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10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材料于会议召开时现场发放。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4人,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4人。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孙晓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推荐刘志军先生担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候选人刘志军先生简历
刘志军,男,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龙口经济开发区经贸局外资科科员;龙口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烟台市国资委历任宣传与群众工作科、规划科科员;烟台市国资委规划发展与企业分配科副主任科员;烟台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副主任科员;烟台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副科长;2013年2月至2019年2月,任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正科级);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烟台市审计局正科级干部。
2016年5月至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