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有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清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靳长英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市场规模与市场行情受下游终端产品市场的影响较多,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目前公司下游终端产品的产业政策利好、市场行情需求稳定。随着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新产品的替代、新技术的开发会对原有的产品体系带来巨大变化,也会对相关产品上游的锂电池检测系统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若国内外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产业政策偏向消极,客户认可度降低或者有替代公司现有产品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市场需求将出现较大波动,将可能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已涉足储能领域,进行了相关的技术储备,并且产品已投入市场,但是我国储能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储能产业的发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002.38万元、14,310.34万元、9,585.78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88%、29.26%、33.50%。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可能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5000209),有效期三年。在优惠期内,公司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若未来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税率的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客户集中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43.57%,公司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新能源汽车行业利好政策,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公司把握锂电池应用市场的发展趋势,调整产品结构向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领域拓展,该领域产品的
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2016年的61.95%增长至2018年的72.10%。由于新能源汽车为近年来的新兴领域,公司未来的客户结构变化趋势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执行完现有合同后,若现有客户出现经营性风险,则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集中性风险。
5、竞争加剧导致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的锂电设备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与同行业竞争过程中,公司依靠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优质的产品性能、以及周到的售后服务等优势取得了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若行业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8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2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8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9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1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星云股份、本公司、母公司、公司 | 指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刘作斌 |
星云有限 | 指 | 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 |
星云自动化 | 指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
星历新能源 | 指 | 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之控股子公司 |
武汉星云、星云综合能源 | 指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智能 | 指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
星云检测 | 指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控股子公司 |
时代星云 | 指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参股公司 |
宣元华兴 | 指 | 宁波宣元华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兴汇源 | 指 | 福建华兴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兴新兴 | 指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达晨创丰 | 指 |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秉诚管理 | 指 | 南平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历史名称:福鼎市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星鸿管理 | 指 | 南平星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历史名称:福鼎市星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开发区鑫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德时代(CATL)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比亚迪(BYD)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国轩高科 | 指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华为 | 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 |
飞毛腿 | 指 | 福建飞毛腿(电子)有限公司 |
孚能科技 | 指 | 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
东风电动车 | 指 | 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五菱 | 指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广汽集团 | 指 |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
蔚来汽车 | 指 |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
南京金龙 | 指 |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德辰投资 | 指 | 平潭德辰骏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宝马 | 指 | 巴伐利亚发动机制造股份公司(Bayerische Motoren Werke),缩写BMW |
大众 | 指 | 大众汽车公司(Volkswagenwerk GmbH) |
丰田 | 指 | 丰田汽车公司(Toyota Motor Corporation) |
兴业证券、券商、保荐机构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IPO | 指 | 首次公开募股 |
3C产品 | 指 | 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s)三类产品统称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且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
储能 | 指 | 储能含物理/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本报告中特指以电池作为储能工具的电化学储能,含家庭储能、智能电网储能,以及工业用储能领域 |
BMS | 指 |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
MES、MES系统 | 指 | 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
EOL | 指 | 产品下线检测,常用于工业生产下线诊断标定 |
ERP | 指 | 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
招股说明书 | 指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星云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64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星云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FUJIAN NEBULA ELECTRONICS.,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NEBULA ELECTRONIC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有财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4#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015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星云科技园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015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e-nebula.com/ | ||
电子信箱 | investment@e-nebula.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许龙飞 | 周超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星云科技园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星云科技园 |
电话 | 0591-28051312 | 0591-28051312 |
传真 | 0591-28328898 | 0591-28328898 |
电子信箱 | investment@e-nebula.com | investment@e-nebula.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口阳光城时代广场22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林庆瑜、叶文征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 吕泉鑫、阙丰华 | 2017年4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注:保荐代表人谢威先生因工作变动自2018年3月1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阙丰华女士接替谢威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详见2018年3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营业收入(元) | 302,757,272.26 | 308,583,165.07 | -1.89% | 226,612,911.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515,528.77 | 62,624,662.00 | -67.24% | 50,772,605.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706,343.12 | 56,554,548.56 | -75.76% | 46,352,765.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777,654.11 | -20,879,130.49 | 5.28% | 36,896,121.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15 | 0.4827 | -68.61% | 0.42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15 | 0.4827 | -68.61% | 0.42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2% | 15.35% | -11.43% | 25.66%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704,006,506.40 | 648,715,325.50 | 8.52% | 390,967,131.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30,379,912.34 | 516,634,383.57 | 2.66% | 222,466,121.57 |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 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1515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7,436,906.92 | 106,673,305.41 | 75,754,879.20 | 72,892,18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3,447.74 | 14,299,941.49 | 8,588,669.64 | -4,016,53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07,965.32 | 14,038,729.45 | 7,264,149.91 | -8,704,501.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01,023.18 | 8,873,153.89 | 6,933,575.39 | -6,983,360.2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928.60 | -93,092.27 | -10,259.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15,028.52 | 5,494,084.14 | 5,672,810.5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29,206.50 | 1,422,980.5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5,853.88 | 143,333.3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投资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26.36 | 118,8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0,739.03 | -6,509.00 | -469,811.8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76,734.99 | 1,022,799.70 | 772,898.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7.29 | -13,316.38 | ||
合计 | 6,809,185.65 | 6,070,113.44 | 4,419,840.2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0,459,968.80 | 与公司经常性经营活动相关 |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1、公司主要业务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智能制造应用解决方案系统供应商,以电池仿真测试、电池过程测试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向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同时开发储能智能电站控制系统及变流器,与储能行业相关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公司产品线覆盖3C产品锂电池检测、电动工具锂电池检测、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检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及储能相关产品等多个领域。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及时把握新兴市场机会,加快各领域中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充分发挥公司产品在性能、功耗和性价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加强市场推广力度,保持领先地位。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的锂电池检测产品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应用领域 |
1 | 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 | 3C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 |
2 | 锂电池成品检测系统 | 3C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 |
3 | 锂电池组BMS检测系统 | 新能源汽车、储能 |
4 |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 | 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储能、笔记本等锂电池组测试 |
5 | 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 | 新能源汽车、电机性能测试等测试领域 |
6 | 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检测系统 | 新能源汽车 |
7 | 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 | 3C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锂电池电芯、模组或锂电池组等生产领域 |
(2)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序号 | 整体解决方案 | 产品名称 | 应用领域 |
1 | 锂电池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 电池模组及PACK自动化装配线 | 3C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及 储能领域 |
2 | 综合能源管理解决 方案 | 高功率双向直流充电机 | 适用于乘用车、物流车、微型车、商用车等车型, 需大功率充电来满足电动车辆充电需求的场合 |
直流充电机 | 适用于乘用车、物流车、微型车、商用车等车型, 需大功率充电来满足电动车辆充电需求的场合 | ||
储能变流器 | 应用于储能环节的中大功率并网双向变流设备 | ||
风光储充一体化智能电站 | 电力系统(削峰填谷、扩容等),新能源电动汽车 领域 | ||
3 | 电芯自动化成分容整体解决方案 | 电芯化成系统 | 适用于大量且一致性要求高的电芯生产,具备高效、节能等优点 |
3、经营模式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性,公司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
(1)研发模式公司确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前瞻性课题开展实施技术研发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公司新产品或新技术开发前,由市场部进行市场评估和客户调研,根据预判的市场未来需求进行立项,开发过程中实时收集市场、客户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反馈信息,以保证产品及技术的领先性。公司配备了专业的研发团队,专门从事系统化产品解决方案的研发。公司在自主研发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采购模式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格遵循采购流程,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定期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采取多项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和保证原材料质量。生产部门根据物料需求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ERP系统自动生成申请单;采购部通过ERP系统进行分单、下单,与供应商议价后签订采购合同。为满足客户采购周期要求,公司进行适度库存安排。
(3)生产模式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锂电池检测设备,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和生产,所以产品之间差异较大。产品差异性决定了公司的生产必须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模式。同时,公司持续推进部分通用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在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客户推广标准化的设备。这样既减少产品的重复设计,又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省了人力、物力,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进而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4)销售模式公司以锂电池检测系统销售为主导,通过该类产品的销售促进锂电池整体解决方案的销售,采用与客户直接洽谈、参与招投标等方式获得订单。公司通过与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形成行业示范及引导效应,向下游客户渗透;公司立足锂电池智能制造技术领域,紧密跟随行业发展及技术趋势,积极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向参会者充分展示公司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能力,同时与参会的上下游客户进行互动交流,了解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加强客户资源开发力度。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环境与行业发展因素
根据中国新能源汽车“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将达到200万辆,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将达到20%以上;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超过1亿辆。2018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延续2017年以来的涨势,产销量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0%和61.70%。用户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显著提高,进一步带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动力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需求将迅猛增长,逐步成为促进锂电池相关产业增长的主导力量。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检测系统这一细分领域,预计未来5年内,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及相关设备的销售将是公司业绩的主要增长点之一。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司凭借着先进的产品技术水平、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创新的市场开拓策略及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公司业绩在未来保持增长。
(2)产品力和竞争优势因素
公司通过多年在锂电池检测领域的深耕与积累,掌握了大量核心技术,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电池组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精度高、稳定性强,在同类产品中竞争优势明显。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与升级换代,该系列产品凭借着突出的性能、卓越的品质和良好的市场口碑,销量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推出的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电流响应时间≤3ms,充放电切换时间≤6ms,精度≤0.5‰,产品精度、可靠性、稳定
性、功能完整性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除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等产品的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外,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检测系统的收入显著增长;从应用领域看,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业绩取得了较好的增长。
(3)完善营销网络布局,全方位服务客户
在公司营销网络战略布局上,公司已在深圳、昆山、武汉、天津、东莞等地设立分、子公司,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的区域优势、高端人力资源优势和城市品牌效应,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在巩固原有客户关系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
公司立足于国内市场,具有应用灵活、本地化服务的优势,更适应国内客户需求。客户对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较高,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及投入运营后的持续性技术跟踪服务。公司将设备技术升级与客户的需求发展紧密联系,并通
过后续的增值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肯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4)贴近核心客户,促进业务转型和提升
公司于2018年设立了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这标志着公司由传统的单一设备销售的业务模式向销售及服务相结合的业务模式转型的突破。通过与宁德时代签订的《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性能检测实验室服务承包合同》,不仅实现了服务性收入的突破,同时也进一步稳固了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
5、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分析
(1)3C产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在3C产品领域的业务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技术水平和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2018年,
中国消费电子市场持续增长,3C产品表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受益于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物联网终端市场容量巨大;而随着5G的加快推进,智能手机将有一波大的换机风潮,带动相关设备产业的发展;此外新兴智能设备如VR/AR设备、无人机、穿戴式设备等消费需求不断增长。随着消费的多元化和升级替换,新消费生态下的中高端新科技产品成为引爆3C市场的热潮。
(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应用领域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节能、环保有关行业的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各大传统车企如大众、丰田、宝马等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在此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从2011年的8159辆增长至2018年的125.6万辆,销量增长迅猛。未来随着国家双积分政策持续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消费者习惯改变、配套设施普及等因素影响不断深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同时,国家的补贴政策变化也不断提高对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以及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将整个动力锂电池行业往更高端、更环保的方向引导。未来随着补贴政策完全取消,不具备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和交付规模的整车厂商将面临淘汰出局。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突出的产品力和良好的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的厂商将得到更快的发展,行业保持强者恒强的趋势。
(3)储能领域
储能产品的应用场景非常多样,目前最具市场潜力的项目主要是电网侧(包含风、光、热、核等电厂)大型储能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商业化运营项目、家庭及厂区等用户侧微电网项目等,电网侧大型储能系统通过发挥调峰、调频、调压等
功能,能有效解决局部高峰期供电压力,提升电网运行稳定性;同时也是实现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稳定可靠发展的重要支撑
系统。近年来,随着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并网占比不断提升,以及越来越多的分布式电源从配网侧接入,维持电网稳定运行的难度越来越大,对于储能产品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因此,电网侧储能需求的爆发式增长,将给储能业务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商业化运营、海外家庭储能市场也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未来发展可期。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较期初增长77,022.9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投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较期初下降73.85%,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 |
预付款项 | 较期初增长78.14%,主要系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较期初增长52.11%,主要系随着销售订单增加,相应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较期初下降39.82%,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产品期末未到期金额比上年减少。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较期初增长77.30%,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计提可弥补亏损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较期初下降63.5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以测试设备、MES系统为核心的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生产线系统集成商和工况模拟测试系统提供商,在技术研发、产品结构、人才体系、客户资源等方面保持了持续的竞争优势。
1、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秉承“持续革新、精诚协作、诚信务实、成就客户”的经营理念,积极搭建研发平台及构建产学研团队,相继与福州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等省内外多所高校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还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项目子课题“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精准评价技术”的研发。
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不仅可提供自主研发的锂电池测试设备、自动化装备、MES系统,还可为客户提供整体的系统集成方案,具有以质为重,保量提产的特点。星云动力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测试系列设备作为一款大功率的电池充放电设备,无论是在电流响应速度、充放电切换速度,还是输出精度等技术指标方面都达到了国际技术领先水平,可在实验室中模拟新能源汽车电池在实际路况中的电流、电压等工况输出,广泛应用于众多客户的实验室、车间生产检测,并且凭借精益求精的创新精神和对市场需求的把握,公司已经研发出第三代动力电池工况模拟测试系统,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能源系统测评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动力电池组智能制造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此外,在江苏省举办的“工业互联,智造未来”为主题的第三届“江苏智造”创新大赛决赛中,星云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荣获服务机构类二等奖。
2、丰富齐全的产品系列
公司产品线丰富齐全,与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可提供锂电池从研发到应用的全方位测试产品解决方案,产品系列涵盖电芯、模组、电池组充放电测试、电池模组及电池组电芯电压温度监测、电池组低压绝缘测试、电池组BMS自动测试、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测试及工况模拟测试系统等各工站的相关测试设备。特别是锂电池应用领域的系列产品,性能突出,稳定可靠,目前已经形成了进口替代。公司“”商标多次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等荣誉奖项。
同时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加大了对锂电池检测前端产品的研发,涉足电芯化成分容领域,推出电芯自动化成分容整体解决方案。同时,为应对新的行业发展趋势,在燃料电池领域也进行了相应的技术储备。公司还具备强大的软件开发能力,自行研发的MES软件系统,已成功应用于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生产系统。
3、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
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电池检测的高新科技企业,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团队和完善的技术支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管理人员长期从事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自动化、储能等领域的工作,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市场方向和技术路线判断上有较强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共计369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29人,研发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人数的36.32%,具有研发能力强、研发效率高、技术前瞻性强特点,熟练掌握了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自动化等行业领先技术。通过多年的培养和引进,公司拥有多名资深工程技术专家,具有丰富的锂电池测试设备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经验。公司建立了包括软件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电子工程师在内的全方位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的年龄与技术构架搭配合理,同时,公司形成了有效的培养机制,为后续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4、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在锂电池检测设备行业深耕多年,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长期业务发展过程中,凭借技术、产品及服务优势建立了稳定且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客户群,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品牌和信誉。公司产品得到宁德时代(CATL)、比亚迪(BYD)、国轩高科、华为、飞毛腿、孚能科技、欣旺达等电池及终端厂商,东风电动车、南京金龙、上汽通用五菱、广汽集团、上海蔚来等整车厂商以及重庆车辆检测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201所(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的肯定。这些客户具有品牌知名度高、资金实力强的特点,其需求能引导行业发展的方向。
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持续的服务,公司能深刻理解客户的行为和需求,从而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粘性,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概述2018年,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加
