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8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18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报告期内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 亲自 出席 | 委托 出席 | 缺席 |
俞小莉 | 3 | 3 | 0 | 0 |
楼狄明 | 7 | 6 | 1 | 0 |
金章罗 | 7 | 7 | 0 | 0 |
徐小芳 | 7 | 7 | 0 | 0 |
2018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无反对、弃权情况,投了赞成票。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全部出席。
2018年6月27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俞小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18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3月26日我们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13日我们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
(1) 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2017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聘请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终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意向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6月4日我们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6月27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24日我们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们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2018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自己独立的意见,认真、公平地对议案进行修改与完善,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其次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 的情况 汇报,提出优化建议;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定期报告等有关事项等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3、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都按规定要求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4、自身学习情况。我们能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由我们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18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法规水平,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发挥自己的作用。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小莉 楼狄明 金章罗 徐小芳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