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培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雪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73,172,710.06 | 750,688,983.07 | 29.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761,554.48 | 64,919,888.18 | -3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1,431,726.12 | 64,353,308.47 | -35.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950,043.00 | -41,674,373.03 | -116.6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8 | 0.0561 | -32.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8 | 0.0561 | -32.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6% | 0.87% | -0.3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259,549,919.41 | 9,302,667,610.56 | -0.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748,266,233.72 | 7,701,212,493.24 | 0.6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73,624.5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65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1,146.18 | |
合计 | 2,329,828.3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27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培服 | 境内自然人 | 27.32% | 315,946,969 | 236,960,227 | 质押 | 176,500,000 | ||||
吴迪 | 境内自然人 | 5.82% | 67,255,646 | 67,125,646 | ||||||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6% | 60,840,000 | |||||||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6% | 60,840,000 |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国有法人 | 2.00% | 23,112,122 | |||||||
吕志炎 | 境内自然人 | 1.66% | 19,188,383 | |||||||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皓熙定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51% | 17,452,668 | |||||||
安信基金-招商银行-广东粤财信托-粤财信托·菁英11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24% | 14,283,42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71% | 8,222,240 | |||||||
#皓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京高科皓熙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9% | 6,861,19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吴培服 | 78,986,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86,742 | |||||||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60,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40,000 | |||||||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 60,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40,000 |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23,112,1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12,122 | |||||||
吕志炎 | 19,188,3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88,383 | |||||||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皓熙定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7,452,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52,668 |
安信基金-招商银行-广东粤财信托-粤财信托·菁英11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14,283,4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83,427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222,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2,240 |
#皓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京高科皓熙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861,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61,190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6,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吴培服为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吴迪为吴培服之子,视为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0.23%,主要原因系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所致;(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增长39.02%,主要原因系本期产品销售增加相应预付购买原辅材料款项增长所致;(3)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增长263.36%,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应收利息增长所致;(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长79.03%,增加原因预付光学膜二期工程项目资金增长所致(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减少63.03%,主要原因系应付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6)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40.62%,主要原因系公司债利息增加所致;(7)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07.67%,主要原因系本期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8)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04%,主要原因系新项目投产转固计提折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6.68%,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1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2.73%,主要原因系项目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9.33%,主要原因项目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金融衍生工具 | 3,000,000.00 | 5,660,157.00 | 5,194,200.00 | 自筹资金 | ||||
金融衍生工具 | 398,000,000.00 | 398,000,000.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401,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660,157.00 | 403,194,200.00 | --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培服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