快技术创新,突破瓶颈提升产能,优化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继续推进业务转型,深化产业链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75.73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89%;实现营业利润1,918.63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72.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1.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2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70,400.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3,037.99万元。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推动布局产能扩建项目,缓解产能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为顺应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要求以及储能领域市场的需求,在福州市马尾快安马江大道南侧、珍珠路东侧(编号:马宗地2017-03号)地块上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为30,120.00万元。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自动化设备与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其中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与自动化设备用于锂离子电池生产检测;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环节。项目建成后,将为下游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提供更完善且更高质量的电池检测系统与设备,提高企业的自主测试能力;同时将公司业务进行扩展,进军储能领域,丰富公司产业链。
2、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管理绩效
报告期内,星云股份ERP&OA系统顺利上线,标志着星云股份向企业全面信息化前进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创新的实践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未来构建以ERP&OA为核心的信息化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系统上线不仅实现了星云股份的基本主要功能的信息化,也将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为公司进一步实现管理规范化、信息共享化、流程高效化提供了有效途径。
3、持续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2018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5,25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68%。新增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69名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36.32%。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紧跟行业发展热点,不断开拓创新,以智能检测与制造、储能逆变、化成分容为产品导向,开展电力电子、物联网、大数据结合智能制造的先进技术攻关;同时,升级并推出动力电池PACK自动化装配线、综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锂电池组生产制造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和电芯自动化成分容整体解决方案等。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国家重点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项目子课题“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精准评价技术”的研究。通过该课题研究,一方面将建立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的测试与评价技术体系,为今后动力电池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开发和产品集成匹配应用奠定数据和技术基础,大幅节约开发成本,加快产品开发进度,为制造性能优异、安全可靠的锂电池检测产品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持。
4、完善产品结构,深度拓展业务领域
为完善产品结构,深度拓展业务领域,公司投资成立了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将逐步实现由传统的设备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星云检测的设立,在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正向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的同时,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检测设备,开发具备新功能的检测设备,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此举可以有效避免核心测试技术的外泄,更好地促进技术及产品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从而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积极推进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三会运作等工
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梳理并建立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责任制KPI体系,通过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部门及个人KPI紧密结合,使员工绩效行为与企业目标要求的行为相吻合,提升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0号——上市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否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02,757,272.26 | 100% | 308,583,165.07 | 100% | -1.89% |
分行业 | |||||
设备制造业 | 302,247,733.60 | 99.83% | 308,033,515.59 | 99.82% | -1.88% |
服务 | 509,538.66 | 0.17% | 549,649.48 | 0.18% | -7.30% |
分产品 | |||||
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 | 39,291,046.19 | 12.98% | 58,277,253.45 | 18.89% | -32.58% |
锂电池成品检测系统 | 12,029,775.77 | 3.97% | 12,679,641.22 | 4.11% | -5.13% |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 | 101,365,167.26 | 33.48% | 85,396,741.91 | 27.67% | 18.70% |
测系统 | |||||
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 | 45,007,168.93 | 14.87% | 39,344,016.21 | 12.75% | 14.39% |
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 | 70,228,249.15 | 23.20% | 85,151,231.94 | 27.59% | -17.53% |
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检测系统 | 17,018,283.48 | 5.62% | 9,897,135.03 | 3.21% | 71.95% |
锂电池组BMS检测系统 | 5,358,782.23 | 1.77% | 5,643,589.75 | 1.83% | -5.05% |
其他 | 12,458,799.25 | 4.12% | 12,193,555.56 | 3.95% | 2.18% |
分地区 | |||||
华东 | 157,151,439.99 | 51.91% | 163,706,985.09 | 53.06% | -4.00% |
华南 | 93,259,670.03 | 30.80% | 100,081,378.69 | 32.43% | -6.82% |
其他地区 | 49,651,371.38 | 16.40% | 44,718,655.54 | 14.49% | 11.03% |
出口 | 2,694,790.86 | 0.89% | 76,145.75 | 0.02% | 3,438.99%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设备制造业 | 302,247,733.60 | 165,540,275.44 | 45.23% | -1.88% | 11.58% | -6.61% |
分产品 | ||||||
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 | 39,291,046.19 | 7,304,887.23 | 81.41% | -32.58% | -28.74% | -1.00% |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 | 101,365,167.26 | 64,744,869.41 | 36.13% | 18.70% | 28.98% | -5.09% |
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 | 45,007,168.93 | 21,231,239.25 | 52.83% | 14.39% | 21.28% | -2.68% |
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 | 70,228,249.15 | 47,632,302.48 | 32.18% | -17.53% | -12.73% | -3.73% |
分地区 | ||||||
华东 | 157,151,439.99 | 90,487,394.47 | 42.42% | -4.00% | 3.16% | -4.00% |
华南 | 93,259,670.03 | 42,057,386.88 | 54.90% | -6.82% | 10.00% | -6.89% |
其他地区 | 49,651,371.38 | 32,019,617.31 | 35.51% | 11.03% | 42.44% | -14.2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设备制造业--检测系统 | 销售量 | 通道 | 5,693 | 9,640 | -40.94% |
生产量 | 通道 | 5,811 | 6,509 | -10.72% | |
库存量 | 通道 | 588 | 470 | 25.11% | |
设备制造业--自动化组装系统 | 销售量 | 台 | 185 | 231 | -19.91% |
生产量 | 台 | 196 | 172 | 13.95% | |
库存量 | 台 | 32 | 13 | 146.1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本年度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产量及销售有所下降。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星云综合能源与比亚迪及其子公司签署了设备采购合同,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114,730,494.88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期末,部分合同已确认收入,金额为:60,492,505.21元(含税);其余合同仍在正常履行中。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第十六点“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部分。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设备制造 | 直接材料 | 132,977,208.97 | 80.28% | 115,132,720.72 | 77.56% | 15.50% |
设备制造 | 直接人工 | 15,207,514.41 | 9.18% | 15,988,567.95 | 10.77% | -4.89% |
设备制造 | 制造费用 | 17,355,552.06 | 10.48% | 17,238,550.70 | 11.61% | 0.68% |
服 务 | 100,243.70 | 0.06% | 92,400.78 | 0.06% | 8.49%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一家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0%。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31,901,162.5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3.5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58,772,827.00 | 19.41% |
2 | 第二名 | 23,239,316.21 | 7.68% |
3 | 第三名 | 20,943,592.31 | 6.92% |
4 | 第四名 | 16,977,744.30 | 5.61% |
5 | 第五名 | 11,967,682.75 | 3.95% |
合计 | -- | 131,901,162.57 | 43.5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3,830,302.0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8.4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2,015,307.38 | 6.53% |
2 | 第二名 | 6,218,552.58 | 3.38% |
3 | 第三名 | 5,521,322.11 | 3.00% |
4 | 第四名 | 5,383,869.18 | 2.93% |
5 | 第五名 | 4,691,250.84 | 2.55% |
合计 | -- | 33,830,302.09 | 18.4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6,765,266.27 | 32,414,680.02 | 44.27% | 主要系随着业务增长、人员增加,相应的销售人员工资及差旅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7,978,786.71 | 21,954,062.65 | 27.44% | |
财务费用 | -310,552.56 | 3,563.24 | -8,815.4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无银行贷款,无相应利息支出。 |
研发费用 | 52,593,618.79 | 41,191,076.37 | 27.68% | |
资产减值损失 | 5,400,761.69 | 11,025,821.62 | -51.0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及坏账准备减少。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5,853.88 | 143,333.33 | -173.85% | 主要系报告期内结构性存款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415,225.35 | 257,657.50 | 61.1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对外捐赠。 |
所得税费用 | -675,114.29 | 7,450,609.34 | -109.06% | 主要系本年利润总额减少及递延所得税影响所致。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攻关,增强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密切跟踪行业技术发展最新动态,扩充研发人员数量,提前做好研发人员和技术储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6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6项,软件著作权26项;其中2018年新增实用新型专利17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项。公司保持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通过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独立研发项目,持续优化产品。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36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32%;本年度公司研发投入5,259.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7.68%,占营业收入的17.37%。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69 | 309 | 20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6.32% | 33.23% | 31.01%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2,593,618.79 | 41,191,076.37 | 24,643,991.1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37% | 13.35% | 10.8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7,769,727.99 | 260,128,520.56 | 22.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547,382.10 | 281,007,651.05 | 2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77,654.11 | -20,879,130.49 | 5.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329,206.50 | 161,493,664.64 | -21.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238,598.68 | 257,856,464.31 | -49.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9,392.18 | -96,362,799.67 | 96.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0,000.00 | 263,880,000.00 | -99.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73,345.06 | 42,315,068.74 | -83.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3,345.06 | 221,564,931.26 | -102.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464,138.14 | 104,310,958.71 | -126.3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0.94万元,较上年增加9,345.34万元,增加比例为96.98%,主要是系上年度购置土地款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1.33万元,较上年减少22,637.83万元,减少比例为102.17%,主要系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7.77万元,本年度净利润为2,000.62万元,差异为-3,97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员工人数增加,工资薪酬调增,支付的职工薪酬、福利等比上年增加3,210.51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375,080.34 | 7.11% | 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05,853.88 | -0.55% | 主要系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否 |
资产减值 | 5,400,761.69 | 27.94% |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 | 是 |
营业外收入 | 560,035.78 | 2.90% | 主要系公司收取客户违约金。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15,225.35 | 2.15% | 主要系公司发生对外捐赠。 | 否 |
其他收益 | 17,174,997.32 | 88.85% | 主要系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额及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 是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40,577,732.36 | 19.97% | 149,333,273.48 | 23.02% | -3.05% | |
应收账款 | 160,023,782.63 | 22.73% | 143,103,425.03 | 22.06% | 0.67% | |
存货 | 130,997,820.48 | 18.61% | 86,122,036.80 | 13.28% | 5.33%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03,646.20 | 0.53% | 3,167,772.36 | 0.49% | 0.04% | |
固定资产 | 87,393,451.66 | 12.41% | 79,009,296.41 | 12.18% | 0.23% | |
在建工程 | 12,720,927.81 | 1.81% | 16,494.34 | 0.00% | 1.81% | |
应收票据 | 49,814,542.15 | 7.08% | 61,450,917.23 | 9.47% | -2.39% | |
预付款项 | 7,709,085.74 | 1.10% | 4,327,582.32 | 0.67% | 0.43%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期末数 |
变动 | |||||||
金融资产 | |||||||
2.衍生金融资产 | 143,333.33 | -105,853.88 | 0.00 | 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37,479.45 |
金融资产小计 | 143,333.33 | -105,853.88 | 0.00 | 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37,479.45 |
上述合计 | 143,333.33 | -105,853.88 | 0.00 | 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37,479.45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应收票据 | 46,853,007.95 | 用于办理应付票据质押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23,124,868.57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固定资产-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1-4#楼 | 53,230,960.04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其他货币资金 | 23,982,062.16 | 开具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147,190,898.72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10,490,000.00 | 195,000,000.00 | -43.3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 来源 | 项目 进度 | 预计 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自建 | 是 | 设备制造 | 12,704,433.47 | 12,720,927.81 | 自筹 | 4.22% | 214,574,800.00 | 0.00 | 项目在建设中 | 2018年11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
合计 | -- | -- | -- | 12,704,433.47 | 12,720,927.81 | -- | -- | 214,574,800.00 | 0.00 | -- | --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 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 | 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 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 来源 |
金融衍生工具 | 10,000,000.00 | 103,561.64 | 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3,561.64 | 0.00 | 闲置募集 资金 |
金融衍生工具 | 50,000,000.00 | 579,657.53 | 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79,657.53 | 0.00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工具 | 30,000,000.00 | 359,013.70 | 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59,013.70 | 0.00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工具 | 20,000,000.00 | 216,767.12 | 0.00 | 0.00 | 20,000,000.00 | 216,767.12 | 0.00 | 自有资金 |
金融衍生工具 | 20,000,000.00 | 0.00 | 0.00 | 20,000,000.00 | 0.00 | 0.00 | 37,479.45 | 自有资金 |
合计 | 130,000,000.00 | 1,258,999.99 | 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258,999.99 | 37,479.45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23,458.56 | 235.52 | 14,637.98 | 0.00 | 0.00 | 0.00% | 1,297.29 | 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00 |
合计 | -- | 23,458.56 | 235.52 | 14,637.98 | 0.00 | 0.00 | 0.00% | 1,297.29 | --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7号),并于2017年4月25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5.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7,580,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21,8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5,780,000.00元。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2,994,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585,600.00元。 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476,027.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2,355,227.6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309,752.98元、理财产品收益933,410.95元,募集资金累计共使用146,379,797.2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6,027.6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972,939.05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 | 否 | 9,010.70 | 4,303.20 | 62.50 | 4,303.20 | 100.00% | 2018年 | 1,244.04 | 3,980.28 | 是 | 否 |
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 04月10日 | |||||||||||
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 否 | 7,048.57 | 4,213.84 | 8.11 | 4,213.84 | 100.00% | 2018年04月10日 | 801.39 | 4,299.26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399.29 | 3,399.29 | 164.91 | 2,119.66 | 62.36%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0.00 | 4,001.28 | 100.03% | 2017年0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3,458.56 | 15,916.33 | 235.52 | 14,637.98 | -- | -- | 2,045.43 | 8,279.54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23,458.56 | 15,916.33 | 235.52 | 14,637.98 | -- | -- | 2,045.43 | 8,279.5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存在该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适用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经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截至2018年4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440,831.01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476,027.66元,与76,440,831.01元产生的差额35,196.65元为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2、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经优化调整实现了公司总体产能最大程度释放,减少了投资资金的支出; 3、募投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实施期间,部分材料和设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基于合规的公开招标、三方比价及多个募投项目同步实施,部分具有共性的材料及设备得以批量采购后,公司节约了采购成本; 4、公司合理规划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0,000,000.00 | 26,124,115.12 | 13,858,948.17 | 21,245,245.56 | 4,218,176.60 | 3,152,927.79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业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20,000,000.00 | 9,376,422.24 | -66,472.27 | 7,674,255.55 | -11,045,300.85 | -8,323,308.7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国家“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当前需要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0万亿元以上,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组成部分,动力电池同样成为了重点发展对象。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发布的《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促进动力电池与材料、零部件、装备、整车等产业紧密联动,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大力推进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2020年实现大规模应用;同时加强电池测试技术及评价方法研究,完善企业自主检测。
展望未来,动力电池产业的前景广阔,伴随着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集中,将推动行业内各企业的研发水平、资源整合水平、技术应用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未来动力锂电池需求量将随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长而维持增长,从而带动整体相关产业发展。
2、储能领域
“十三五”期间,政府对储能及微电网的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储能列入了“十三五”规划百大工程项目,首次正式进入国家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和《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创新行动路线图》,对先进储能及微电网技术创新路线进行了规划;并且发布了多个新能源微电网试点项目,为推动储能技术商业化发展大开绿灯。随着技术逐渐成熟、成本的逐步下降,储能产业将有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将抓住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以电池仿真测试、电池过程测试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在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企业中,推广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同时推进储能智能电站控制系统及变流器的深度战略合作,从而使星云股份逐步从“定制化设备型企业”发展成为“规模化标准化产品型企业”。
在业务模式方面,由传统的单一设备销售向销售及服务相结合的业务模式突破,公司将由传统的设备销售型企业转型升级为集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企业。
未来,公司将以“国际领先的工况检测专业提供商及国际一流的汽车动力电池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以成就客户价值为发展核心,首先依靠内生发展赢得市场,其次在恰当的时机,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进行资源整合,通过外延并购、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经营计划1、产品开发计划公司将继续坚持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技术发展原则,加大新能源汽车、储能等应用领域业务的相关投入,同时增加研发和市场部门的互动,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针对客户不同需求,开发出技术水平较高的个性化、差异化产品。
从业务深度上,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丰富产品线层次结构,将产品按照功能大小、指标精密度等级划分为普通、精密、精尖三个层次,满足客户不同需求;从业务广度上,公司将以现有技术为基础,不断扩展技术应用领域;从业务规模上,公司将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加大研发和生产投入力度,提高产品产量和销量,推动企业持续扩大经营规模。
公司开发的动力锂电池组工况模拟系统在性能指标上已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在满足国内主流客户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开拓海外市场。
2、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的研发工作核心准则,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建立高标准的企业研发中心,完善研发队伍,配备研发资源,优化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的登记和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继续坚持技术创新和专注研发原则,加强生产工艺水平、制程控制水平的提升,全面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加快产品研发、生产、检测效率,达到产业效益提升的目的;通过自主开发自动化检测设备,优化厂区布局,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人力成本投入,缩短产品生产周期,强化高效、低成本的经营模式。公司将以国家实施智能制造和《中国制造2025》产业政策为契机,针对行业的定制化特性进行智能化生产,实现弹性调整产能、快速应对市场需求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此外,通过机器人、视觉系统、MES系统及其他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公司产品的智能化水平,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性,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3、营销和市场拓展计划
(1)加大营销投入,完善营销网络
公司继续坚持中高端客户定位,坚持以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营销目标的直销模式。紧密关注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市场情况,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的销售推广力度,实现战略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培育储能逆变产品、电芯分容化成产品以及检测外包技术服务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针对重点客户实行定向营销,提高营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提高营销团队市场开拓积极性
结合销售目标的完成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以及新项目的开拓情况进行销售队伍考核和激励。利用良好的激励制度激发团队的工作热情,提升营销水平,加强销售队伍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行业专家型营销团队。
(3)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公司继续坚持“客户至上”的核心理念,建设高水平的服务中心,打造专业的服务团队。公司服务中心不仅为客户提供产品安装调试、维修、培训服务,也积极与客户就自动化改造、产线效率和产品品质提升、工艺流程改善、标准化设计等方面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挖掘客户需求,通过差异化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附加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为公司带来更多效益。
