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顾京 顾飞 蔡洁
2019年4月19日