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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中期票据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2、发行日期与期限: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资金用途: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中长期流动资金。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进展情况。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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