4、管理提升计划公司还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将围绕降本增效这一原则开展内部管理改革,树立以自我责任为中心的管理意识,推进管理事件进展;构建上传下达,前后呼应的沟通机制,从流程中发现问题,改善问题;提升研发管理水平,通过产品模块化、标准化降低产品研发成本;实现生产标准化提高作业稳定度降低损耗率,从而提高产品制造成本;将研发和生产进行协同管理,优化模型,降低产品整体综合成本,提升人均产值,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与整体管理水平,适应企业业务规模的增长。
5、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公司将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力度,与产品开发计划、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和营销和市场拓展计划相配合,重点扩充中高级研发岗位、生产技术类岗位和中级管理岗位的人才,增强公司的技术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技术开发人才,特别是行业相关的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营销人才,打造行业专家型的营销团队。
公司将持续对员工薪酬制度及激励机制进行完善和优化,吸引行业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新员工培训和老员
工再提升,努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研发能力、生产技术水平,使团队保持活力和创新能力。
6、业务升级计划为完善产品结构,深度拓展业务领域,业务模式由传统的设备销售单一模式转型升级为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复合模式,公司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星云检测将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同时通过和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检测设备,将技术成果在公司下一代的检测设备上得到转化实现,从而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加强提供检测服务这一新型业务的宣传与推广力度,进一步拓展更多的客户,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述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市场规模与市场行情受下游终端产品市场的影响较多,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目前公司下游终端产品的产业政策利好、市场行情需求稳定。随着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新产品的替代、新技术的开发会对原有的产品体系带来巨大变化,也会对相关产品上游的锂电池检测系统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若国内外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产业政策偏向消极,客户认可度降低或者有替代公司现有产品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市场需求将出现较大波动,将可能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已涉足储能领域,进行了相关的技术储备,并且产品已投入市场,但是我国储能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储能产业的发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002.38万元、14,310.34万元、9,585.78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88%、29.26%、33.50%。
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可能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5000209),有效期三年。在优惠期内,公司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若未来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税率的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客户集中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43.57%,公司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新能源汽车行业利好政策,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公司把握锂电池应用市场的发展趋势,调整产品结构向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领域拓展,该领域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2016年的61.95%增长至2018年的72.10%。
由于新能源汽车为近年来的新兴领域,公司未来的客户结构变化趋势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执行完现有合同后,若现有客户出现经营性风险,则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集中性风险。
5、竞争加剧导致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的锂电设备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与同行业竞争过程中,公司依靠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优质的产品性能、以及周到的售后服务等优势取得了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若行业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2月06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2018年2月6日投资者活动记录表》,于2018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一、鉴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在充分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即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77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40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发布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3日。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二、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在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等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
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2)发生地震、泥石流、台风、龙卷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骚乱、社会动乱、恐怖袭击、传染病疫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九)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出现派发延误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延误原因作出及时披露。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或变更。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 否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1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35,4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031,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031,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159,248,594.14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上市时做的承诺,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情况下,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031,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此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6年末总股本5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42,000.00元。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3月实施完毕。
2、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东为人民币6,77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400,000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3、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031,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2,031,000.00 | 20,515,528.77 | 9.90% | 0.00 | 0.00% | 2,031,000.00 | 9.90% |
2017年 | 6,770,000.00 | 62,624,662.00 | 10.81% | 0.00 | 0.00% | 6,770,000.00 | 10.81% |
2016年 | 3,042,000.00 | 50,772,605.62 | 5.99% | 0.00 | 0.00% | 3,042,000.00 | 5.99%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 | 股份持股意向与减持意向的承诺 |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 2、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年10月25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人持股总数的25%。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在本人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本人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 | 2017年04月25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如果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应归公司所有,其承诺在获得收益后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上缴给公司。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以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 | 2017年04月25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达晨创丰、肖冰 | 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在下述期限内并以在后到期的日期为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述增资(指2015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从4,830万元增至5,070万元的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满三年之日(即2018年6月29日)止;或(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一年之日止。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4月25日-2018年6月29日 | 已经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星鸿管理、秉诚管理、陈天宇、赵兰娥、吴琼 | 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4月25日-2018年4月24日 | 已经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宣元华兴、华兴汇源、华兴新兴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4月25日-2018年4月24日 | 已经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张胜发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以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4月25日-2019年1月4日 | 已经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述承诺。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刘秋明、罗观德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以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4月25日-2019年1月4日 | 已经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刘秋明、罗观德 | 延长锁定期限和股份减持的承诺 | 1、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2017年04月25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星云股份、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 1、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2017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承诺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果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星云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下降的风险。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拟投资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在建成投产后, | 2017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1、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兴业证券为星云股份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7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星云股份 | 利润分配的承诺 | 1、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根据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 2、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在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 2017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友好协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的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必需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相关手续。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 2015年10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 | 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 | 《关于共同控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中约定,四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满三十六个月止。 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应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并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无论四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1、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建议权、质询权; 3、行使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4、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 2015年10月12日 | 2015年10月12日-2020年4月24日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5、协议各方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应采取一致行动,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6、保证其向公司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应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协议各方不能就一致行动达成统一意见时,或者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如果协议各方无法按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各方应当按照甲方作出的决定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阻挠、拒绝或拖延执行。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刘作斌 | 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 | 如果因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前的房屋租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办公场所、厂房、仓库、宿舍等)存在瑕疵或者产生风险、纠纷,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或者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者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免于遭受损失。 | 2015年10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刘作斌 | 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问题的承诺 | 如果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被处罚的,本人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损失。 | 2015年10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截至《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公司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的股份、股权或其他权益。 在本人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公司期间,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 | 2015年10月12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收购、兼并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4)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为公司的同行业竞争企业提供支持或帮助。 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公司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人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公司进行经营。 本人承诺不以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星云股份、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IPO稳定股价的承诺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4月25日-2020年4月24日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截至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详见2018年4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2、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合并) | |
变更前 | 变更后经重述 | ||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合并计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 |||
应收票据 | 61,450,917.23 | -- | |
应收账款 | 143,103,425.03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 204,554,342.26 | |
原“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 |||
应收利息 | 0 | -- | |
应收股利 | 0 | -- | |
其他应收款 | 8,718,729.14 | 8,718,729.14 |
原“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 应付票据 | 36,910,908.57 | -- |
应付账款 | 39,657,011.38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 | 76,567,919.95 | |
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 管理费用 | 63,145,139.02 | 21,954,062.65 |
研发费用 | -- | 41,191,076.37 | |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 |||
财务费用 | 3,563.24 | 3,563.24 | |
利息收入 | -- | 556,846.57 | |
利息费用 | -- | 449,161.38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格式和列报内容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当前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详见2018年10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平潭德辰骏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成立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星云检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60.00%。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8.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庆瑜、叶文征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林庆瑜5年,叶文征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 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等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等相关公告。
2、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7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2018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4、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等相关公告。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 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 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4月2日 | 5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2日-2018年10月2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4月24日 | 0.9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24日-2018年10月24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4月24日 | 50.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24日-2018年10月24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5月24日 | 13.1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5月24日-2018年11月24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5月24日 | 3.0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5月24日-2018年8月24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5月24日 | 55.0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5月24日-2018年11月24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6月26日 | 1.9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6月26日-2018年9月26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6月26日 | 9.9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6月26日-2018年12月26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7月24日 | 10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7月24日-2019年1月24日 | 否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8月1日 | 23.5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8月1日-2019年2月1日 | 否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8月21日 | 5.4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8月21日-2018年11月21日 | 是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8月21日 | 60.0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8月21日-2019年2月21日 | 否 | 否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9月27日 | 86.4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9月27日-2019 | 否 | 否 |
年3月27日 |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9月29日 | 5.9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9月29日-2019年3月29日 | 否 | 否 |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11月9日 | 29.5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1月9日-2019年5月9日 | 否 | 否 |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11月9日 | 9.3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1月9日-2019年7月9日 | 否 | 否 |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12月7日 | 7.0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2月7日-2019年6月7日 | 否 | 否 |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7日 | 1,000 | 2018年12月28日 | 10.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6月27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30.9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38.5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30.9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38.5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6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00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 | 5,000 | 2,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 | 0 | 0 |
合计 | 6,000 | 2,0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元)(如有) | 元)(如有)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电池均衡仪 | 2018年01月02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5.25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电池均衡仪 | 2018年01月02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3.50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锂电池保护板测试机维修 | 2018年01月17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2.00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隔离变压器组件 | 2018年01月23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30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2月03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2,379.49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 | 动力锂电池组 | 2018年02月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475.90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 | 2018年12月 | 同上 |
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10日 | 收入 | 13日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笔记本锂电池组成品测试系统 | 2018年03月27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3.92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3月27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41.64 注1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保护板测试系统配件 | 2018年03月28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73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4月16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19.83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电池均衡仪 | 2018年04月17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40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4月27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356.92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 | 2018年04月20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27.76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系统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成品测试机维修 | 2018年04月25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49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BYD INDIA PRIVATE LIMITED | 动力锂电池组及电芯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5月07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59.56 注2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便携式单体充放电测试柜 | 2018年05月08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3.48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光纤驱动板 | 2018年06月05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46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6月15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535.38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电池均衡仪测试线及显示屏 | 2018年06月25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29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笔记本锂电池组成品测试系统 | 2018年07月16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6.00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 | 笔记本锂电池组成品 | 2018年07月18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309.94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有限公司 | 测试系统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电池均衡仪 | 2018年07月31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13.88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包头市比亚迪矿用车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8月09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1,308.72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循环柜 | 2018年08月09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1.98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8月17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436.17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点焊机配件 | 2018年09月04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85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09月20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47.00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笔记本锂电池组成品测试系统 | 2018年10月12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7.14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 | 电池均衡仪 | 2018年10月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27.76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 | 同上 |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8日 | 13日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充放电检测柜 | 2018年10月18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2.32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能量回馈充放电测试系统 | 2018年10月18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6.94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循环柜 | 2018年11月19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1.98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锂电池组充放电测试系统维修 | 2018年11月22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97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点焊机配件 | 2018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60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动力锂电池组成品测试机配件 | 2018年12月03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0.81 | 否 | 无 | 2018年已确认收入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综合能源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 | 2018年09月28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14.42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综合能源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121.48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星云综合能源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 | 2018年12月11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4,810.74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综合能源 | 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 | 2018年12月03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321.19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综合能源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动力电池电芯测试系统 | 2018年12月11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110.56 | 否 | 无 | 合同执行中 | 2018年12月13日 | 同上 | |
