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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2018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上述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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