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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1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置换募集资金合计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11,390,448.569,560,466.4020,950,914.96
生产线建设项目43,925,223.74192,104,221.48236,029,445.2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14,488.5231,995,198.3340,009,686.85
合计63,330,160.82233,659,886.21296,990,047.03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明细金额
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18,834,292.53
加:2018年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3,341,989.63
加:收回结构性存款310,000,000.00
减:2018年支付银行手续费1,872.46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22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8,774,550.71
其中: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4,128,721.19
生产线建设项目7,657,831.0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987,998.45
2018年12月31日余额93,399,858.9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次增资前,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755917027110308732,811.94活期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75591702711011263,486,966.47活期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75590172171060829,180,080.58活期
合 计93,399,858.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9,804.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77,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576.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产线建设项目33,585.2824,333.23765.7824,368.72100.15%2015年9月18,995.0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481.3810,492.06698.804,699.7744.79%不适用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6,977.455,055.31412.872,507.9649.61%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5,044.1139,880.601,877.4531,576.4518,995.0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5,044.1139,880.601,877.4531,576.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截至 2018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均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系是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公司对研发中心及国内营销中心投入较少,详见“三、2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差异情况的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上市前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共计23,365.99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4]011211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365.99 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剩余 93,399,858.99 元存放在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差异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原投资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0,492.06 万元,其中第一年(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日起至其后第 12 个月,第二年以此类推)投入4,585.27万元,第二年投入4,585.27 万元,第三年投入1,321.52万元,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5,055.31 万元,其中第一年投入1,790.69 万元,第二年投入1,790.69 万元,第三年投入1,473.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上市时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系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投入较少。

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33,659,886.21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预算项目投资金额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生产线建设项目243,332,300.00192,104,221.4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4,920,600.0031,995,198.33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50,553,100.009,560,466.40
合计398,806,000.00233,659,886.21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4]011211号”《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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