星云 股份 | 福建星原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2018年11月23日 | 0 | 0 | 无 | 双方 商议 | 21,465.16 | 否 | 无 | 公司已确认工程进度款10,346,557.55元(含税) | 2018年11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
注1:此份销售合同本报告期内确认收入41.64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42.00万元有差异,原因系合同的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由17%变更为16%。注2:此份销售合同本报告期内确认收入59.56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63.49万元有差异。原因系此份销售合同金额为92,294.00美元,披露公告时以合同签署时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792,折算成人民币为63.49万元,而确认收入时,以实际货物报关出口当月1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结算。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无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投入到福州市马尾区对口帮扶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福建省第十批援宁工作)的扶贫工作中。2018年6月12日,在马尾区?原州区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2018年第二次联席会议上,董事长李有财先生代表公司向原州区教育基金捐款35万元,用于促进原州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办学条件,为原州区的教育事业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35 |
2.物资折款 | 万元 | 0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0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1.2产业发展脱贫项目个数 | 个 | 0 |
1.3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1.4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0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其中: 2.1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2.2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人次 | 0 |
2.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人数 | 人 | 0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其中: 3.1帮助搬迁户就业人数 | 人 | 0 |
4.教育扶贫 | —— | —— |
其中: 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 | 人 | 0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35 |
5.健康扶贫 | —— | —— |
其中: 5.1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6.2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7.兜底保障 | —— | —— |
其中: 7.1“三留守”人员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7.2帮助“三留守”人员数 | 人 | 0 |
7.3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 | 人 | 0 |
8.社会扶贫 | —— | —— |
其中: 8.1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8.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8.3扶贫公益基金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9.其他项目 | —— | —— |
其中: 9.1.项目个数 | 个 | 0 |
9.2.投入金额 | 万元 | 0 |
9.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0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无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
公司致力于绿色新能源产业,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注重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三废排放,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说明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77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400,000股。并于2018年5月9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发布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3日。
2018年5月23日,公司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事宜。
2018年7月10日,公司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6日和2018年7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和《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星云综合能源增加注册资本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增加人民币765万元的注册资本;同时,同意自然人股东孙驰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3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云综合能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仍持有51%股权,孙驰仍持有49%股权。本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星云综合能源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应手续,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12 月23 日和2018年1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3、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星云检测事项的说明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潭德辰骏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星云检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星云股份以人民币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60.00%;德辰投资以人民币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40.00%。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2018年11月22日,公司完成控股子公司星云检测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4、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项的说明
为了有效推动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2018年11月23日,公司与福建星原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在福州正式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约价格为人
民币214,651,571.00元,合同工期为600日历天。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事项的说明
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公司股东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根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约定,于2018年10月17日,李有财先生向国信证券补充质押公司股份2,440,000股,股份质押期限自2018年10月17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2018年10月18日,李有财先生向国信证券补充质押公司股份1,050,000股,刘作斌先生向国信证券补充质押公司股份800,000股,汤平先生向国信证券补充质押公司股份800,000股,以上股份质押期限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公司股东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根据与国信证券的约定,于2018年11月13日,李有财先生向国信证券补充质押公司股份2,500,000股,刘作斌先生向国信证券补充质押公司股份2,400,000股,汤平先生向国信证券补充质押公司股份2,400,000股,以上股份质押期限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700,000 | 74.89% | 0 | 0 | 43,318,045 | -12,181,955 | 31,136,090 | 81,836,090 | 60.44%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941,350 | 1.39% | 0 | 0 | 0 | -941,350 | -941,35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49,758,650 | 73.50% | 0 | 0 | 43,318,045 | -11,240,605 | 32,077,440 | 81,836,090 | 60.44%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258,898 | 9.25% | 0 | 0 | 2,057,432 | -8,316,330 | -6,258,898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3,499,752 | 64.25% | 0 | 0 | 41,260,613 | -2,924,275 | 38,336,338 | 81,836,090 | 60.44%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000,000 | 25.11% | 0 | 0 | 24,381,955 | 12,181,955 | 36,563,910 | 53,563,910 | 39.56%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0 | 25.11% | 0 | 0 | 24,381,955 | 12,181,955 | 36,563,910 | 53,563,910 | 39.5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67,700,000 | 100.00% | 0 | 0 | 67,700,000 | 0 | 67,700,000 | 135,4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4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法人股东鑫鸿管理、秉诚管理、宣元华兴、华兴汇源、华兴新兴及自然人股东陈天宇、吴琼、赵兰娥,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381,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039%;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5,650,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61%,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2、2018年5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3日。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67,7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5,4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3、2018年6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法人股东达晨创丰及自然人股东肖冰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51%;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51%,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日(星期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77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4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3日。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转增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由67,700,000股增加至135,400,000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515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92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 股数 |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 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 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李有财 | 11,062,095 | 0 | 11,062,095 | 22,124,19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 拟于2020年4月25日解除限售;锁定期满 |
后每年按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解除锁定。 | ||||||
江美珠 | 9,835,084 | 0 | 9,835,084 | 19,670,168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 拟于2020年4月25日解除限售;锁定期满后每年按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解除锁定。 |
汤平 | 8,391,076 | 0 | 8,391,076 | 16,782,152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 拟于2020年4月25日解除限售;锁定期满后每年按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解除锁定。 |
刘作斌 | 8,391,076 | 0 | 8,391,076 | 16,782,152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 拟于2020年4月25日解除限售;锁定期满后每年按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解除锁定。 |
刘秋明 | 2,093,663 | 0 | 2,093,663 | 4,187,326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 已于2019年1月5日解除限售。 |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057,432 | 4,114,864 | 2,057,432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6月29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福鼎市星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0,228 | 1,610,228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陈天宇 | 1,344,567 | 1,344,567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宁波宣元华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31,650 | 1,231,65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福建华兴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7,000 | 1,127,00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罗观德 | 1,010,865 | 0 | 1,010,865 | 2,021,73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 已于2019年1月5日解除限售。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41,350 | 941,350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赵兰娥 | 447,286 | 447,286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吴琼 | 447,286 | 447,286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 | -- |
2018年4月24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肖冰 | 342,568 | 685,136 | 342,568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6月29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福鼎市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588 | 232,588 | 0 | 0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首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 -- |
张胜发 | 134,186 | 0 | 134,186 | 268,372 | 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 已于2019年1月5日解除限售。 |
合计 | 50,700,000 | 12,181,955 | 43,318,045 | 81,836,09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77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400,000股。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发布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3日。
2018年5月23日,公司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事宜。
2018年7月10日,公司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30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14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参见注9)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有财 | 境内自然人 | 16.34% | 22,124,190 | 11,062,095 | 22,124,190 | 0 | 质押 | 13,150,000 | ||||
江美珠 | 境内自然人 | 14.53% | 19,670,168 | 9,835,084 | 19,670,168 | 0 | 质押 | 1,356,325 | ||||
刘作斌 | 境内自然人 | 12.39% | 16,782,152 | 8,391,076 | 16,782,152 | 0 | 质押 | 7,000,000 | ||||
汤平 | 境内自然人 | 12.39% | 16,782,152 | 8,391,076 | 16,782,152 | 0 | 质押 | 10,300,000 | ||||
刘秋明 | 境内自然人 | 3.09% | 4,187,326 | 2,093,663 | 4,187,326 | 0 | 质押 | 3,879,999 | ||||
杨龙忠 | 境内自然人 | 2.51% | 3,395,900 | 1,805,700 | 0 | 3,395,900 | ||||||
罗观德 | 境内自然人 | 1.49% | 2,021,730 | 1,010,865 | 2,021,730 | 0 | ||||||
福建华兴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1,954,600 | 827,600 | 0 | 1,954,600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9% | 1,882,700 | 941,350 | 0 | 1,882,700 | ||||||
福鼎市星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3% | 1,804,055 | 193,827 | 0 | 1,804,055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015年10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签订了《关于共同控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协议约定,四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满三十六个月止。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杨龙忠 | 3,39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5,900 | |||||||||
福建华兴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4,600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8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2,700 | |||||||||
福鼎市星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4,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4,055 | |||||||||
陈天宇 | 1,789,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9,134 |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406,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6,86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3,300 |
陈继周 | 1,170,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0,802 |
张俊 | 1,12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400 |
赵兰娥 | 665,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82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杨龙忠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16,500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79,400股,实际合计持有3,395,900股。 2、公司股东陈继周通过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70,802股。 3、公司股东张俊通过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25,4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有财 | 中国 | 否 |
江美珠 | 中国 | 否 |
汤平 | 中国 | 否 |
刘作斌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李有财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美珠女士任公司董事,汤平先生、刘作斌先生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
李有财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江美珠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汤平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刘作斌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李有财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美珠女士任公司董事,汤平先生、刘作斌先生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 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李有财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2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11,062,095 | 11,062,095 | 0 | 0 | 22,124,190 |
江美珠 | 董事 | 现任 | 女 | 55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9,835,084 | 9,835,084 | 0 | 0 | 19,670,168 |
刘作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6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8,391,076 | 8,391,076 | 0 | 0 | 16,782,152 |
汤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0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8,391,076 | 8,391,076 | 0 | 0 | 16,782,152 |
刘宁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16年12月26日 | 2020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王振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9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罗妙成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8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郭金鸿 注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36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邓秉杰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41 | 2017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易军生 | 监事 | 现任 | 男 | 52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许龙飞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43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潘清心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3 | 2014年10月20日 | 2020年07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37,679,331 | 37,679,331 | 0 | 0 | 75,358,662 |
注1:郭金鸿先生于2014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4日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于2017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4日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李有财: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长江商学院EMBA在读。2005年至2012年任星云有限监事,2012年至2014年任星云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本公司武汉分公司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星云自动化执行董事,参股公司星哲精密董事,全资子公司武汉星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参股公司时代星云监事会主席。李有财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主持并参与公司多项专利的研发,是公司5项发明专利和26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江美珠: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在读。1991年至2010年任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管理主办,2012年至2014年任星云有限董事、行政主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汤平: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电子工程专业。2005年至2012年任星云有限区域总监,2012年至2014年任星云有限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兼任参股公司星哲精密董事,全资子公司武汉星云监事。汤平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主要负责公司以及福州大学-星云股份智慧新能源研究中心的研发管理工作;报告期内,汤平先生作为课题骨干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项目“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精准评价技术”课题的研发。
刘作斌: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在读,福州市马尾区政协委员。2005年至2012年任星云有限区域总监,2012年至2014年任星云有限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兼任公司昆山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东莞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星云自动化总经理,参股公司星哲精密监事,参股公司时代星云董事,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作斌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主要负责公司市场、销售、产品、客户服务、供应链等营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营销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刘宁: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1998年至今历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教授,现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版权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知识产权协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王振光:男,195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律师。1978年至1982年任武汉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1982年至2004年历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庭长、副院长,2005年至2016年任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司独立董事。
罗妙成:女,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1981年至1985年任集美财经学校教师,1986年至1988年任集美财政专科学校教师,1992年至2007年历任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1993年至1999年任福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至1997月3月任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鼓楼分局副局长(挂
职),2010年至今任福建江夏学院教授,兼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郭金鸿: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002年至2007任福州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西北区技术负责人,2007年至2010年任福州三鼎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11年至2016年1月起历任星云自动化电气研发经理、副总监,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星云股份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自动化装备研发部副总监。
