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提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洪兵、马旗戟、曹军波、梁华权、Xuan Richard Gu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