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王英茹 | 董事 | 出差 |
公司负责人张新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胜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宝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72,578,647.24 | 69,991,328.31 | 3.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928,798.89 | 30,544,650.41 | -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8,975,704.89 | 27,467,641.07 | 5.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12,469.22 | 12,420,584.14 | -34.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37 | 0.2487 | -2.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37 | 0.2487 | -2.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2% | 5.27% | -0.5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94,387,792.32 | 663,031,717.81 | 4.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8,747,827.54 | 618,819,019.61 | 4.8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44.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23,834.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8,196.40 | |
合计 | 953,094.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70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0.61% | 37,590,154 | 0 | 0 | |
孙慧明 | 境内自然人 | 3.21% | 3,938,972 | 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58% | 3,164,845 | 0 | 0 | |
刘彦峰 | 境内自然人 | 2.46% | 3,024,624 | 2,268,468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复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1% | 2,222,847 | 0 | 0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 国有法人 | 1.51% | 1,852,000 | 0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7% | 1,678,225 | 0 | 0 | |
瞿果君 | 境内自然人 | 1.09% | 1,333,974 | 0 | 0 | |
廖彬 | 境内自然人 | 0.96% | 1,175,978 | 0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96% | 1,175,600 | 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37,590,1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90,154 | |||
孙慧明 | 3,938,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8,97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64,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64,84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复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22,84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2,847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 1,8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2,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78,2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8,225 |
瞿果君 | 1,333,9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3,974 |
廖彬 | 1,175,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5,978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7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5,600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锐进52期泓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79,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9,63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刘彦峰 | 2,268,468 | 0 | 0 | 2,268,468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 |
锁亚强 | 678,987 | 0 | 0 | 678,987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 |
张作泉 | 530,164 | 132,525 | 0 | 397,639 | 监事锁定股 | 监事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 |
月1日解禁 | ||||||
王德胜 | 623,716 | 0 | 0 | 623,716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 |
周春丽 | 307,258 | 0 | 0 | 307,258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所持股份75%锁定,每年1月1日解禁。 |
合计 | 4,408,593 | 132,525 | 0 | 4,276,068 | --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变动金额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94,083,130.02 | 70,645,436.78 | 23,437,693.24 | 33.18% | 报告期末与上年末同比增加,主要是销售货款增加,应收票据减少。 | |
预付款项 | 6,118,598.15 | 4,107,870.14 | 2,010,728.01 | 48.95% | 报告期末与上年末同比增加,主要是原材料采购等预付款增加。 | |
其他应付款 | 740,488.39 | 419,013.11 | 321,475.28 | 76.72% | 报告期末与上年末同比增加,主要是收到的其他款项增加。 | |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变动金额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
销售费用 | 2,506,644.02 | 1,526,368.89 | 980,275.13 | 64.22% | 报告期与上年同比增加主要是销售样品增加。 | |
财务费用 | -1,642,448.97 | -820,796.56 | -821,652.41 | -100.10% | 报告期与上年同比减少主要是进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增加。 | |
其他收益 | 29,047.65 | 130,691.49 | -101,643.84 | -77.77% | 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确认的其它收益减少。 | |
投资收益 | 1,123,834.75 | 3,620,874.49 | -2,497,039.74 | -68.96% | 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比减少主要是现金投资理财收益减少。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俞原因说明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变动金额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2,469.22 | 12,420,584.14 | -4,308,114.92 | -34.69% | 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比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购买原材料等支付的现金增加,使本报告期筹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626.17 | -5,387,095.40 | 5,567,721.57 | -103.35% | 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比增加,主要是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9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7.8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 %;实现净利润299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2 %。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属正常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项目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4,220,607.64 | 12,046,619.15 | 18.05% |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报告期采购总额比例(%) | 55.89% | 57.16% | -1.27% |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1,343,647.88 | 63,129,025.17 | -2.83% |
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报告期销售总额比例% | 84.52% | 90.20% | -5.68% |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工作,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
1、EMV迁移政策的推行导致磁条市场需求下降风险
EMV迁移是指按照EMV规范将银行卡从磁条卡向智能IC卡转换的过程,其目的是在金融IC卡支付系统中建立卡片和终端接口的统一标准,使得在此体系下所有的卡片和终端能够互通互用,该技术的采用将大大提高银行卡支付的安全性,减少欺诈行为,以有效防范诸如制作和使用假信用卡、信用卡欺诈、跨国金融诈骗等各种高科技手段的金融犯罪。EMV规范于1996年首次发布,各国际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在EMV规范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地化的芯片卡标准。《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PBOC标准)即是中国的IC卡转移技术标准。从全球范围看,欧洲、亚太部分国家已基本完成EMV迁移,美洲地区进展相对缓慢。我国的EMV迁移工作主要随着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和更新PBOC标准而不断推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11年3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尽管公司磁条产品应用于银行卡的比例较小,但EMV迁移的实施将导致银行卡用磁条的需求呈现下降趋势,并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公司将积极拓展磁条的其他应用领域,提升市场份额,开发新型磁条产品,巩固市场地位,将EMV迁移政策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2、产品终端应用市场集中的风险
