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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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陈君柱 吴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