易军生: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冶金工业自动化专业,工程师。2006年至2010年为武汉银泰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职员,2011年至2013年1月任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产品开发部主管,2013年2月至2013年4月任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任星云有限电子研发部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电子技术研发部总监,是公司“一种双向移相全桥软开关电路”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邓秉杰: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应用物理学专业。2007年2月至2014年7月任星云有限硬件工程师、研发部经理;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任星云有限监事;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精密仪器研发部经理、工会委员会主席;2017年7月5日至今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许龙飞: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英语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3年至2011年历任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至2014年历任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7月任星云有限总经理助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融资策划、三会运作及证券事务等。
潘清心: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货币银行学专业,经济师。2007年至2014年任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全资子公司星云自动化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武汉星云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财务负责人、控股子公司星云检测财务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有财 | 星云自动化 | 执行董事 | 2011年05月06日 | 否 | |
李有财 | 星哲精密 | 董事 | 2015年11月18日 | 否 | |
李有财 | 武汉星云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11月02日 | 否 | |
李有财 | 时代星云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01月21日 | 否 | |
汤平 | 星哲精密 | 董事 | 2015年11月18日 | 否 | |
汤平 | 武汉星云 | 监事 | 2016年11月02日 | 否 | |
刘作斌 | 星云自动化 | 总经理 | 2011年05月06日 | 否 | |
刘作斌 | 星哲精密 | 监事 | 2015年11月18日 | 否 | |
刘作斌 | 星云智能装备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年08月10日 | 否 |
刘作斌 | 时代星云 | 董事 | 2019年01月21日 | 否 | |
潘清心 | 星云自动化 | 财务负责人 | 2014年10月20日 | 否 | |
潘清心 | 武汉星云 | 财务负责人 | 2016年11月02日 | 否 | |
潘清心 | 星云智能装备 | 财务负责人 | 2017年08月10日 | 否 | |
潘清心 | 星云检测 | 财务负责人 | 2018年11月22日 | 否 | |
刘宁 | 福州大学 | 教授 | 1998年01月01日 | 是 | |
刘宁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2月05日 | 是 | |
刘宁 |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2009年01月01日 | 是 | |
罗妙成 | 福建江夏学院 | 教授 | 2010年01月01日 | 是 | |
罗妙成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3年08月30日 | 是 | |
罗妙成 |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09月10日 | 是 | |
罗妙成 |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2月18日 | 是 | |
罗妙成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7月02日 | 是 | |
罗妙成 | 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07月29日 | 是 | |
王振光 |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16年12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
确定依据:参照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其报酬。独立董事薪酬为履职津贴。
实际支付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2018年实际支付薪酬总额325.98万元,其中支付独立董事津贴18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 | 是否在公司关联 |
酬总额 | 方获取报酬 | |||||
李有财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2 | 现任 | 46.99 | 否 |
江美珠 | 董事 | 女 | 55 | 现任 | 16.9 | 否 |
汤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现任 | 45.7 | 否 |
刘作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36 | 现任 | 46.87 | 否 |
刘宁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6 | 否 |
罗妙成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现任 | 6 | 否 |
王振光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现任 | 6 | 否 |
郭金鸿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6 | 现任 | 25.63 | 否 |
邓秉杰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1 | 现任 | 27.25 | 否 |
易军生 | 监事 | 男 | 52 | 现任 | 29.7 | 否 |
许龙飞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43 | 现任 | 33.98 | 否 |
潘清心 | 财务总监 | 女 | 43 | 现任 | 34.96 | 否 |
合计 | -- | -- | -- | -- | 325.98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1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1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1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65 |
销售人员 | 135 |
技术人员 | 369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31 |
管理人员 | 101 |
合计 | 1,01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4 |
硕士 | 29 |
本科 | 471 |
大专及以下 | 512 |
合计 | 1,016 |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战略方向、经营目标和岗位情况,公司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企业、基于公平、公正和市场化原则,建立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员工薪酬体系。
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绩效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构等相结合。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18年度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一系列的培训计划,并在落实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培训形式有内部人员授课、外聘讲师授课、网络培训及参加研修班等。
公司对专项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相应岗位和技能培训;聘请外部专业技术讲师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执业证持有率,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另外,公司外派高级管理人员参加EMBA研修班,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坚持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相结合,以培育学习型组织、提高企业软实力为抓手,创新多层次培训体系建设,多措并举锻造人才发展平台,为规模经营和后续发展积蓄人才力量。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提名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机构。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为方便中小股东参会,公司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股东能够便捷地参加股东大会表决,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相关议案还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同时,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进行现场见证,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其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和分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没有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亦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的人数与人员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现场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召开监事会,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及对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5、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认真培养每一位员工,加强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企业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股东、员工、社会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公平、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完整、准确、及时披露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相关信息。
7、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定期组织投资者调研活动,召开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面对面的交流以及实地介绍公司研发、营销以及战略发展等问题,并将实地调研记录及时的在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司开通投资者专线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及时回复投资者的问题,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公司通过多元化沟通渠道的搭建,与投资者保持充分、顺畅的良性互动沟通,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也有助于公司提高运作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8、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了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进行审计和监督。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具有完整地业务体系及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和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形。1、资产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权关系明确,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资产、专利技术及商标的所有权,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没有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2、业务独立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或委托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的情况。3、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员工实施管理,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4、财务独立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实施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5、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
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职权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依据《公司章程》设置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财务部及行政人事部等管理部门,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7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8.73% | 2018年05月09日 | 2018年05月10日 | 详情请参见指定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66% | 2018年06月28日 | 2018年06月29日 | 详情请参见指定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66% | 2018年09月05日 | 2018年09月06日 | 详情请参见指定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9月6日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7.32% | 2018年11月12日 | 2018年11月13日 | 详情请参见指定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11月13日披露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宁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罗妙成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王振光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 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 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参与探讨公司经营策略,并就整体外部市场环境、未来经济政策趋势、产业布局、行业发展方向、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同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预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持与会计师的沟通,制订年度审计计划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对审计机构的续聘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以及薪酬发放等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就《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 否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方案。为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考评管理办法,促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成果的有机结合,确保公司长远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23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 100.00% |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一、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二、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三、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一、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二、重要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致失误;2、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6、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如果大于或等于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小于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4月1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致同审字(2019)第351ZA005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庆瑜、叶文征 |
审计报告正文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星云股份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星云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2;附注五、3。
1、事项描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星云股份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7,652.4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650.08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6,002.3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2.73%。
星云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我们对年末大额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了函证;
(3)我们检查了管理层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
(4)我们选取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款项,独立测试了其可收回性。我们在评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和还款能力;
(5)我们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评估了管理层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
(二)收入确认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五、26。1、事项描述星云股份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检测系统、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测试系统等产品销售。星云股份公司对于国内产品销售收入是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的,其中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安装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星云股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2)我们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年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3)我们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收入台账记录中选取样本,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货单及签收记录做交叉核对,特别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4)我们检查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交易,核对出库单、收货确认单或验收报告等收入确认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我们对本年主要客户交易发生额进行了函证。
四、其他信息星云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星云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星云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星云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星云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星云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星云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星云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
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庆瑜 |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文征
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0,577,732.36 | 149,333,273.4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7,479.45 | 143,333.3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09,838,324.78 | 204,554,342.26 |
其中:应收票据 | 49,814,542.15 | 61,450,917.23 |
应收账款 | 160,023,782.63 | 143,103,425.03 |
预付款项 | 7,709,085.74 | 4,327,582.3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384,507.04 | 8,718,729.1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0,997,820.48 | 86,122,036.80 |
持有待售资产 | 212,409.43 | 232,585.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56,801.89 | 35,655,320.89 |
流动资产合计 | 518,214,161.17 | 489,087,204.1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03,646.20 | 3,167,772.36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7,393,451.66 | 79,009,296.41 |
在建工程 | 12,720,927.81 | 16,494.3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70,030,718.93 | 67,215,268.6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395,636.11 | 2,745,403.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32,223.28 | 4,135,518.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5,741.24 | 3,338,368.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5,792,345.23 | 159,628,121.36 |
资产总计 | 704,006,506.40 | 648,715,325.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37,526,706.30 | 76,567,919.95 |
预收款项 | 9,713,586.53 | 19,880,841.7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298,462.36 | 16,007,208.13 |
应交税费 | 4,087,483.97 | 16,358,306.38 |
其他应付款 | 5,272,176.74 | 2,698,562.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7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898,415.90 | 131,512,908.3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74,690.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21.92 | 21,5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21.92 | 296,190.66 |
负债合计 | 171,904,037.82 | 131,809,098.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5,400,000.00 | 67,7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5,537,203.39 | 293,237,203.3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122,510.45 | 16,497,299.5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50,320,198.50 | 139,199,880.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0,379,912.34 | 516,634,383.57 |
少数股东权益 | 1,722,556.24 | 271,842.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2,102,468.58 | 516,906,226.5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04,006,506.40 | 648,715,325.50 |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清心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长英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0,359,840.70 | 139,238,038.1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7,479.45 | 143,333.3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01,416,177.06 | 198,696,916.93 |
其中:应收票据 | 49,327,247.10 | 61,450,917.23 |
应收账款 | 152,088,929.96 | 137,245,999.70 |
预付款项 | 6,077,019.10 | 3,669,432.20 |
其他应收款 | 7,087,648.44 | 8,865,997.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5,994,354.11 | 85,552,917.40 |
持有待售资产 | 1,825,000.00 | 1,825,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700,445.79 | 35,511,700.69 |
流动资产合计 | 493,497,964.65 | 473,503,335.89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460,652.15 | 16,884,778.3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7,040,427.83 | 78,840,843.60 |
在建工程 | 12,720,927.81 | 16,494.3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70,030,718.93 | 67,215,268.6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63,904.73 | 2,192,864.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61,500.65 | 3,102,539.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5,741.24 | 3,260,868.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4,193,873.34 | 171,513,657.83 |
资产总计 | 697,691,837.99 | 645,016,993.7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29,952,535.78 | 75,736,773.77 |
预收款项 | 6,615,907.53 | 16,810,681.77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86,552.44 | 14,890,299.60 |
应交税费 | 3,645,485.33 | 15,036,370.75 |
其他应付款 | 5,077,427.01 | 2,420,477.9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8,377,908.09 | 124,894,603.8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74,690.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21.92 | 21,5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21.92 | 296,190.66 |
负债合计 | 158,383,530.01 | 125,190,794.5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5,400,000.00 | 67,7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5,537,203.39 | 293,237,203.3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122,510.45 | 16,497,299.57 |
未分配利润 | 159,248,594.14 | 142,391,696.2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9,308,307.98 | 519,826,199.1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97,691,837.99 | 645,016,993.7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02,757,272.26 | 308,583,165.07 |
其中:营业收入 | 302,757,272.26 | 308,583,165.0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2,015,178.71 | 260,194,483.27 |
其中:营业成本 | 165,640,519.14 | 148,452,240.1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3,946,778.67 | 5,153,039.22 |
销售费用 | 46,765,266.27 | 32,414,680.02 |
管理费用 | 27,978,786.71 | 21,954,062.65 |
研发费用 | 52,593,618.79 | 41,191,076.37 |
财务费用 | -310,552.56 | 3,563.24 |
其中:利息费用 | 3,345.06 | 449,161.38 |
利息收入 | 670,738.79 | 556,846.57 |
资产减值损失 | 5,400,761.69 | 11,025,821.62 |
加:其他收益 | 17,174,997.32 | 19,366,608.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75,080.34 | 1,331,425.7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873.84 | -91,554.8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853.88 | 143,333.33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186,317.33 | 69,230,048.88 |
加:营业外收入 | 560,035.78 | 658,056.23 |
减:营业外支出 | 415,225.35 | 257,657.5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331,127.76 | 69,630,447.61 |
减:所得税费用 | -675,114.29 | 7,450,609.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006,242.05 | 62,179,838.2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006,242.05 | 62,179,838.2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515,528.77 | 62,624,662.00 |
少数股东损益 | -509,286.72 | -444,823.7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006,242.05 | 62,179,838.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515,528.77 | 62,624,662.0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9,286.72 | -444,823.7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15 | 0.482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15 | 0.482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清心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长英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283,739,763.66 | 297,506,459.70 |
减:营业成本 | 152,723,723.06 | 142,959,946.04 |
税金及附加 | 3,803,184.03 | 4,994,783.32 |
销售费用 | 40,943,995.85 | 31,905,085.18 |
管理费用 | 25,049,176.13 | 20,340,378.88 |
研发费用 | 47,368,016.96 | 39,166,860.11 |
财务费用 | -266,365.06 | 13,505.53 |
其中:利息费用 | 3,345.06 | 449,161.38 |
利息收入 | 619,062.07 | 543,327.51 |
资产减值损失 | 5,006,435.83 | 10,420,834.95 |
加:其他收益 | 16,681,006.33 | 19,359,166.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75,080.34 | 1,331,425.7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873.84 | -91,554.8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853.88 | 143,333.3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097.7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088,927.39 | 68,538,991.62 |
加:营业外收入 | 559,991.06 | 639,493.85 |
减:营业外支出 | 404,971.31 | 221,339.9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243,947.14 | 68,957,145.52 |
