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1日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7)。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38)详见2019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