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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1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李刚、卢志丹。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9,950,598.60元,其中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611,799.3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61,179.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27,550,619.45元,加上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293,274,001.07元,扣除2017年度现金分红60,000,000.00元,2018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60,824,620.52元。

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72,000,000.00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8,824,620.52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反对:0票。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重要业务环节及高风险领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层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关于2018年度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反对:0票。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 亿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票;反对:0票。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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