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4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方碳素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遂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336,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36,6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东方碳素全体监事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36,6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董事会对公司在2018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形成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9-009 和 2019-010 号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36,6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2018 年度财务状况,并作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36,6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18 年度利润不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36,6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规划,公司制定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9-014同意股数61,336,6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之前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为了使《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现对《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予以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36,6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336,6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依见 王阳光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股东签字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东方碳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