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19-010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8年度9月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通知规定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列报调整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个税手续费返还”调整到“其他收益”;对金融工具减值单独设置“信用减值损失”(该项内容仅涉及2019年及以后报表项目)。
3、本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当年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5、公司原来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下按历史成本核算的两项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分别持有被投资单位0.47%及1.4086%的股权),因被投资单位均为非上市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44条,“用于确认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公司暂时无法取得被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2019年一季度,将上述投资共计775万元,按成本价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暂不确认上述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待取得其公允价值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其对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科目列报进行的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