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了募集资金使用未达到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759,610,340.69 元,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公告的“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注:1、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的调整数包括发行费用。

2、上表中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指的是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的金额,该项目尚存在因结算周期原因未实际支付的款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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