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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股份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19-01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11:10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雄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8 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5亿元》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推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潘雄英、李洪艳。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科目列报进行的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

(1)2018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继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3)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5)未发现公司违反其他财经法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1、潘雄英:男,1963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第二机械制造厂生产处副处长,六分厂副厂长,自控设备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方股份监事会主席。

2、李洪艳:女,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机械厂503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艺材料所工艺室主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机械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发展计划部部长,副总经理兼运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监事、党委副书记,北方股份党委书记。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员会委员,北方股份监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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