公司收入保持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为热敏磁票销量的稳定增长,热敏磁票的终端应用市场主要集中在国内铁路客运领域,公司热敏磁票全部销往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印刷企业,产品的终端应用市场较为集中。如果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大幅减少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随着电子客票的推广普及,未来铁路客运市场对公司主营产品需求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收入的稳定性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正利用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积极拓展信息防伪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等新材料产品的开发,实现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形成信息防伪材料、电子功能材料两大业务板块的发展格局,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截止目前,FPC用电磁波防护膜、压力测试膜等产品已形成稳定配方,开始批量生产和市场拓展。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在四川省眉山市成眉石化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2018年9月20日,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四川乐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设立全资子公司 | 2018年08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40号 |
2018年09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47号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权激励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 2014年06月1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承诺已履行完毕 |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其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其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 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公司若招股意向(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赔偿方案以生效法律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文书或证券监管部门确定的方案为准。 |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乐凯新材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乐凯新材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乐凯新材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乐凯新材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乐凯新材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乐凯新材及乐凯新材其他股东的利益。4、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新材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在乐凯新材股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乐凯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赔偿乐凯新材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乐凯新材期间持续有效。 |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 | 2014年06月23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承诺已履行完毕 |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其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其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 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其将根据资金需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或者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不超过届时其所持乐凯新材股份总数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作为比较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其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 | 2014年06月23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4年06月23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乐凯新材主营业务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本公司未来控制的公司/企业均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以任何形式(包括 | 2014年06月23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其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五、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乐凯新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乐凯新材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一、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乐凯新材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二、本公司将严 | 2014年06月23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格遵守乐凯新材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乐凯新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三、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乐凯新材利润,不会通过影响乐凯新材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乐凯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乐凯新材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 |||||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 | 2014年06月23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施 | 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并全部履行承诺为止。 | ||||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公司将努力保持股价的稳定,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将根据公司 | 2014年06月23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承诺已履行完毕 |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回购股份及其他义务。 | |||||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承诺按照以下方式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 2014年06月23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金额确定。 | |||||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公司坚持在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的20%,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在上述基础上,公司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及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和第二个会计年度,公司计划每 | 2014年06月23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股现金分红不低于发行前一年度水平。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票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权事项的,每股现金股利水平相应进行调整。 | |||||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提出补充、替代承诺。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2014年06月23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刘彦峰、陈必源、张作泉、 | 关于股份锁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 2014年06月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 承诺履行完 |
锁亚强、王德胜、周春丽 | 定的承诺 |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3日 | 十二个月内 | 毕 |
刘彦峰、锁亚强、张作泉、王德胜、陈必源、周春丽、俞新荣、张运刚、阳灶文、王平、马文娟、刘宏燕、王子钰、胡健林、王义军、刘嘉秋、刘锡刚、董旭辉、李娜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该等19名承诺人合计自愿锁定1,005,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 2014年06月23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承诺履行完毕 |
刘彦峰、陈必源、张作泉、锁亚强、王德胜、周春丽 |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 所持股份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 | 2014年06月23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陈必源2017年3月24日任期满离任,承诺履行完毕。其它人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刘彦峰、陈必源、锁亚强、王德胜、周春丽 |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 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 | 2014年06月23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已发行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如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本人将努力保持股价的稳定,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将根据公司 | 2014年09月1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承诺履行完毕 |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及其他义务。 |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1)其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其在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责任认定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②其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 | 2014年09月18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金额、赔偿方式;③经前述方式协商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他法定形式进行赔偿。上述承诺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其自愿接受监督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1、其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1)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 2014年09月18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所做承诺 |
