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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2

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58 号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余额59,142.86万元,主要系收购的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科技”)、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所致,公司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显示商誉未发生减值。公司预测同生环境未来五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6.31%、14.88%、3.54%、1.56%和-2.01%,预测安得科技未来五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5.75%、12.22%、8.79%、4.76%和-0.33%,预测中旭环境未来五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82.87%、4.99%、2.59%、1.69%和-0.13%,折现率分别为13.69%、13.10%、13.29%。同时,公司聘请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结果也显示商誉未发生减值。请你公司:(1)结合在手订单、历年经营情况、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补充说明公司预测的同生环境、安得科技、中旭环境未来5年现金流量预测的主要参数、过程,预测期后主要参数,确定折现率的依据,重点说明同生环境、安得科技、中旭环境预测期第一年收入增长率显著高于其他预测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补充说明评估机构选取的评估方法、评估模型、

主要参数和依据。请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2018年你公司环保工程行业实现营业收入90,552.63万元,其中本期新增节能环保工程类(EPC、BT)业务订单确认收入5,307.84万元,2017年末节能环保工程类在手订单金额为2,737.52万元,本期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BOT、PPP)业务运营收入7,304.48万元,上述节能环保工程类、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业务确认收入与披露的环保工程行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请你公司:(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第五条、第六条要求补充披露节能环保工程类业务、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业务相关信息。(2)说明上述节能环保工程类、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业务确认收入与披露的环保工程行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2018年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29%,较去年同期提高2.42个百分点,货币资金余额28,938.64万元,短期借款59,093.60万元,同比增长30.05%,其他预付款-借款13,144.51万元,同比增长249.41%,长期借款29,139.97万元,同比增长402.71%,利息支出4,974.27万元,同比增长478.29%。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短期借款、其他预付款-借款、长期借款主要构成、形成原因,以及其他预付款-借款、长期借款大幅增长的原因。(2)结合公司融资结构及成本,说明报告期利息支出大幅增长的原因。(3)结合公司流动资金、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说明相关债务偿付资金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债务风险。

4.2018年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为92,595.52万元,同比增长9.57%,其中应收账款余额87,512.24万元,同比增长12.84%,应收票据余额5,083.29万元,同比下滑26.90%,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32,691.12万元,同比增长173.1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211.75万元,同比增长103.5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8,786.02万元,同比增长89.8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067.64万元,同比增长313.80%。2016年至2018年,你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8.42%、100.47%、54.08%。请你公司:

(1)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现金流等变化情况,补充说明营业收入增速远高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业务模式、合并报表范围、回款情况等详细分析2016年至2018年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发生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说明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补充披露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明细,包括开票人、金额、到期日等。(5)说明公司对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是否附有追索权,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6)结合与应收票据购买方的协议内容,说明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的依据的充分性及合规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1,832.43万元,账龄及计提比例如下:

单元:元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533,166,054.5126,658,302.735.00%
1至2年242,158,575.1124,215,857.5210.00%
2至3年109,248,051.3017,046,367.1515.60%
3至4年39,805,138.1812,427,374.8131.22%
4至5年62,336,876.9031,244,413.6350.12%
5年以上31,303,060.1031,303,060.10100.00%
合计1,018,017,756.10142,895,375.94

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各账龄的计提比例,说明计提比例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母子公司业务,并对比各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说明公司各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偏低,是否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57,677.90万元,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余额50,141.95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比重达86.93%。请你公司:(1)结合结算的时间计划或安排说明公司已完工项目是否存在无法结算的风险,是否发生减值。(2)补充披露已完工未结算重大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并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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