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截至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要求根据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