减:所得税费用 | 991,838.34 | 6,976,059.3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252,108.80 | 61,981,086.1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252,108.80 | 61,981,086.1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6,252,108.80 | 61,981,086.1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5,167,520.08 | 233,124,417.6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661,180.61 | 11,548,039.4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41,027.30 | 15,456,063.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7,769,727.99 | 260,128,520.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9,868,723.14 | 127,641,227.9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4,809,414.24 | 82,704,271.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952,228.82 | 37,129,271.0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917,015.90 | 33,532,880.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547,382.10 | 281,007,651.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77,654.11 | -20,879,130.4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00 | 16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29,206.50 | 1,422,980.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684.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329,206.50 | 161,493,664.6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748,598.68 | 62,856,464.3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490,000.00 | 195,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238,598.68 | 257,856,464.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9,392.18 | -96,362,799.6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60,000.00 | 245,78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6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1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0,000.00 | 263,88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9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73,345.06 | 5,130,668.7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94,4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73,345.06 | 42,315,068.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3,345.06 | 221,564,931.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6,253.21 | -12,042.3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464,138.14 | 104,310,958.7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4,114,333.95 | 39,803,375.2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650,195.81 | 144,114,333.9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0,460,807.07 | 227,176,138.7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661,180.61 | 11,548,039.4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52,925.76 | 14,761,282.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2,474,913.44 | 253,485,460.5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9,149,051.03 | 121,567,528.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5,066,792.16 | 80,120,108.6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973,863.27 | 37,034,266.0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56,040.82 | 31,938,989.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145,747.28 | 270,660,893.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70,833.84 | -17,175,432.8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00 | 16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29,206.50 | 1,422,980.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70,684.08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329,206.50 | 161,493,664.6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527,949.28 | 62,399,135.4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9,530,000.00 | 207,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057,949.28 | 269,399,135.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8,742.78 | -107,905,470.8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78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1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3,88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9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73,345.06 | 5,130,668.7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94,4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73,345.06 | 42,315,068.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3,345.06 | 221,564,931.2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6,253.21 | -12,042.3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136,668.47 | 96,471,985.1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965,159.88 | 37,493,174.7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828,491.41 | 133,965,159.8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700,000.00 | 293,237,203.39 | 16,497,299.57 | 139,199,880.61 | 271,842.96 | 516,906,226.53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700,000.00 | 293,237,203.39 | 16,497,299.57 | 139,199,880.61 | 271,842.96 | 516,906,226.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7,700,000.00 | -67,700,000.00 | 2,625,210.88 | 11,120,317.89 | 1,450,713.28 | 15,196,242.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515,528.77 | -509,286.72 | 20,006,242.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60,000.00 | 1,96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60,000.00 | 1,96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625,210.88 | -9,395,210.88 | -6,77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25,210.88 | -2,625,210.8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0,000.00 | -6,77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7,700,000.00 | -67,7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7,700,000.00 | -67,70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19,122,510.45 | 150,320,198.50 | 1,722,556.24 | 532,102,468.5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储 | 盈余公 | 一般风 | 未分配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积 | 存股 | 合收益 | 备 | 积 | 险准备 | 利润 | 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700,000.00 | 75,651,603.39 | 10,299,190.95 | 85,815,327.23 | 716,666.69 | 223,182,788.26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700,000.00 | 75,651,603.39 | 10,299,190.95 | 85,815,327.23 | 716,666.69 | 223,182,788.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000,000.00 | 217,585,600.00 | 6,198,108.62 | 53,384,553.38 | -444,823.73 | 293,723,438.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624,662.00 | -444,823.73 | 62,179,838.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000,000.00 | 217,585,600.00 | 234,585,6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000,000.00 | 217,585,600.00 | 234,585,6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198,108.62 | -9,240,108.62 | -3,04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198,108.62 | -6,198,108.62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42,000.00 | -3,042,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700,000.00 | 293,237,203.39 | 16,497,299.57 | 139,199,880.61 | 271,842.96 | 516,906,226.5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7,700,000.00 | 293,237,203.39 | 16,497,299.57 | 142,391,696.22 | 519,826,199.18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7,700,0 | 293,237,2 | 16,497,29 | 142,391 | 519,826,1 |
00.00 | 03.39 | 9.57 | ,696.22 | 99.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7,700,000.00 | -67,700,000.00 | 2,625,210.88 | 16,856,897.92 | 19,482,108.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252,108.80 | 26,252,108.80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三)利润分配 | 2,625,210.88 | -9,395,210.88 | -6,77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25,210.88 | -2,625,210.8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0,000.00 | -6,77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7,700,000.00 | -67,7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7,700,000.00 | -67,70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19,122,510.45 | 159,248,594.14 | 539,308,307.9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700,000.00 | 75,651,603.39 | 10,299,190.95 | 89,650,718.67 | 226,301,513.01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700,000.00 | 75,651,603.39 | 10,299,190.95 | 89,650,718.67 | 226,301,513.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000,000.00 | 217,585,600.00 | 6,198,108.62 | 52,740,977.55 | 293,524,686.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981,086.17 | 61,981,086.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000,000.00 | 217,585,600.00 | 234,585,6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000,000.00 | 217,585,600.00 | 234,585,600.00 |
(三)利润分配 | 6,198,108.62 | -9,240,108.62 | -3,04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198,108.62 | -6,198,108.62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42,000.00 | -3,042,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700,000.00 | 293,237,203.39 | 16,497,299.57 | 142,391,696.22 | 519,826,199.1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以截止2014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于2014年7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0万元,由新股东福建华兴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宣元华兴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30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0万元,由新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肖冰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5,070万元,实收资本5,070万元。
2017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本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74元,发行后股本变更为6,770万股。公司股票2017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星云股份,股票代码:300648。
2018年5月23日公司完成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77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13,540万股,注册资本由6,770万元增加至13,540万元。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13,540万元,股本13,540万元。
本公司设有5家分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品质中心、生产中心、总裁办、证券部、财务部、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内审部、物流部等职能部门。本公司拥有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家子公司。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770663716E,法定代表人为李有财。本公司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4#楼。总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星云科技园。
本公司及子公司属仪器仪表制造业,公司主要提供锂电池检测系统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产品线主要包含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等。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柔性生产模式,主要进行核心部件和配套系统软件的生产和开发,结合外购的通用部件组装后形成完整产品。主要客户为锂电池制造组装企业及锂电池应用产品生产企业。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批准。
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星云自动化、星历新能源、武汉星云、昆山智能及星云检测,报告期内由于新设子公司星云检测导致合并范围变动,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五、11和28。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
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结汇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结构性存款中的嵌入衍生工具。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本节五、11)。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结构性存款中的嵌入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组合1为各类押金、员工备用金、保证金、应收退税款和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 | 按照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
组合2为其他应收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为应收票据 |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
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集团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22。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9.00%~11.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31.67%~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2。
18、借款费用
不适用
19、生物资产
不适用
20、油气资产
不适用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
软件 | 3-5年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2。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本公司研究阶段包括前期市场调研、新产品可行性评估、总体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公司开发阶段从总体设计规划评审通过开始,至项目产品移交中试验证,中试通过并出具中试报告结束。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
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预计负债
不适用
26、股份支付
不适用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内销业务
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安装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②商品外销业务
本公司根据出口销售合同约定,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出口产品通关手续完毕后确认收入;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报关出口且安装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在已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取得明确的收款证据,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包括向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等。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进度确认收入;其他服务在本公司提供了相应服务,取得明确的收款证据,相关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收入。同一合同中,既约定了产品销售金额又约定了服务费金额的,分别按照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确认原则确认相应的收入;如果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不能区分,则将其一并作为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核算。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行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批准。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7%、16%、13%、11%、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纳流转税额计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计税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计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本公司分公司 | 25% |
星云自动化 | 25% |
星历新能源 | 25% |
武汉星云 | 25% |
昆山智能 | 25% |
星云检测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至3万元(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76号于2019年1月1日失效)。本公司分公司本年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4)本公司自2011年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10月,本公司经复审合格,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5000209,有效期三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年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本年本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的所得税优惠。
3、其他
房产税:
本公司适用的房产税以应税房产原值与按照房产面积分摊的土地原值之和的75%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2,230.20 | 38,555.70 |
银行存款 | 116,393,440.00 | 144,021,839.52 |
其他货币资金 | 23,982,062.16 | 5,272,878.26 |
合计 | 140,577,732.36 | 149,333,273.48 |
其他说明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因使用受限制,本公司不将其作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除此以外,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7,479.45 | 143,333.33 |
其中:其他 | 37,479.45 | 143,333.33 |
合计 | 37,479.45 | 143,333.33 |
其他说明: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系结构性存款中与利率挂钩的嵌入衍生工具,与结构性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从结构性存款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9,814,542.15 | 61,450,917.23 |
应收账款 | 160,023,782.63 | 143,103,425.03 |
合计 | 209,838,324.78 | 204,554,342.26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027,829.71 | 40,331,147.84 |
商业承兑票据 | 15,564,960.46 | 22,231,336.20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778,248.02 | -1,111,566.81 |
合计 | 49,814,542.15 | 61,450,917.2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112,149.49 |
商业承兑票据 | 14,740,858.46 |
合计 | 46,853,007.95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914,700.14 | 0.00 |
合计 | 18,914,700.14 | 0.00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不适用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4,221,488.62 | 98.70% | 14,197,705.99 | 8.15% | 160,023,782.63 | 154,301,448.13 | 99.12% | 11,198,023.10 | 7.26% | 143,103,425.03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03,113.39 | 1.30% | 2,303,113.39 | 100.00% | 1,377,614.00 | 0.88% | 1,377,614.00 | 100.00% | 0.00 | |
合计 | 176,524,602.01 | 100.00% | 16,500,819.38 | 9.35% | 160,023,782.63 | 155,679,062.13 | 100.00% | 12,575,637.10 | 8.08% | 143,103,425.03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6,343,531.65 | 6,817,176.58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36,343,531.65 | 6,817,176.58 | 5.00% |
1至2年 | 26,435,434.45 | 2,643,543.45 | 10.00% |
2至3年 | 9,579,337.94 | 2,873,801.38 | 30.00% |
3年以上 | 1,863,184.58 | 1,863,184.58 | 100.00% |
合计 | 174,221,488.62 | 14,197,705.99 | 8.1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无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119,042.4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货款 | 193,860.1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公司在清理、追缴应收账款时,针对客户组织清算后确实无法收回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规定予以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元) |
第一名 | 14,747,205.16 | 8.35% | 737,360.26 |
第二名 | 11,743,000.00 | 6.65% | 587,150.00 |
第三名 | 9,161,013.40 | 5.19% | 458,050.67 |
第四名 | 8,103,930.00 | 4.59% | 405,196.50 |
第五名 | 7,961,362.85 | 4.51% | 398,068.14 |
合计 | 51,716,511.41 | 29.29% | 2,585,825.57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588,836.94 | 98.44% | 4,315,592.11 | 99.72% |
1至2年 | 119,894.50 | 1.56% | 1,660.87 | 0.04% |
2至3年 | 47.00 | 0.00% | 123.10 | 0.00% |
3年以上 | 307.30 | 0.00% | 10,206.24 | 0.24% |
合计 | 7,709,085.74 | -- | 4,327,582.32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年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992,343.70 | 25.84% |
第二名 | 1,278,000.00 | 16.58% |
第三名 | 390,317.24 | 5.06% |
第四名 | 312,000.00 | 4.05% |
第五名 | 290,859.92 | 3.77% |
合计 | 4,263,520.86 | 55.30% |
其他说明: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主要是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2)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384,507.04 | 8,718,729.14 |
合计 | 7,384,507.04 | 8,718,729.14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不适用2)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不适用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977,770.84 | 100.00% | 593,263.80 | 7.44% | 7,384,507.04 | 9,078,328.51 | 100.00% | 359,599.37 | 3.96% | 8,718,729.14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7,977,770.84 | 100.00% | 593,263.80 | 7.44% | 7,384,507.04 | 9,078,328.51 | 100.00% | 359,599.37 | 3.96% | 8,718,729.14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86,855.96 | 19,342.8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386,855.96 | 19,342.80 | 5.00% |
2至3年 | 1,913,070.00 | 573,921.00 | 30.00% |
合计 | 2,299,925.96 | 593,263.80 | 25.7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为两个组合,组合1为各类押金、员工备用金、保证金、应收退税款和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组合2为其他应收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组合1的期末余额为5,677,844.88元,对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组合2的期末余额为2,299,925.96元,组合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593,263.80元。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33,765.8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无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无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4,278,367.90 | 2,574,359.90 |
应收退税款 | 1,319,269.42 | 3,520,481.23 |
备用金 | 79,407.54 | 22,000.00 |
员工借款 | 267,259.10 | 30,000.00 |
设备预付款 | 1,913,070.00 | 2,874,900.00 |
其他 | 120,396.88 | 56,587.38 |
合计 | 7,977,770.84 | 9,078,328.51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设备预付款 | 1,913,070.00 | 2-3年 | 23.98% | 573,921.00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319,269.42 | 1年以内 | 16.54% | |
单位二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12.53% | |
单位三 | 履约保证金 | 526,500.00 | 1年以内 | 6.60% |
单位四 | 履约保证金 | 335,000.00 | 1年以内 | 4.20% | |
合计 | -- | 5,093,839.42 | -- | 63.85% | 573,921.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319,269.42 | 1年以内 |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已于2019年3月收到。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不适用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其他说明: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1,447,707.45 | 1,134,555.94 | 40,313,151.51 | 21,227,564.76 | 385,550.59 | 20,842,014.17 |
在产品 | 16,067,916.58 | 0.00 | 16,067,916.58 | 11,887,153.60 | 194,904.76 | 11,692,248.84 |
库存商品 | 12,334,251.94 | 302,557.63 | 12,031,694.31 | 8,207,308.76 | 175,471.92 | 8,031,836.84 |
自制半成品 | 50,126,977.41 | 6,404,358.50 | 43,722,618.91 | 44,319,948.91 | 5,799,186.54 | 38,520,762.37 |
发出商品 | 19,187,517.10 | 325,077.93 | 18,862,439.17 | 8,345,230.17 | 1,331,842.93 | 7,013,387.24 |
委托加工物资 | 0.00 | 0.00 | 0.00 | 21,787.34 | 0.00 | 21,787.34 |
合计 | 139,164,370.48 | 8,166,550.00 | 130,997,820.48 | 94,008,993.54 | 7,886,956.74 | 86,122,036.80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85,550.59 | 772,810.72 | 0.00 | 23,805.37 | 0.00 | 1,134,555.94 |
在产品 | 194,904.76 | 0.00 | 0.00 | 194,904.76 | 0.00 | 0.00 |
库存商品 | 175,471.92 | 127,085.71 | 0.00 | 0.00 | 0.00 | 302,557.63 |
自制半成品 | 5,799,186.54 | 716,683.24 | 0.00 | 111,511.28 | 0.00 | 6,404,358.50 |
发出商品 | 1,331,842.93 | 0.00 | 0.00 | 1,006,765.00 | 0.00 | 325,077.93 |
合计 | 7,886,956.74 | 1,616,579.67 | 0.00 | 1,336,986.41 | 0.00 | 8,166,550.00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不适用
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星历新能源 | 212,409.43 | 212,409.43 | 0.00 | 2019年02月28日 |
合计 | 212,409.43 | 212,409.43 | 0.00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完成子公司星历新能源的出售事项。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进项税额 | 464,975.94 | 46,488.54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51,920.67 | 0.0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37,618.43 | 608,832.35 |
预缴增值税 | 75,948.79 | 0.00 |
预缴所得税 | 418,144.95 | 0.00 |
预缴其他税费 | 8,193.11 | 0.00 |
保本型理财产品 | 0.00 | 1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本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21,456,801.89 | 35,655,320.89 |
