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1,421,875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1,211,37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4,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187,375,000.00元。截至2016年1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字[2016]第510006号验资报告。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91,421.8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683,578.12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5,155,342.9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元,相关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宝胜桥支行 | 1108200429100012743 | 525,375,000.00 | 0 | 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 32050174743600000071 | 250,000,000.00 | 0 | 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 | 10167001040226885 | 162,000,000.00 | 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宝应支行 | 513167983670 | 250,000,000.00 | 0 | 销户 |
合计 | 1,187,375,000.00 | 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与本公司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宝胜股份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了日新传导100%股权的收购款项16,200.00万元。 2016年4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2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宝胜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044号《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经与本公司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8,468.3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8,515.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8,515.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16年度: 118,468.36 | ||||||||
2017年度: 47.18 | ||||||||||
2018年度: 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16,200.00 | 16,200.00 | 16,200.00 | 16,200.00 | 16,200.00 | 16,2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2,268.36 | 102,268.36 | 102,315.54 | 102,268.36 | 102,268.36 | 102,315.54 | 47.18 | |
小计 | 118,468.36 | 118,468.36 | 118,515.54 | 118,468.36 | 118,468.36 | 118,515.54 | 47.18 |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4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4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
1 | 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100.00% | 1,500.00 | 1,800.00 | 3,000.00 | 2,413.17 | 1,520.40 | 1,777.45 | 2,583.39 | 387.27 | 6,268.51 | 未达到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如下:
1.“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承诺效益数据中2014、2016年度、2017年度为业绩承诺效益,2018年度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发评报字[2015]第174号》评估报告中收益法预测的2018年度效益填列;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根据《关于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李明斌承诺日新传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下同)分别为1,500万元、2,000万元、2,600万元。2016年6月22日、2016年7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李明斌签署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该次业绩承诺主要条款修订为:日新传导2016年度、2017年度两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00万元、3,000万元。
3.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22494号《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修正的专项说明》,承诺期内日新传导未完成业绩承诺条款,业绩承诺方李明斌已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
4.日新传导2018年度实际完成效益较收购时评估预测的2018年度效益下滑原因为:因新上新能源充电枪项目,项目初期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且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毛利较低,市场开发费用及研发费用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