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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 2019年 04月17日证监会发布的〔2019〕10号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修订《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进一步满足规范公司运作的要求。

另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改:

序号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1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研发、销售智能卡、磁条卡、刮刮卡、电子标签及电子设备;系统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营销策划;组装IC卡读写机;开发、生产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飞天诚信动态口令身份认证系统动态口令(OTP);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智能卡、磁条卡、刮刮卡、电子标签及电子设备、信息安全设备、通信终端设备、税控电子设备、智能终端设备、发卡机终端及其辅助设备;系统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营销策划;组装IC卡读写机;开发、生产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经营电信业务。
2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3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4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5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董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的,按照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按该规定进行验证所得出的股东身份确认结果为准。 以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股东身份的确认依有关规定处理。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的,按照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按该规定进行验证所得出的股东身份确认结果为准。
6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公司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如有),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如有),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7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一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8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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