其他说明:无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不适用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不适用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13、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14、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不适用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3,167,772.36 | 490,000.00 | 0.00 | 45,873.8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703,646.20 | 0.00 |
小计 | 3,167,772.36 | 490,000.00 | 0.00 | 45,873.8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703,646.20 | 0.00 |
合计 | 3,167,772.36 | 490,000.00 | 0.00 | 45,873.8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703,646.20 | 0.00 |
其他说明:无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7,393,451.66 | 79,009,296.41 |
合计 | 87,393,451.66 | 79,009,296.41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798,281.02 | 11,437,204.96 | 2,526,631.39 | 9,317,330.38 | 90,079,447.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8,976.92 | 7,313,287.67 | 3,804,741.75 | 2,859,178.63 | 14,736,184.97 |
(1)购置 | 0.00 | 5,988,891.82 | 3,804,741.75 | 2,651,865.97 | 12,445,499.54 |
(2)在建工程转入 | 758,976.92 | 0.00 | 0.00 | 0.00 | 758,976.92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其他增加 | 0.00 | 1,324,395.85 | 0.00 | 207,312.66 | 1,531,708.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43,994.01 | 254,650.00 | 394,885.00 | 693,529.01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43,994.01 | 254,650.00 | 302,047.40 | 600,691.41 |
(2)其他减少 | 0.00 | 0.00 | 0.00 | 92,837.60 | 92,837.60 |
4.期末余额 | 67,557,257.94 | 18,706,498.62 | 6,076,723.14 | 11,781,624.01 | 104,122,103.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82,346.94 | 3,144,411.79 | 1,589,342.87 | 3,354,049.74 | 11,070,151.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37,929.48 | 1,727,320.09 | 634,849.63 | 1,800,014.23 | 6,300,113.43 |
(1)计提 | 2,137,929.48 | 1,656,309.88 | 634,849.63 | 1,800,014.23 | 6,229,103.22 |
(2)其他增加 | 0.00 | 71,010.21 | 0.00 | 0.00 | 71,010.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39,464.06 | 241,917.50 | 360,231.16 | 641,612.72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34,320.26 | 241,917.50 | 274,561.39 | 550,799.15 |
(2)其他减少 | 0.00 | 5,143.80 | 0.00 | 85,669.77 | 90,813.57 |
4.期末余额 | 5,120,276.42 | 4,832,267.82 | 1,982,275.00 | 4,793,832.81 | 16,728,652.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计提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436,981.52 | 13,874,230.80 | 4,094,448.14 | 6,987,791.20 | 87,393,451.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815,934.08 | 8,292,793.17 | 937,288.52 | 5,963,280.64 | 79,009,296.4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东莞市天安数码城F区1号科研楼1603号 | 2,682,852.08 | 办理中 |
东莞市天安数码城F区1号科研楼1604号 | 3,265,595.70 | 办理中 |
东莞市天安数码城F区1号科研楼1605号 | 3,257,573.70 | 办理中 |
其他说明
以上产权证书已于2019年4月11日办理完毕。
(6)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17、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720,927.81 | 16,494.34 |
合计 | 12,720,927.81 | 16,494.34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12,720,927.81 | 12,720,927.81 | 16,494.34 | 16,494.34 | ||
合计 | 12,720,927.81 | 12,720,927.81 | 16,494.34 | 16,494.3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301,200,000.00 | 16,494.34 | 12,704,433.47 | 0.00 | 0.00 | 12,720,927.81 | 4.22% | 未完工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东莞天安数码城F区1号科研楼1603、1604、1605号装修项目 | 870,000.00 | 0.00 | 758,976.92 | 758,976.92 | 0.00 | 0.00 | 100.00% | 已完工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合计 | 302,070,000.00 | 16,494.34 | 13,463,410.39 | 758,976.92 | 0.00 | 12,720,927.81 | -- | -- | 0.00 | 0.00 | 0.00%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不适用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67,382,600.00 | 0.00 | 0.00 | 2,559,865.24 | 69,942,465.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4,944,872.32 | 4,944,872.32 |
(1)购置 | 0.00 | 0.00 | 0.00 | 4,944,872.32 | 4,944,872.32 |
(2)内部研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67,382,600.00 | 0.00 | 0.00 | 7,504,737.56 | 74,887,337.5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57,935.47 | 0.00 | 0.00 | 969,261.14 | 2,727,19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6,008.63 | 0.00 | 0.00 | 784,271.99 | 2,130,280.62 |
(1)计提 | 1,346,008.63 | 0.00 | 0.00 | 784,271.99 | 2,130,280.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858.60 | 858.6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其他减少 | 0.00 | 0.00 | 0.00 | 858.60 | 858.60 |
4.期末余额 | 3,103,944.10 | 0.00 | 0.00 | 1,752,674.53 | 4,856,618.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计提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278,655.90 | 0.00 | 0.00 | 5,752,063.03 | 70,030,718.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624,664.53 | 0.00 | 0.00 | 1,590,604.10 | 67,215,268.6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21、开发支出
不适用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不适用
2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576,281.58 | 0.00 | 664,444.58 | 0.00 | 911,837.00 |
技术服务费 | 1,169,121.66 | 1,699,587.83 | 384,910.38 | 0.00 | 2,483,799.11 |
合计 | 2,745,403.24 | 1,699,587.83 | 1,049,354.96 | 0.00 | 3,395,636.11 |
其他说明:无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000,729.02 | 4,059,181.83 | 21,930,599.64 | 3,414,290.08 |
可抵扣亏损 | 13,092,165.80 | 3,273,041.45 | 2,884,911.81 | 721,227.95 |
合计 | 39,092,894.82 | 7,332,223.28 | 24,815,511.45 | 4,135,518.0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 37,479.45 | 5,621.92 | 143,333.33 | 21,500.00 |
合计 | 37,479.45 | 5,621.92 | 143,333.33 | 21,500.0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32,223.28 | 4,135,518.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21.92 | 21,500.0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8,355.01 | 3,261.80 |
可抵扣亏损 | 37,651,640.28 | 23,391,835.88 |
合计 | 37,689,995.29 | 23,395,097.6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年 | 1,750,361.39 | 1,750,361.39 | |
2020年 | 3,354,041.15 | 3,354,041.15 | |
2021年 | 7,835,397.70 | 7,835,397.70 | |
2022年 | 10,452,035.64 | 10,452,035.64 | |
2023年 | 14,259,804.40 | 0.00 | |
合计 | 37,651,640.28 | 23,391,835.88 | -- |
其他说明:无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215,741.24 | 3,338,368.35 |
合计 | 1,215,741.24 | 3,338,368.35 |
其他说明:无
2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28、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2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78,490,211.90 | 36,910,908.57 |
应付账款 | 59,036,494.40 | 39,657,011.38 |
合计 | 137,526,706.30 | 76,567,919.95 |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490,211.90 | 36,910,908.57 |
合计 | 78,490,211.90 | 36,910,908.5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48,757,009.93 | 37,298,582.69 |
工程款 | 10,279,484.47 | 2,358,428.69 |
合计 | 59,036,494.40 | 39,657,011.38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不适用
3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9,713,586.53 | 19,880,841.77 |
合计 | 9,713,586.53 | 19,880,841.7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不适用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不适用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942,699.05 | 108,236,570.03 | 108,937,766.31 | 15,241,502.7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934.08 | 3,981,165.28 | 3,960,139.77 | 56,959.59 |
三、辞退福利 | 28,575.00 | 124,128.00 | 152,703.00 | 0.00 |
合计 | 16,007,208.13 | 112,341,863.31 | 113,050,609.08 | 15,298,462.36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613,330.74 | 95,572,336.12 | 96,692,121.42 | 14,493,545.44 |
2、职工福利费 | 5,645,341.78 | 5,645,341.78 | ||
3、社会保险费 | 17,995.13 | 3,467,865.82 | 3,454,947.60 | 30,913.3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862.00 | 3,110,184.72 | 3,099,514.64 | 25,532.08 |
工伤保险费 | 2,211.30 | 145,965.91 | 145,458.39 | 2,718.82 |
生育保险费 | 921.83 | 211,715.19 | 209,974.57 | 2,662.45 |
4、住房公积金 | 3,200.00 | 1,580,298.99 | 1,486,313.99 | 97,185.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08,173.18 | 1,970,727.32 | 1,659,041.52 | 619,858.98 |
合计 | 15,942,699.05 | 108,236,570.03 | 108,937,766.31 | 15,241,502.7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012.25 | 3,872,900.73 | 3,852,147.22 | 55,765.76 |
2、失业保险费 | 921.83 | 108,264.55 | 107,992.55 | 1,193.83 |
合计 | 35,934.08 | 3,981,165.28 | 3,960,139.77 | 56,959.59 |
其他说明:无
3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81,241.99 | 7,710,955.04 |
企业所得税 | 324,046.64 | 5,802,082.92 |
个人所得税 | 233,174.16 | 1,991,979.3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2,706.00 | 440,986.60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 | 59,075.72 | 314,990.36 |
房产税 | 62,535.80 | 62,536.38 |
土地使用税 | 26,435.46 | 9,702.13 |
其他税种 | 18,268.20 | 25,073.63 |
合计 | 4,087,483.97 | 16,358,306.38 |
其他说明:无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5,272,176.74 | 2,698,562.08 |
合计 | 5,272,176.74 | 2,698,562.08 |
(1) 应付利息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差旅费用等 | 2,386,753.71 | 1,497,595.85 |
应付项目合作方补助款 | 0.00 | 928,000.00 |
其他 | 398,466.32 | 272,966.23 |
押金 | 50,000.00 | 0.00 |
代收代付款 | 123,967.73 | 0.00 |
租金 | 487,988.98 | 0.00 |
预收星历股权转让款 | 1,825,000.00 | 0.00 |
合计 | 5,272,176.74 | 2,698,562.0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不适用其他说明:
“预收星历股权转让款”为:2018年6月公司收到宁波宁远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的上海星历股权转让款1,825,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
34、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星历新能源 | 70.00 | |
合计 | 70.0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完成子公司星历新能源的出售事项。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36、其他流动负债
不适用
3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不适用
38、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不适用
39、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2)专项应付款
不适用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不适用
41、预计负债
不适用
4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74,690.66 | 0.00 | 274,690.66 | 0.00 | 2017年度收到“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项目经费447,900.00元,该项目仍未研发完毕,本年度补偿已发生的研发费用274,690.66元计入其他收益。 |
合计 | 274,690.66 | 0.00 | 274,690.66 | 0.00 | -- |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7,700,000.00 | 67,700,000.00 | 67,700,000.00 | 135,400,000.00 |
其他说明:
本年新增股本系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公司完成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77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13,540万股。
45、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不适用
4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3,237,203.39 | 0.00 | 67,700,000.00 | 225,537,203.39 |
合计 | 293,237,203.39 | 0.00 | 67,700,000.00 | 225,537,203.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公司完成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77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13,540万股。
47、库存股
不适用
48、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49、专项储备
不适用
5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497,299.57 | 2,625,210.88 | 0.00 | 19,122,510.45 |
合计 | 16,497,299.57 | 2,625,210.88 | 0.00 | 19,122,510.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5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9,199,880.61 | 85,815,327.2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9,199,880.61 | 85,815,327.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515,528.77 | 62,624,662.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625,210.88 | 6,198,108.6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770,000.00 | 3,042,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320,198.50 | 139,199,880.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2,247,733.60 | 165,540,275.44 | 308,033,515.59 | 148,359,839.37 |
其他业务 | 509,538.66 | 100,243.70 | 549,649.48 | 92,400.78 |
合计 | 302,757,272.26 | 165,640,519.14 | 308,583,165.07 | 148,452,240.15 |
5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86,942.30 | 2,193,607.39 |
教育费附加 | 508,689.65 | 940,482.49 |
房产税 | 830,330.18 | 750,427.92 |
土地使用税 | 318,412.32 | 116,425.56 |
车船使用税 | 12,396.80 | 6,421.31 |
印花税 | 172,682.99 | 126,110.6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39,126.42 | 626,819.32 |
残疾人保障金 | 578,198.01 | 388,578.75 |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 | 0.00 | 4,165.84 |
合计 | 3,946,778.67 | 5,153,039.22 |
其他说明:无
5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社保及福利等 | 24,993,336.20 | 19,200,870.50 |
差旅费 | 7,572,836.03 | 4,680,859.04 |
业务招待费 | 4,494,048.69 | 1,906,460.43 |
物料消耗 | 2,033,003.43 | 1,578,952.96 |
运杂费 | 1,874,492.66 | 1,284,616.68 |
租金 | 702,500.01 | 845,459.50 |
行政办公管理费 | 789,331.92 | 609,963.14 |
汽车费 | 1,222,098.31 | 971,337.11 |
参展费 | 756,462.22 | 526,177.20 |
折旧费 | 998,224.98 | 450,116.11 |
其他 | 175,954.50 | 262,196.06 |
设备修缮 | 454,683.85 | 6,091.54 |
检测费 | 314,313.97 | 17,279.96 |
中标服务费 | 244,330.63 | 0.00 |
业务宣传费 | 139,648.87 | 74,299.79 |
合计 | 46,765,266.27 | 32,414,680.02 |
其他说明:无
5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社保及福利等 | 16,443,165.23 | 10,867,166.91 |
行政办公管理费 | 1,782,479.81 | 2,370,890.47 |
业务招待费 | 1,251,303.45 | 2,134,678.88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392,765.96 | 1,169,056.37 |
折旧费 | 1,609,725.89 | 1,081,376.31 |
差旅费 | 798,326.32 | 1,027,738.72 |
培训费 | 88,225.00 | 984,752.38 |
无形资产摊销 | 2,120,632.02 | 960,410.04 |
租金 | 871,173.79 | 441,553.83 |
装修费摊销 | 154,647.06 | 19,433.58 |
其他 | 1,466,342.18 | 897,005.16 |
合计 | 27,978,786.71 | 21,954,062.65 |
其他说明:无
5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社保及福利等 | 42,942,688.03 | 31,952,520.90 |
材料费 | 3,371,101.56 | 4,096,042.84 |
租赁费 | 1,503,822.25 | 1,167,370.57 |
折旧费 | 1,374,068.35 | 992,105.61 |
差旅费 | 1,516,944.25 | 354,423.58 |
行政办公费 | 642,283.25 | 345,287.88 |
水电燃气费 | 405,071.20 | 343,527.68 |
技术开发费 | 347,092.07 | 1,022,671.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1,683.27 | 171,802.76 |
无形资产摊销 | 858.60 | 858.60 |
其他 | 258,005.96 | 744,464.28 |
合计 | 52,593,618.79 | 41,191,076.37 |
其他说明:无
5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总额 | 3,345.06 | 449,161.38 |
减:利息收入 | 670,738.79 | 556,846.57 |
汇兑损益 | -36,253.21 | 12,042.39 |
手续费及其他 | 393,094.38 | 99,206.04 |
合计 | -310,552.56 | 3,563.24 |
其他说明:无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4,019,489.45 | 5,593,898.85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1,381,272.24 | 5,431,922.77 |
合计 | 5,400,761.69 | 11,025,821.62 |
其他说明:无
5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0,459,968.80 | 14,372,523.88 |
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补助经费 | 0.00 | 1,500,000.00 |
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课题 | 858,000.00 | 0.00 |
2018年制造产业发展场地租赁扶持资金 | 490,400.00 | 0.00 |
福建省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资金 | 480,000.00 | 0.00 |
第三批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补助资金 | 400,000.00 | 0.00 |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奖励 | 3,367,000.00 | 809,000.00 |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 | 50,000.00 | 0.00 |
2017年度省级外贸展会及中小开扶持资金(第二批) | 29,600.00 | 0.00 |
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福州市产品质量奖 | 20,000.00 | 0.00 |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第四季度专利资助 | 10,000.00 | 0.00 |
2017年二季度直供区制造业龙头和高成长企业调峰生产奖励 | 6,036.00 | 0.00 |
上市返程投资奖励 | 500,000.00 | 0.00 |
2015年度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奖励金 | 0.00 | 435,000.00 |
创新平台配套奖励经费 | 0.00 | 300,000.00 |
产学研补助资金 | 0.00 | 288,000.00 |
省级2016年企业开拓市场奖励资金 | 0.00 | 237,000.00 |
增产增效奖励资金 | 16,200.00 | 225,784.00 |
马尾区自主创新奖励 | 61,500.00 | 187,500.00 |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项目经费 | 274,690.66 | 173,209.34 |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金 | 0.00 | 150,000.00 |
2017年度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0.00 | 100,000.00 |
企业技术中心奖金 | 0.00 | 100,000.00 |
稳岗补贴 | 65,529.00 | 72,477.02 |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 | 86,072.86 | 65,543.78 |
省级外贸展会及中小开扶持资金 | 0.00 | 58,200.00 |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奖金 | 0.00 | 50,000.00 |
产品质量奖励 | 0.00 | 50,000.00 |
重点产业和企业挖潜提升奖励金 | 0.00 | 50,000.00 |
省级标准化项目配套奖励经费 | 0.00 | 40,000.00 |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 | 0.00 | 36,000.00 |
稳增长奖励金 | 0.00 | 20,000.00 |
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经费 | 0.00 | 16,000.00 |
直供区制造业龙头和高成长企业调峰生产奖励 | 0.00 | 12,870.00 |
诚信用工企业奖励 | 0.00 | 10,000.00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补助经费 | 0.00 | 5,000.00 |
专利保险保费补贴 | 0.00 | 2,500.00 |
6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873.84 | -91,554.83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29,206.50 | 1,422,980.56 |
合计 | 1,375,080.34 | 1,331,425.73 |
其他说明:无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5,853.88 | 143,333.3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5,853.88 | 143,333.33 |
合计 | -105,853.88 | 143,333.33 |
其他说明:无
62、资产处置收益
不适用
6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0.00 | 500,000.00 | 0.00 |
违约金 | 465,000.00 | 0.00 | 465,000.00 |
其他 | 95,035.78 | 158,056.23 | 95,035.78 |
合计 | 560,035.78 | 658,056.23 | 560,035.7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马尾区上市奖励金 | 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福州市马尾区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 奖励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无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5,928.60 | 93,092.27 | 35,928.60 |
对外捐赠 | 350,000.00 | 0.00 | 350,000.00 |
其他 | 29,296.75 | 164,565.23 | 29,296.75 |
合计 | 415,225.35 | 257,657.50 | 415,225.35 |
其他说明:无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37,469.04 | 8,195,427.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12,583.33 | -744,818.64 |
合计 | -675,114.29 | 7,450,609.3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331,127.7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99,669.1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84,507.5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568,995.3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59,287.5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47,691.75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6,881.08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4,621,378.86 |
所得税费用 | -675,114.29 |
其他说明:无
66、其他综合收益无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6,354,265.00 | 5,703,231.02 |
利息收入 | 670,738.79 | 556,846.57 |
收到往来款等 | 2,829,950.65 | 868,734.2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6,072.86 | 65,543.78 |
收回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 | 8,261,707.91 | |
合计 | 9,941,027.30 | 15,456,063.4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36,043,015.16 | 29,406,894.16 |
其他支出 | 374,488.04 | 0.00 |
支付往来款等 | 1,499,512.70 | 4,125,985.96 |
合计 | 37,917,015.90 | 33,532,880.1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行发行费用 | 0.00 | 11,194,400.00 |
合计 | 0.00 | 11,194,4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20,006,242.05 | 62,179,838.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400,761.69 | 11,025,821.6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229,103.22 | 4,403,647.60 |
无形资产摊销 | 2,130,280.62 | 981,073.6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49,354.96 | 547,370.7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93,092.2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928.60 | 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853.88 | -143,333.3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908.15 | 461,203.7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5,080.34 | -1,331,425.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96,705.25 | -766,318.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878.08 | 21,50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257,055.92 | 14,125,458.6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87,292.86 | -93,439,015.2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729,741.47 | -19,038,044.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77,654.11 | -20,879,130.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6,650,195.81 | 144,114,333.9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4,114,333.95 | 39,803,375.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464,138.14 | 104,310,958.7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6,650,195.81 | 144,114,333.95 |
其中:库存现金 | 202,230.20 | 38,555.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6,447,965.61 | 144,075,778.2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650,195.81 | 144,114,333.95 |
其他说明:无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3,982,062.16 | 开具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46,853,007.95 | 用于办理应付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53,230,960.04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无形资产 | 23,124,868.57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合计 | 147,190,898.72 | -- |
