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