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18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2018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8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在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七次董事会,实际参加七次董事会,均为现场参加;本人应现场列席四次股东大会,实际现场列席四次股东大会。
二、2018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8.2.6 | 第四届第十二次 | 1、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 2、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 同意 |
2018.3.28 | 第四届第十 | 1、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同意 |
三次 | 2、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3、对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 ||
2018.4.20 | 第四届第十四次 | 1、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7、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8、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9、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出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1、选举董事、聘任财务总监 | 同意 |
2018.5.15 | 第四届第十六次 | 选举侯文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 同意 |
2018.8.6 | 第四届第十七次 | 1、2018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选举陈特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4、坏账核销 5、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 同意 |
2018.10.26 | 第四届第十八次 | 会计政策变更 | 同意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18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聘用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外审机构联系沟通、提前做好2018年年报审计相关准备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四、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18年度,本人保持与经营管理层和决策层的积极沟通,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的真实状况。同时本人与公司决策层就公司治理情况交换意见,提供决策建议。在2017年年度审计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资产减值、对外担保、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2018年,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举办的《第九十九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18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18 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18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9 年本人将安排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何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