其他说明:无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6,791.49 | 6.8632 | 321,139.35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8,437.82 | 6.8632 | 195,174.45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2、套期
不适用
7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0,459,968.80 | 其他收益 | 10,459,968.80 |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奖励 | 3,367,000.00 | 其他收益 | 3,367,000.00 |
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课题 | 858,000.00 | 其他收益 | 858,000.00 |
上市返程投资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018年制造产业发展场地租赁扶持资金 | 490,400.00 | 其他收益 | 490,400.00 |
福建省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资金 | 480,000.00 | 其他收益 | 480,000.00 |
第三批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补助资金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项目经费 | 274,690.66 | 其他收益 | 274,690.66 |
稳岗补贴 | 65,529.00 | 其他收益 | 65,529.00 |
马尾区自主创新奖励 | 61,500.00 | 其他收益 | 61,500.00 |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17年度省级外贸展会及中小开扶持资金(第二批) | 29,600.00 | 其他收益 | 29,600.00 |
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福州市产品质量奖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增产增效奖励资金 | 16,200.00 | 其他收益 | 16,200.00 |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第四季度专利资助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2017年二季度直供区制造业龙头和高成长企业调峰生产奖励 | 6,036.00 | 其他收益 | 6,036.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4、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
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不适用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一家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平潭德辰骏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成立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星云检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60.00%。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福州市马尾区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嘉定区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73.00% | 0.00% | 投资设立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 | 工业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51.00% | 0.00% | 投资设立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 | 昆山市 | 昆山市玉山镇 | 工业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福州市马尾区 | 计量服务 | 60.00% | 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49.00% | -503,857.97 | 0.00 | 1,665,205.6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 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 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 合计 | 流动 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 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 合计 |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341,454.85 | 47,121.10 | 5,388,575.95 | 1,990,196.99 | 1,990,196.99 | 527,079.63 | 28,352.40 | 555,432.03 | 128,771.49 | 128,771.49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79,522.12 | -1,028,281.58 | -1,028,281.58 | -845,670.56 | 0.00 | -551,793.67 | -551,793.67 | -588,579.19 |
其他说明: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703,646.20 | 3,167,772.3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45,873.84 | -91,554.83 |
--综合收益总额 | 45,873.84 | -91,554.83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适用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9.29%(2017年12月31日:43.0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单位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3.85%(2017年12月31日:79.25%)。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1,795.83万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61.94万元)。
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8.12.31 | 合计 | |||
六个月以内 | 六个月至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057.77 | 0.00 | 0.00 | 0.00 | 14,057.77 |
应收票据 | 4,981.45 | 0.00 | 0.00 | 0.00 | 4,981.45 |
应收账款 | 11,944.18 | 2,770.17 | 1,288.03 | 0.00 | 16,002.38 |
其他应收款 | 738.45 | 0.00 | 0.00 | 0.00 | 738.45 |
资产合计 | 31,721.85 | 2,770.17 | 1,288.03 | 0.00 | 35,780.05 |
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849.02 | 0.00 | 0.00 | 0.00 | 7,849.02 |
应付账款 | 5,903.65 | 0.00 | 0.00 | 0.00 | 5,903.65 |
应付职工薪酬 | 1,529.85 | 0.00 | 0.00 | 0.00 | 1,529.85 |
其他应付款 | 527.22 | 0.00 | 0.00 | 0.00 | 527.22 |
负债合计 | 15,809.74 | 0.00 | 0.00 | 0.00 | 15,809.74 |
年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7.12.31 | 合计 | |||
六个月以内 | 六个月至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933.33 | 0.00 | 0.00 | 0.00 | 14,933.33 |
应收票据 | 6,145.09 | 0.00 | 0.00 | 0.00 | 6,145.09 |
应收账款 | 12,878.55 | 697.56 | 734.23 | 0.00 | 14,310.34 |
其他应收款 | 871.87 | 0.00 | 0.00 | 0.00 | 871.87 |
资产合计 | 34,828.84 | 697.56 | 734.23 | 0.00 | 36,260.63 |
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691.09 | 0.00 | 0.00 | 0.00 | 3,691.09 |
应付账款 | 3,965.70 | 0.00 | 0.00 | 0.00 | 3,965.70 |
应付职工薪酬 | 1,600.72 | 0.00 | 0.00 | 0.00 | 1,600.72 |
其他应付款 | 269.86 | 0.00 | 0.00 | 0.00 | 269.86 |
负债合计 | 9,527.37 | 0.00 | 0.00 | 0.00 | 9,527.37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和短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0.00 | 0.00 |
金融资产 | ||
其中:货币资金 | 14,057.77 | 14,933.33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0.00 | 0.00 |
合 计 | 14,057.77 | 14,933.33 |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汇率变动市场风险不大。
本公司年末外币金融资产列示见本节七、71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4.42%(2017年12月31日:20.32%)。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7,479.45 | 37,479.45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年度,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未发生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的转换,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刘作斌。
其他说明:
2015年10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控股股东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签订了《关于共同控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协议约定,四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满三十六个月(即2020年4月24日)止。各控股股东投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 自然人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自然人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李有财 | 16.34% | 16.34% |
江美珠 | 14.53% | 14.53% |
汤平 | 12.39% | 12.39% |
刘作斌 | 12.39% | 12.39% |
合计 | 55.65% | 55.65%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清美 | 李有财之配偶 |
郭丽贞 | 刘作斌之配偶 |
王元茹 | 汤平之配偶 |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注) | 本公司原独立董事刘彦龙在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原独立董事刘彦龙自2015年12月30日起担任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力神”)的独立董事。刘彦龙已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于2016年12月26日生效。在刘彦龙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生效后12个月内,天津力神及其子公司仍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513,823.15 | 10,000,000.00 | 否 | 1,521,647.3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00 | 354,700.85 |
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00 | 3,096,517.10 |
红安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0.00 | 1,589,743.5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定价政策为市场价?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259,788.50 | 3,378,963.50 |
(8)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绵阳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80,000.00 | 144,000.00 |
应收账款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380,300.00 | 19,015.00 |
应收账款 | 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257,925.00 | 244,646.25 |
应收账款 | 红安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86,000.00 | 9,3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2,213,957.71 | 71,800.88 |
应付票据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780,840.95 | 636,390.36 |
预收款项 | 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120,000.00 |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与福建星原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合同金额214,651,571.00元,合同工期为600日历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确认工程进度款10,346,557.55元(含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要的承诺事项。
(2)其他承诺事项
2018年3月20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福州分行)签订了2018年最高保字第A01-0021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其子公司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信字第A01-0021号《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项下所欠招行福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31,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031,000.00 |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19年1月21日本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正平、福建合志谊岑投资合伙企业签订《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共同投资设立时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对风光储充测一体化智能电站等业务进行合资经营。公司将出资1000万元投资时代星云,拟持股比例为10%,截至2019年4月19日,公司已完成投资500万元。
(2)2019年1月30日本公司与孙驰、何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三方一致同意,由本公司收购孙驰、何娜合计持有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66.60万元。该转让事项于2019年3月完成,转让完成后,武汉星云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2017年12月22日本公司与宁波远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该转让事项于2019年2月完成。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星历新能源股权。(详见:本节十六、8)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不适用
8、其他
1、政府补助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种类 | 年初 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本年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研发项目经费 | 财政拨款 | 274,690.66 | 0.00 | 274,690.66 | 0.00 | 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说明:
该补助经费发放主体系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用于补助的研发项目系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申报的“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项目。由于该项目未来不会形成长期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2017年度收到447,900.00元,该研发项目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实际累计研发支出为4,564,741.97元,本年度将上年结余274,690.66元全部转入其他收益。
(2) 采用总额法计入当年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种类 | 上年计入损益的金额 | 本年计入损益的金额 | 计入损益的 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财政拨款 | 14,372,523.88 | 10,459,968.8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奖励 | 财政拨款 | 809,000.00 | 3,367,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课题 | 财政拨款 | 858,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2018年制造产业发展场地租赁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490,4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产业技术联合创新专项资金 | 财政拨款 | 48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第三批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补助资金 | 财政拨款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财政拨款 | 72,477.02 | 65,529.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马尾区自主创新奖励 | 财政拨款 | 187,500.00 | 61,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 | 财政拨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度省级外贸展会及中小开扶持资金(第二批) | 财政拨款 | 29,6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福州市产品质量奖 | 财政拨款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增产增效奖励资金 | 财政拨款 | 225,784.00 | 16,2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第四季度专利资助 | 财政拨款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二季度直供区制造业龙头和高成长企业调峰生产奖励 | 财政拨款 | 6,036.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补助经费 | 财政拨款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2015年度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奖励金 | 财政拨款 | 435,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平台配套奖励经费 | 财政拨款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产学研补助资金 | 财政拨款 | 288,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2016年企业开拓市场奖励资金 | 财政拨款 | 237,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金 | 财政拨款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度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财政拨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技术中心奖金 | 财政拨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外贸展会及中小开扶持资金 | 财政拨款 | 58,2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奖金 | 财政拨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产品质量奖励 | 财政拨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重点产业和企业挖潜提升奖励金 | 财政拨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标准化项目配套奖励经费 | 财政拨款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 | 财政拨款 | 36,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稳增长奖励金 | 财政拨款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经费 | 财政拨款 | 16,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直供区制造业龙头和高成长企业调峰生产奖励 | 财政拨款 | 12,87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诚信用工企业奖励 | 财政拨款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补助经费 | 财政拨款 | 5,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保险保费补贴 | 财政拨款 | 2,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马尾区上市奖励金 | 财政拨款 | 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
上市返程投资奖励 | 财政拨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9,627,854.90 | 16,814,233.80 |
2、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当日与宁波远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所持有的星历新能源73%股权以人民币182.5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宁远新能源,且公司已认缴的但截至2017年12月23日尚未向星历新能源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182.50万元的出资义务亦随本次股权转让而转由宁远新能源承担,交易价格人民币182.50万元系经双方协商确定。该股权转让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19年2月完成该股权转让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9,327,247.10 | 61,450,917.23 |
应收账款 | 152,088,929.96 | 137,245,999.70 |
合计 | 201,416,177.06 | 198,696,916.93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4,927,829.71 | 40,331,147.84 |
商业承兑票据 | 15,157,281.46 | 22,231,336.20 |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757,864.07 | -1,111,566.81 |
合计 | 49,327,247.10 | 61,450,917.2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112,149.49 |
商业承兑票据 | 14,740,858.46 |
合计 | 46,853,007.95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086,700.14 | 0.00 |
合计 | 18,086,700.14 | 0.00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不适用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5,059,083.01 | 98.62% | 12,970,153.05 | 7.86% | 152,088,929.96 | 147,589,122.80 | 99.08% | 10,343,123.10 | 7.01% | 137,245,999.7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03,113.39 | 1.38% | 2,303,113.39 | 100.00% | 1,377,614.00 | 0.92% | 1,377,614.00 | 100.00% | 0.00 | |
合计 | 167,362,196.40 | 100.00% | 15,273,266.44 | 9.13% | 152,088,929.96 | 148,966,736.80 | 100.00% | 11,720,737.10 | 7.87% | 137,245,999.7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9,416,472.90 | 6,470,823.64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29,416,472.90 | 6,470,823.64 | 5.00% |
1至2年 | 22,938,434.45 | 2,293,843.45 | 10.00% |
2至3年 | 9,579,337.94 | 2,873,801.38 | 30.00% |
3年以上 | 1,331,684.58 | 1,331,684.58 | 100.00% |
合计 | 163,265,929.87 | 12,970,153.05 | 7.9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为两个组合,组合1为各类押金、员工备用金、保证金、应收退税款和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组合2为其他应收款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组合1的期末余额为1,793,153.14元,对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组合2的期末余额163,265,929.87元,组合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2,970,153.05元。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746,389.4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货款 | 193,860.1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应收账款核销说明:公司在清理、追缴应收账款时,针对客户组织清算后确实无法收回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规定予以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元) |
第一名 | 14,747,205.16 | 8.81 | 737,360.26 |
第二名 | 11,743,000.00 | 7.02 | 587,150.00 |
第三名 | 9,161,013.40 | 5.47 | 458,050.67 |
第四名 | 8,103,930.00 | 4.84 | 405,196.50 |
第五名 | 7,961,362.85 | 4.76 | 398,068.14 |
合计 | 51,716,511.41 | 30.90 | 2,585,825.57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087,648.44 | 8,865,997.20 |
合计 | 7,087,648.44 | 8,865,997.20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不适用2)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不适用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679,329.67 | 100.00% | 591,681.23 | 7.70% | 7,087,648.44 | 9,225,201.56 | 100.00% | 359,204.36 | 3.89% | 8,865,997.20 |
合计 | 7,679,329.67 | 100.00% | 591,681.23 | 7.70% | 7,087,648.44 | 9,225,201.56 | 100.00% | 359,204.36 | 3.89% | 8,865,997.2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5,204.57 | 17,760.23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355,204.57 | 17,760.23 | 5.00% |
2至3年 | 1,913,070.00 | 573,921.00 | 30.00% |
合计 | 2,268,274.57 | 591,681.23 | 26.0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分为两个组合,组合1为各类押金、员工备用金、保证金、应收退税款和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组合2为其他应收款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组合1的期末余额为5,411,055.10元,对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组合2的期末余额为2,268,274.57元,组合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591,681.23元。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32,476.8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936,067.90 | 2,564,559.90 |
应收退税款 | 1,319,269.42 | 3,520,481.23 |
员工借款 | 261,597.47 | 30,000.00 |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 | 76,310.24 | 164,573.25 |
备用金 | 79,407.54 | 22,000.00 |
设备预付款 | 1,913,070.00 | 2,874,900.00 |
其他 | 93,607.10 | 48,687.18 |
合计 | 7,679,329.67 | 9,225,201.56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设备预付款 | 1,913,070.00 | 2-3年 | 24.91% | 573,921.00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319,269.42 | 1年以内 | 17.18% | |
单位二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13.02% | |
单位三 | 履约保证金 | 526,500.00 | 1年以内 | 6.86% | |
单位四 | 押金 | 320,000.00 | 1-2年 | 4.17% | |
合计 | -- | 5,078,839.42 | -- | 66.14% | 573,921.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319,269.42 | 1年以内 |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已于2019年3月收到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其他说明: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757,005.95 | 0.00 | 22,757,005.95 | 13,717,005.95 | 0.00 | 13,717,005.9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703,646.20 | 0.00 | 3,703,646.20 | 3,167,772.36 | 0.00 | 3,167,772.36 |
合计 | 26,460,652.15 | 0.00 | 26,460,652.15 | 16,884,778.31 | 0.00 | 16,884,778.3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 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10,207,005.95 | 0.00 | 0.00 | 10,207,005.95 | 0.00 | 0.00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10,000.00 | 2,040,000.00 | 0.00 | 2,550,000.00 | 0.00 | 0.00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7,000,000.00 | 0.00 | 10,000,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13,717,005.95 | 9,040,000.00 | 0.00 | 22,757,005.95 | 0.00 | 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不适用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3,167,772.36 | 490,000.00 | 45,873.84 | 3,703,646.20 | |||||||
小计 | 3,167,772.36 | 490,000.00 | 45,873.84 | 3,703,646.20 | |||||||
合计 | 3,167,772.36 | 490,000.00 | 45,873.84 | 3,703,646.20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3,230,225.00 | 152,623,479.36 | 296,956,810.22 | 142,867,545.26 |
其他业务 | 509,538.66 | 100,243.70 | 549,649.48 | 92,400.78 |
合计 | 283,739,763.66 | 152,723,723.06 | 297,506,459.70 | 142,959,946.04 |
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873.84 | -91,554.83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29,206.50 | 1,422,980.56 |
合计 | 1,375,080.34 | 1,331,425.73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928.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15,028.5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29,206.5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5,853.8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投资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26.3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0,739.0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76,734.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97.29 | |
合计 | 6,809,185.6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0,459,968.80 | 与公司经常性经营活动相关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2% | 0.1515 | 0.15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2% | 0.1012 | 0.101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李有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清心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靳长英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林庆瑜先生、叶文征女士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有财先生签名的2018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它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公司名称: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