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乐凯新材领取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2、如果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致使公司受到损失,或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向公司、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153.0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5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19.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8,053.01 | 8,053.01 | 0 | 0 | 0.00% | 0 | 0 | 否 | 是 | |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100 | 3,100 | 52.58 | 3,219.83 | 103.87% | 2017年12月31日 | 0 | 0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153.01 | 11,153.01 | 52.58 | 3,219.83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1,153.01 | 11,153.01 | 52.58 | 3,219.83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2016年4月26日披露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根据厂区整体规划需求,公司调整了项目的实施地点。经公司审慎考虑,对该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完成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公司2016年10月12日披露了拟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公告。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鉴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增加,并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对该项目完成时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基本完成,正在等待进行项目验收和决算。二、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公司2016年4月26日披露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司原有生产线经过多次工艺改造和技术升级,产能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避免过早投入造成资源浪费,公司决定暂缓实施“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公司2017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启动“热敏磁票生产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司原热敏磁票生产线基本达到满负荷运行状态。随着铁路客运量的不断增加,热敏磁票需求量将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公司决定启动“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预计2018年12月31日完成。公司2018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受热敏磁火车票替代率趋于稳定,“刷身份证”进站等新型电子客票系统的推广普及等因素影响,公司预测未来热敏磁票市场需求增长率将趋于稳定,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着募投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对于该笔募投资金的拟投资项目,公司正进行专项研究。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投项目“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系公司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热敏磁票产品的生产规模。自公司于2017年2月决定重新启动“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以来,我国新的高铁线路不断开通、旅客发送量逐年增长,然而热敏磁火车票替代率趋于稳定,“刷身份证”进站等新型电子客票系统的推广普及等因 |
素,使得热敏磁票销量未来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预测未来热敏磁票市场需求增长率将趋于稳定,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对于该笔募投资金的拟投资项目,公司正进行专项研究。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址地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位于保定市和润路569号的保定市国用(2012)第13060000615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土地(实施地点位于厂区中部)。2016年1月,公司完成自有资金购置的紧邻原实施地点一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为了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根据厂区整体规划需求,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紧邻原实施地点的厂区西部,即保定市国用(2015)第13060000694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土地。详见公司2016年1月28日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或根据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有关决议在批准额度下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664,877.88 | 23,497,146.1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94,083,130.02 | 70,645,436.78 |
其中:应收票据 | 1,936,762.04 | 2,696,007.04 |
应收账款 | 92,146,367.98 | 67,949,429.74 |
预付款项 | 6,118,598.15 | 4,107,870.1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66,855.83 | 1,598,383.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1,974,395.96 | 39,677,836.7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5,766,378.51 | 351,655,197.82 |
流动资产合计 | 512,274,236.35 | 491,181,870.6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8,999,944.74 | 91,894,434.08 |
在建工程 | 65,344,015.99 | 52,016,492.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686,677.52 | 26,847,187.9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55,345.13 | 564,160.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7,572.59 | 527,572.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2,113,555.97 | 171,849,847.12 |
资产总计 | 694,387,792.32 | 663,031,717.8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8,254,171.08 | 18,133,888.29 |
预收款项 | 220,490.65 | 225,841.4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27,817.93 | 1,712,560.08 |
应交税费 | 6,779,445.06 | 5,774,795.97 |
其他应付款 | 740,488.39 | 419,013.1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722,413.11 | 26,266,098.8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917,551.67 | 17,946,599.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917,551.67 | 17,946,599.32 |
负债合计 | 45,639,964.78 | 44,212,698.2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2,800,000.00 | 122,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603,489.00 | 35,603,489.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3,841,550.34 | 63,841,550.3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26,502,788.20 | 396,573,980.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8,747,827.54 | 618,819,019.61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8,747,827.54 | 618,819,019.6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94,387,792.32 | 663,031,717.81 |
法定代表人:张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宝云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3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664,672.18 | 23,497,044.9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94,083,130.02 | 70,645,436.78 |
其中:应收票据 | 1,936,762.04 | 2,696,007.04 |
应收账款 | 92,146,367.98 | 67,949,429.74 |
预付款项 | 6,072,229.10 | 4,061,706.09 |
其他应收款 | 1,666,855.83 | 1,598,383.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1,974,395.96 | 39,677,836.7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4,816,407.56 | 350,701,426.87 |
流动资产合计 | 511,277,690.65 | 490,181,834.5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8,999,944.74 | 91,894,434.08 |
在建工程 | 65,340,496.99 | 52,016,492.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6,686,677.52 | 26,847,187.9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55,345.13 | 564,160.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7,572.59 | 527,572.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3,110,036.97 | 172,849,847.12 |
资产总计 | 694,387,727.62 | 663,031,681.6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8,254,171.08 | 18,133,888.29 |
预收款项 | 220,490.65 | 225,841.43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27,817.93 | 1,712,560.08 |
应交税费 | 6,779,437.93 | 5,774,786.93 |
其他应付款 | 740,488.39 | 419,013.1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722,405.98 | 26,266,089.8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917,551.67 | 17,946,599.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917,551.67 | 17,946,599.32 |
