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司麦虎先生主持,部分高管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二)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三)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的客观实际,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报酬和续聘的议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秉持独立、客观的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审慎专业的完成2018年报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同意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八)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受托代销兰花集团煤炭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兰花集团所属煤矿企业的煤炭产品。符合双方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范围、重大缺陷认定符合公司实际,体系运行总体有效,促进公司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十一)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事项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三)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2018年对分、子公司资产和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化工分公司、阳化分公司、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公司等所属8家分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应收款项提取了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符合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十四)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对部分子公司在担保总额内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和保持其经营稳定运行。同意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十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改。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