负债合计 | 45,639,957.65 | 44,212,689.1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2,800,000.00 | 122,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603,489.00 | 35,603,489.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3,841,550.34 | 63,841,550.34 |
未分配利润 | 426,502,730.63 | 396,573,953.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8,747,769.97 | 618,818,992.4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94,387,727.62 | 663,031,681.6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72,578,647.24 | 69,991,328.31 |
其中:营业收入 | 72,578,647.24 | 69,991,328.3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518,630.30 | 37,807,147.95 |
其中:营业成本 | 29,363,501.53 | 27,852,740.4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459,470.43 | 1,350,337.36 |
销售费用 | 2,506,644.02 | 1,526,368.89 |
管理费用 | 1,798,788.70 | 2,081,687.96 |
研发费用 | 5,032,674.59 | 5,816,809.83 |
财务费用 | -1,642,448.97 | -820,796.56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110,244.66 | -1,452,901.26 |
资产减值损失 |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29,047.65 | 130,691.4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23,834.75 | 3,620,874.4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212,899.34 | 35,935,746.34 |
加:营业外收入 | 68.57 | 256.71 |
减:营业外支出 | 2,612.92 | 1,120.2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210,354.99 | 35,934,882.84 |
减:所得税费用 | 5,281,556.10 | 5,390,232.4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928,798.89 | 30,544,650.4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928,798.89 | 30,544,650.4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928,798.89 | 30,544,650.41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9,928,798.89 | 30,544,650.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928,798.89 | 30,544,650.4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437 | 0.248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437 | 0.248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1.4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胜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宝云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72,578,647.24 | 69,991,328.31 |
减:营业成本 | 29,363,501.53 | 27,852,740.47 |
税金及附加 | 1,459,470.43 | 1,350,337.36 |
销售费用 | 2,506,644.02 | 1,526,368.89 |
管理费用 | 1,798,788.70 | 2,081,687.96 |
研发费用 | 5,032,674.59 | 5,816,809.83 |
财务费用 | -1,642,448.83 | -820,796.56 |
其中:利息费用 | 0.00 | |
利息收入 | -2,110,244.52 | -1,452,901.26 |
资产减值损失 |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29,047.65 | 130,691.4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23,806.36 | 3,620,874.4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212,870.81 | 35,935,746.34 |
加:营业外收入 | 68.57 | 256.71 |
减:营业外支出 | 2,612.92 | 1,120.2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210,326.46 | 35,934,882.84 |
减:所得税费用 | 5,281,548.97 | 5,390,232.4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928,777.49 | 30,544,650.4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928,777.49 | 30,544,650.4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9,928,777.49 | 30,544,650.4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437 | 0.248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437 | 0.2487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149,352.73 | 58,181,590.7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3,302.62 | 1,582,526.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02,655.35 | 59,764,117.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482,752.31 | 23,348,529.8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09,066.46 | 7,565,725.6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27,381.16 | 13,384,762.6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0,986.20 | 3,044,515.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790,186.13 | 47,343,533.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2,469.22 | 12,420,584.1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2,708,176.00 | 275,112,881.3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68,410.06 | 3,838,098.7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676,586.06 | 278,950,980.0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464,937.02 | 9,478,967.1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6,807,268.94 | 280,555,952.16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2,272,205.96 | 290,034,919.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95,619.90 | -11,083,939.1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05,245.92 | 1,348,603.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05,245.92 | 1,348,603.3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24,619.75 | 6,735,698.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24,619.75 | 6,735,698.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626.17 | -5,387,095.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9,117.54 | -495,133.7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1,642.05 | -4,545,584.1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91,900.18 | 27,403,046.0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440,258.13 | 22,857,461.8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149,352.73 | 58,181,590.7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3,274.09 | 1,582,526.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02,626.82 | 59,764,117.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482,752.31 | 23,348,529.8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09,066.46 | 7,565,725.6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26,881.16 | 13,384,762.6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0,781.20 | 3,044,515.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789,481.13 | 47,343,533.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3,145.69 | 12,420,584.1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2,704,376.00 | 275,112,881.3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68,410.06 | 3,838,098.7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672,786.06 | 278,950,980.0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461,918.02 | 9,478,967.1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6,807,268.94 | 280,555,952.1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2,269,186.96 | 290,034,919.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96,400.90 | -11,083,939.1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05,245.92 | 1,348,603.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05,245.92 | 1,348,603.3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24,619.75 | 6,735,698.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24,619.75 | 6,735,698.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626.17 | -5,387,095.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9,117.54 | -495,133.7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1,746.58 | -4,545,584.1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91,799.01 | 27,403,046.0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440,052.43 | 22,857,461.84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